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

“那晚月亮真大,几乎挨着江面,都能照见水里头的鱼。我寻思,大中秋的杀人越货,太不吉利,可架不住赵大浩劝。看着一包裹金银财宝,一咬牙,把心往胳肢窝一夹,手起刀落,我就把那男的宰了,尸首推到江中,浪一卷,没了踪影。”

“赵大浩见那女的漂亮,起了淫心,欲先奸后杀,这太他妈缺德,一抬手,我给女的一个干净,尸首也推到江里。赵大浩骂了我两句,正要结果那孩子,忽然从江里头飞出个人,停在空中,看不清那人的模样,只见他拿手一指,一道金光下来,赵大浩脑袋就没了。我吓得双腿一软,跪下面梆梆磕头,心说肯定是自己为非作歹,触怒了江里的神仙。”

“随后,神仙把孩子弄到天上,问要不要杀了我给他爹娘报仇?孩子说我杀他爹是仇,杀他娘却有恩,因为保全了他娘的清白。杀我算报了仇,可如何报恩呢?神仙听完大笑,说他有慧根,便把他带走了。临行前,让我把同伙的尸体带到太爷这儿,将事情前后说清楚,至于得什么结果,那就全凭我自己的造化了。”

青州跃河府知府太爷,听完罪犯徐小洋这段供词后,认为罪犯神志不清,所谓同伙身遭神罚殒命之事,纯粹子虚乌有,乃精神错乱导致的幻象。真实情况应是罪犯徐小洋疯癫发作,杀了死者赵大浩。遂将罪犯徐小洋定身为“武疯子”,无罪开释,令其家属日后严加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