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章 雷霆集团的经营理念:产品至上

前世的田陌云,还是很喜欢看小说的。

像是什么高手下山啊、神医下山啊、兵王回归啊、废柴崛起啊……以及杀父证道、杀妻证道、杀妹证道、杀师证道、杀徒证道、杀兄证道、杀苍天证道、杀神证道、杀……太多了,脑壳痛。

作为一个老书虫,田陌云对于前世那一套相对成熟的收费体系,还是很了解的。

因此——

他给黎秋雅提出了几个意见。

“你可以先想办法将市面上大多数小说的电子版权买断,这样更方便你进行运营。”

“软件和网站的版面要做好,另外再做一个新书区,这个新书区用于一些没有名气的新作品。”

“增加一个投稿入口,让互联网阅读用户也可以参与到写作中,你们可以成立一个单独的编辑部,用于处理这些网络投稿和邮寄投稿。”

“至于稿酬……”

“这个可以根据销售数据来做决定,先给出一个基础稿酬,价格按照千字计算,由新编辑部审核,通过后可以发放稿酬。如果销售超过这个基础稿酬,则按照分成的方式给创作者分利润。”

“收费方式——”

“你这边目前做的是短篇,那就按照短篇的方式,开篇5万字免费,后面进行收费,但这个收费的方式要改一改。”

“没必要全本买,可以分章节购买,一个章节多少钱这样子,具体的收费标准你们自己决定。”

“说回刚才的收稿。”

“你们可以将收到的稿件直接发在网上进行连载收费,这就跟杂志连载是一样的,没必要直接上整本,不然,如果收到的稿子卖不好,会造成额外的损失。”

“最后记住一点:法律问题。”

“跟作者约定好小说的版权问题,合同要做的完善一些,不要出现法律纠纷。”

……

田陌云所提出的几条“建议”,差不多是前世地球的网文进入成熟期后的表现。

当然,还远远达不到那种层次,而且目前的市场也压根就做不起来长篇,只能做短篇试试水。

具体的运营计划,还需要一步步摸索,没办法一步到位。

不过——

有了田陌云提出的几个修改建议,黎秋雅那边完全可以直接领先几个“竞争对手”,通过较为成熟的体系和庞大的后台关系,直接一步到位,成为创作者眼中的“圣地”。

“对了,文学网站叫什么名字啊?”

田陌云突然想起来一个事儿,问道。

“就叫——雷霆文学网。”

黎秋雅弱弱地问道:“这个名字不好吗?”

“……”

田陌云想了想,说道:“借着的名气,有点太欺负同行了,也不利于正常竞争,容易给你带来错误判断……还是改个名字吧,比如苹果文学网之类的,取一个朗朗上口的名字。”

“行,我知道了。”

黎秋雅想了想,有些明白田陌云的意思。

这个名字,一看就跟有极大的关联,直接就可以将文学网站给推到高峰,而他投资的其他几个文学网站就可以直接歇菜了。

田陌云并不是厚此薄彼。

真要是“偏爱”的话,也应该偏爱自家企业,而不是投资的其他企业。

这么做主要是想形成一个相对公平的商业竞争,同时也可以让黎秋雅等人在运营的时候,可以通过竞争来修改自身的缺陷,不断地改变战略方针,从而真正适应这个崭新的行业。

而不是……靠着这个招牌去碾压对手。

这么做固然可以让他们快速成为行业霸主,但因此也会失去“竞争=适应=主流”的未来大趋势,长期发展有弊无利。

……

这里,就要说到田陌云的经营理念了,或者说是的经营理念。

很简单,就四个字——产品至上。

旗下的诸多产业,之所以能做到行业顶尖,靠的是顶尖科技水平、厚道精致的做工,从产品技术和质量上,全方位碾压竞争对手,从而给用户带来舒适生活体验。

的招牌,靠的是这些优秀产品在日积月累的使用中,带来的用户口碑效应,通过用户口碑,来打造出这面金字招牌。

而不是——

塑造一个好品牌,然后将没什么竞争力的产品卖出去。

的成功,靠的从来都不是品牌营销,而是触手可及的好产品。

广大用户之所以信赖,是因为他们知道,旗下的产品都是物美价廉的好东西,完全可以闭着眼睛买,不用担心质量问题,也不用担心售后问题。

……

而这,也是田陌云不希望“雷霆文学网”诞生的原因。

黎秋雅起初的想法,应该是借助于“雷霆”的名气来做一份漂亮的报表,并且将“雷霆文学网”变成行业霸主,成为踏上“多元之路”的石阶。

田陌云并不反对黎秋雅“求变”、“积极向上”的态度,甚至对此非常赞同。

但——

他希望能够真正在文学网站领域打下一片天地,而不是倚靠着这棵大树,成为集团的附庸品。

……

细数数集团旗下的诸多产业。

酷乐玩具、美格家电、小松鼠电器、龙腾车企、雷霆游戏、星空科技。

以及无足轻重的小企业——快乐游戏、雷霆杂志社。

这八个企业,是仅有的直属子公司,除了、之外,其他公司都有自身的品牌标识,而不是打着集团的旗号。

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田陌云一直以来的经营态度。

他不在乎短期的盈利,要的是持之以恒的辉煌未来。

至于和……这两家为何一直这么“独立特行”,田陌云也有自己的思考。

前者——

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游戏产业都会是集团的盈利核心。

而在五大实体企业里,唯有这一家是冠以“雷霆”的名字,避免出现重合。

当然,最最重要的一点是……这名字挺好听的。

总比什么雷霆电饭煲之类的有意思,对吧?

至于后者——

创办的初衷,就是作为一个集团的官方发言渠道,其他都只是附带的。

这家企业用集团的名字是理所应当,不然的话,人家怎么知道你跟集团是什么关系呢?

总不能每次都要解释一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