第二十二节 殊途的探寻者们(后篇)

天颐小区的建成年代也算是相当久远了。路以真记得自己年幼时就听说过这里,这样一算至少也有二十多年了。小区内十一幢单元楼规整地排列着。最靠近大门的是一号楼,然后二、三、四号楼横向排开,五、六、七三幢楼房则是另起一列,最后是八至十一号楼排在第三列,每幢楼分为三个单元。一号楼和八号楼之间没有夹着楼房,而是有一座小花园,当然现在由于长期没人照料,早已经枯败不堪了。停车场自然是不可能有了,不过楼间距还算宽阔,一些过时的旧车在楼下稀疏地停靠着,开得起豪车的人肯定是不会住在这种地方的。

四人绕过小花园朝着九号楼走去。按照夜永咲的说法,现在有两名警员正在那位“第一目击者”的家中对他进行讯问。

“案件发生的那天晚上,他就跟我们回了局里被问了一夜。”夜永咲说道,“可别往外边儿说啊,要不然又要让人疑心我们不让人睡觉,是在动用私刑。我们也没办法啊,还是那句话,这个案子的情况实在太恶劣了,容不得我们耽搁,那天我们每个人都一块儿熬着呢。他被问到半夜,好歹还眯了一会儿,我们可真是一夜没合眼。第二天中午派人送他回来,这才刚过不到一天,还有些细节要向他确认一下,只好再去打扰。不过听说这个人没什么正经工作,是靠着吃父母的遗产生活的……嗯,也难怪会住在这里。”

夜深没有搭腔,但他明白哥哥的意思。尽管夜永咲也不能说自己从小到大没有接受过父亲的丝毫帮助,没有从父亲的影响力中获得过便利,但他作为警察的功绩可都是自己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故而他向来对那些自己毫无作为,只凭着父母余荫生活着的家伙们毫无好感。

“对了,昨天我听你说,案件发生时间现在推断为七点三十五分,是吧?”

路以真突然问道。

“嗯,怎么了?”

“目击者报警大概在四十分,而你们到达现场是在十五分钟后,那就是七点五十五。如果说七点三十五时,简如薇还活着的话,那么犯人就只有二十分钟的时间,要完成‘杀人’、‘破坏’和‘逃走’这三步,从那张照片上看……要‘破坏’到那个地步,这点时间做得到吗?”

路以真提出的这个质疑,正是他强迫自己冷静思考后找出的问题。说出“破坏”这个词时,他的心中微微一痛,但还是强忍着讲了下去。

夜永咲当然明白他指的是简如薇的“尸体”,点点头说道:“你真敏锐,这一点我们也想到了。首先我们考虑了单元楼住户内部作案的可能,这样就可以把‘逃跑’省去了。但目击者说他看到当时的行凶者是名男性,而那一单元住户中的男性只有四名。其中两名是七十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人,可以直接排除;一名是十七岁的高中生,案发时他在上补习班;还有一名,是住在一楼的六十岁男性,年纪虽然也算大,但身体还不错,还担任着小区保安一职,似乎和被害者也很熟悉,本来应该被列为重点观察对象的,但他当晚在附近的酒吧喝闷酒,直到凌晨才回来,得知发生了案件,也可以排除嫌疑了。”

路以真知道夜永咲是在说谁,那位住在一楼的住户姓关,既是小区唯一的保安,同时还开了家小卖部。作为上下楼的邻居,他跟简如薇也算熟人,有时路以真和简如薇一起出门,也会在那家小卖部里等她。那位大叔相貌丑陋一些,又有些斤斤计较,因而常为人所不喜,但他对路以真和简如薇还挺和善。爱喝酒也是他的老毛病之一,而且听说最近物业派了个年轻的新保安过来,把他这位老人撤换掉,想来他喝闷酒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吧。

同一时间,夜深想的却是——

不在场证明?那算什么?如果是通过操控“灵”去作案,本人当然不需要在场,而且男人女人老人孩子都可以犯案。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再用警方常用的分析方式去考虑问题了。

当然,他是不会把这种话说出口的。

“不过呢,哪怕不考虑‘逃跑’这一节,犯案也存在着相当的难度。”夜永咲继续说道,“我们内部的鉴识人员认为,要完成那种程度的……呃,‘破坏’,至少需要两到三个小时,二十分钟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做到的。”

每一次想到简如薇“尸体”的惨状,路以真心中都会有一阵抽搐,但他现在也差不多麻木了。他接着夜永咲的话说道:“两到三小时……不可能。简如薇从我家走的时候应该是六点半左右,她常坐322路,到这边需要半小时,就算是坐出租也要十五分钟。换句话说,作案时间最多也就有一小时。”

