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政府主义
无政府主义(英文:Anarchism),又译作安那其主义,是一系列政治哲学思想。其目的在于提升个人自由及废除政府当局与所有的政府管理机构。
英语中的无政府主义“Anarchism”源于希腊语单词“αναρχα”,意思是没有统治者。所以被翻译成中文时,根据这一最基本的特征译成“无政府主义”,也有文献音译为“安那其主义”。
无政府主义包含了众多哲学体系和社会运动实践。它的基本立场是反对包括政府在内的一切统治和权威,提倡个体之间的自助关系,关注个体的自由和平等;其政治诉求是消除政府以及社会上或经济上的任何独裁统治关系。对大多数无政府主义者而言,“无政府”一词并不代表混乱、虚无、或道德沦丧的状态,而是一种由自由的个体自愿结合,以建立互助、自治、反独裁主义的和谐社会。
一如其他政治哲学思想,无政府主义包含不同的分支和流派。虽然他们都有着反对国家的共同特色,但却在其他议题上有着不同的立场,包括是否进行武装斗争、或以和平非暴力建立社会的问题上产生分歧,而在经济的观点上也有显著的差异,从主张财产彻底公有化的集体主义流派,至主张私人财产和自由市场的个人主义流派,政治光谱分布相当广泛。
无政府主义的弊端是“群龙无首”。即便社会各个环节都到了各归各位、互不侵犯、井然有序、调配周全的理想程度,而没有政府在内部的贯穿链接作用,就难发挥出社会的整体聚集力量。
社会起源
在信史前的狩猎时代,人类主要自发地以大家庭的形式聚居;没有所谓政府和国家,只有小规模的财富积累和劳动分工,也没有法令和统治者。无政府主义者主张这段时期为原始的无政府状态。
有人认为可以从道家圣人老子、庄子的作品发现无政府主义的宗旨,例如“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同样,无政府主义倾向也可以溯源至古代希腊哲学家的观点,比如斯多葛派哲学创始人芝诺,还有阿瑞斯提普斯,他说智者不应该为政府放弃自己的自由。之后的社会运动参与者包括中世纪的自由人(FreienGeistes)、再洗礼派教徒、英格兰的掘地者(Diggers)和激进者(Ranters)团体,也都被认为具有无政府主义的概念。
最早的“无政府”的使用出现在前467年埃斯库罗斯的戏剧《七将攻忒拜》。其中,安提戈涅公主的哥哥波吕尼刻斯参与攻打忒拜,统治者因此禁止埋葬波吕尼刻斯的尸体作为惩罚,安提戈涅公开拒绝接受禁令,说“就算没有别人来,我也要自己埋葬他,并独自承担埋葬我的亲兄弟所带来的危险。对这种挑衅对抗城市统治者的无政府行为,我并不羞耻(ekhousapistontêndanarkhianpolei)。”
古希腊也被西方认为是首创了作为哲学思想的无政府主义,斯多葛派哲学家芝诺作出了这一贡献,他被克鲁泡特金称为“古希腊最好的无政府主义诠释者”。按克鲁泡特金的总结,芝诺“批判了国家万能、干涉和管制,并提出了个人的道德法则的重要”。在古希腊哲学体系之内,芝诺无政府自由社群的主张和政府论相对,后者的代表性表述为柏拉图共和政体和乌托邦。芝诺提出人有自卫本能,这让人变得利己,自然也相应的赋予了人类另一本能——社会性。像一些现代无政府主义者一样,他相信如果人们按照本能行事,就不需要法律、法院或是警察,不需要寺庙和公共偶像崇拜,也不用钱(赠品经济代替交换)。年代久远,我们只是通过引文支离破碎地了解芝诺的信仰。
16世纪欧洲的再洗礼派教徒往往被认为是现代无政府主义的宗教先驱。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说再洗礼派教徒“批判所有的法律,他们认为所有好人都被圣灵指引……以这个前提他们到达了共产主义……”。小说《Q》则描述了这一活动及其革命性的意识形态。1548年,埃蒂安·德拉博埃蒂(EtiennedelaBoetie)写了Discoursdelaservitudevolontaire(志愿性服从之道),一篇探究人们服从统治者的文章。17世纪英国内战时,掘地者中的GerrardWinstanley则出版了一个小册子,提倡公社所有制、以小块耕地为单位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它也被认为是现代无政府主义的先驱。