“除非现场的被害者根本就不是她。”夜永咲叹了口气,“可惜,以我们目前掌握到的信息来看,这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且更奇怪的是,虽然现场发现了一把刀具,但鉴识人员说,从尸体被‘破坏’的痕迹来看,却不像是用利器造成的,而更像是……被用力撕扯而成……”

他知道这话会让几人都感觉有些不适,尤其是路以真。果然,他看到路以真的面部肌肉一瞬间狠狠抽动了一下。

“你……”夜永咲有些担心。

“没事。”路以真咬着牙摆了摆手,“你继续说。”

夜永咲皱着眉头,顿了两秒,才说道:“更精确的结果,要等尸检那边出了详细的报告才行。”

夜深默默听着他们的对话。他对这个案子尚且一无所知,不过听大哥和这个路以真的说法,也约摸能猜想得到大概是个什么状况了。这时眼见两人的讨论告一段落,有了插话的机会,他便问道:

“那个目击者……他能够确认,当时看到的被害者确实是你们说的这个人吗?”

“能。”夜永咲回答道,“他说得很清楚,名字都说出来了。”

“名字都知道?”夜深一挑眉毛,“一个一号楼一个九号楼,他们认识吗?”

“似乎是不认识。但目击者说,有次他去小卖部买东西,和被害者起了口角,所以对她印象很深刻。吵架的时候被害者穿着制服,身上别着工牌,所以他也记住了名字。那天晚上一看到她,立马就认出来了。”夜永咲解释道。

路以真点点头。简如薇在书店工作时穿的制服上面的确有别工牌,而且以她的个性,也确实容易和别人吵起来。虽然有些巧合,倒也没什么可疑的。

“原来如此。”夜深摸了摸下巴,“那么……他当时是怎样目击的?看到的又是怎样的状况?可以给我说下吗?”

“喂。”苏琴用指尖戳了戳夜深的后背,“你少给我得寸进尺。”

但夜永咲却已经在回答了:“据他说那天下午他出门去茶社跟人打麻将,晚上回来时才遇雨。本来他赶了一段想赶紧回家,但却在刚进小区院门时感觉雨势增大了,于是就在门口小卖部那里躲了一会儿,等到雨势变小,就要穿过花园往九号楼跑。但还不等他跑到花园,.就忽然听到了一声惨叫,吓得他跌坐在地。再回头时,就看到一号楼二层的一扇窗子里,好像有一名男子在袭击一位女性。他被那一幕吓坏了,生怕那男人发现他,所以赶紧逃回家里去,稍微平静些后才报了警。”

“没种的家伙。”苏琴小声嘟哝。

夜深知道苏琴不太看得惯胆小的男人,但他却觉得珍爱生命这种做法无可厚非。相比之下,他所注意的是另外一件事。

“他一眼就认出来了吗?明明是平时根本没怎么交流过的女人?”

“喂,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啊。”苏琴又不耐烦地戳了他一下,“都说了他们吵过一架,印象深刻,认出来也没什么奇怪的吧?”

“是吗……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夜深自言自语,却似是接受了一般轻轻点了点头。

几人一边谈论着,一边走入了九号楼一单元。这种年代久远的老式单元楼当然不会有电梯,不过他们要去的地方就在四楼,四个大男人还没矫情到那种地步。

“我说你啊……”苏琴抱起胳膊,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教育道,“早告诉你别看那么多推理小说,净养出些坏习惯。什么‘第一目击者嫌疑往往最大’这种论调,都不知道是谁发明出来的。也只有你们这些傻瓜才会奉为圭臬。”

“但事实上,在真实的社会案件中,报案者本身便是凶手的几率并不低。”夜深冷冷地反驳道,“还有,你居然会用‘奉为圭臬’这个词,老实讲让我有点意外。”

“你又欠揍了是吧?还有别动不动就说什么‘真实案件’,你是警察还是我是警察?”

“你们俩,都闭上嘴巴!”夜永咲烦躁地转过头来,“要吵回头自己找个僻静地方去吵个痛快,别在我耳朵旁边儿叽叽歪歪的烦死个人!要进到别人家里了,都注意点儿礼貌!”

眼见夜深和苏琴两人都闭上了嘴,夜永咲才轻咳一声,敲响了面前这户人家的门。夜深瞄了一眼门牌号,是401室。几秒钟后,有人从里面打开了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