第一篇明确提出没有政府的文章是埃德蒙·伯克的《为自然社会而辩护》(1756年),他还匿名写过其他一些文章,但他声称那都是讽刺文学。尽管如此,一些学者怀疑伯克的声明是由于详尽论述的论点和文章的严肃性。1793年威廉·戈德温出版了《对政治正义的评论》,其中他借批评政府发表他的自由社会的观点。有些人认为这是首次无政府主义论述,把戈德温称作“无政府哲学的创立者”。除了出于个人在面对外来侵犯时会自发联合,戈德温反对其它任何有组织的个人劳动合作,认为这会妨碍善行,他甚至反对管弦乐团。他是早期的自由主义支持者,支持个人私有产权,并定义它为一种“帝权,使每个人有通过勤劳获取产出的资格”。但直到这个时期无政府主义的运动仍未存在,而“无政府主义者”一词也仍然是法国大革命中资产阶级的吉伦特派用以羞辱其他较激进派系的负面用语。
麦克斯·施蒂纳(英文名:MaxStirner)在他所著的《自我及所有》(DerEinzigeundseinEigentum)一书中,主张一般社会所公认的制度—包括国家的概念、“财产是一种权利”的概念、自然权利的概念、和一般对社会的概念—都只是幽灵在脑海里作祟的幻象,主张“个人便是社会的本质”。他主张利己主义和一种形式的非道德主义,个人只有在切及他们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才会联合起来成为“利己主义者们的组织”。对他而言,财产只是由能力决定的:“知道如何去拥有它们、保护它们,那便是他的财产”并且“在我能力所及之内的,便是我的东西。只要我能显示出自己占有者的身分,那我便是这个东西的所有人。”
施蒂纳从没有自称他自己为无政府主义者—他只接受“利己主义者”这个称号。不过他仍被许多人视为是无政府主义者,因为他反对国家、法律、和政府,同时他的理念也影响了许多无政府主义者,虽然对他的理念的解读有着许多分歧。许多无政府主义者如本杰明·塔克都宣称受了施蒂纳的影响,爱玛·戈尔德曼也在演讲中宣扬他的理念。
个人无政府
个人无政府主义是一种反抗集体主义的哲学思想,以及特别强调个人地位和个人自治权的无政府主义流派。个人无政府主义主要是在美国发展,他们最显著的特色是拥护对劳动产品的私人所有权。个人无政府主义也源自于一些欧洲的思想家,包括了威廉·戈德温、皮埃尔-约瑟夫·普鲁东、王尔德、麦克斯·施蒂纳等人,不过个人无政府主义的大部分理论主要还是源自于美国的思想家如莱桑德·斯波纳、约书亚·沃伦、本杰明·塔克、史蒂芬·皮尔·安德鲁斯、和亨利·戴维·梭罗等人的影响。个人无政府主义有时也被视为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分支,因此也被一些人称为“自由无政府主义”。其他19世纪的个人主义者包括了赫伯特·斯宾塞、史蒂芬·皮尔·安德鲁斯、维多·尤拉斯(VictorYarros)。
个人主义的经济理论(互助主义)则是根基于劳动价值理论上,认为产品的价值是根基于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力量大小所决定的,因此他们认为将一件商品的价格调高超过了生产的成本是不道德的,这也被称为“成本即为价格限制”理论。为了确保劳工能取得“产品的全部价值”,他们主张商品被收购时的价格应该与生产时的劳动程度相等。如此一来劳工们取得的价值便与劳动程度相等,而那些没有劳动的人则不会取得任何价值。这样一来雇主便无法透过雇佣关系从雇员的劳动中取得任何利益,以避免剥削的产生。而贷款所获得的利息通常被认为是高利贷的行为,因为这种收入被视为是不劳而获的。对个人主义者而言,来自利息、雇佣、和土地租金的利润只有可能在政府主导的“垄断”(强迫性垄断)和“特权”下才有可能产生,因为只有政府的力量才能限制市场的竞争并且集中财富于少数人手上。
美国个人
美国个人无政府主义的背景可以追溯至美国革命,以及1794年抗缴酒税的威士忌酒反抗(WhiskeyRebellion),和其他在美国独立后类似的地区性反抗行动。社会契约论正当化了北美殖民地从大英帝国分离的举动,西部边疆的开拓者进一步延伸这个理论,主张开拓者们在以村庄为根基的小规模社区生活,这些郡和市镇应有权脱离美国联邦。虽然威士忌酒反抗被乔治平息了,西维吉尼亚州还是在美国内战时从维吉尼亚州里分离出来,维吉尼亚州则加入了脱离联邦的美利坚联盟国。
美国的个人无政府主义的特色是极为支持对于劳动产品的私人所有权,和一个竞争性的自由市场经济。在1825年,约书亚·沃伦参与了罗伯特·欧文所领导的社群主义实验,试图建立一个和谐的移民社区,但不久后实验由于众多内部的冲突而告失败。沃伦指责失败的原因是因为社群里的成员缺乏自我所有权,以及缺乏私人的财产。沃伦继续组织了几次在他看来是尊重“自我所有权”的无政府主义实验社区。在1833年沃伦撰写出版了ThePeacefulRevolutionist期刊,一些人认为这是第一份无政府主义的期刊。本杰明·塔克称沃伦是“第一个阐述并公式化了无政府主义原则的人。”(LibertyXIV(1900年12月)
本杰明·塔克在认识了约书亚·沃伦和威廉·贝奇德·葛林后开始对无政府主义产生兴趣。他编辑并出版了Liberty期刊,从1881年8月至1908年4月为止,这份期刊被广泛认为是英语世界里所发行过最好的个人无政府主义期刊。塔克的个人无政府主义概念结合了许多理论家的概念:葛林的互助银行的概念、沃伦的“成本即为价格限制”的概念(一种非正统的劳动价值理论)、普鲁东的市场无政府主义、麦克斯·施蒂纳的利己主义、和赫伯特·斯宾塞的“平等自由的法律”概念。塔克强烈主张个人应有权占有他们劳动所得的产品为他们的“私人财产”,并相信应以市场经济来贸易这些产品。不过,如同其他的无政府主义者,他反对智慧财产的权利,也反对其他在土地和自然资源上的所有权,而支持所谓的“占有并使用”的概念。他主张在一个没有国家控制的真正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制里,缺乏竞争的存在将能消除利润、利息、和租金的产生,并能保证所有劳工可获得他们劳动的全部成果。许多个人主义者(如塔克和尤拉斯)支持市场保护那些进行生产的劳工、占有并使用土地的农民。
资本主义
无政府资本主义是以美国为根基发展的一种理论,主张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在这样的体制里将没有权力机构能禁止任何人经由自由市场提供各种服务—也就是那些在现代大多数政府都允许自由提供的服务,除了某些由国家垄断的服务如国防、对私人财产的保护(警察)、立法/管理机构(法庭)和环境的保护。由于无政府资本主义并不反对利润、租金、利息、或资本主义,许多无政府主义者拒绝承认无政府资本主义是无政府主义的一种形式。一些无政府主义的组织如西班牙的全国劳工联盟和英国的无政府主义者联盟(AnarchistFederation)都明确表示反资本主义的立场。不过,一些学者的确将无政府资本主义看作是无政府主义的一种形式。
穆瑞·罗斯巴德综合了古典自由主义和奥地利经济学派的观念,发展成为当代无政府资本主义的理论。罗斯巴德派的无政府资本主义者相信私人财产只有可能是从劳工们生产的产品里产生,而这只能透过贸易、送礼、或抛弃的程序来进行转换。一些小政府主义者如艾茵·兰德和罗伯特·海因莱茵也影响了无政府资本主义。但绝大多数的无政府资本主义者都相信,如果没有了资本主义,无政府主义绝不可能存在,因为若没有国家的阻挡,任何自由的社会将自然地而不可避免地发展出资本主义。也因此,罗斯巴德称“资本主义是无政府主义的最佳路线,而无政府主义也是资本主义的最佳路线。”
无政府资本主义通常根基于互不侵犯原则上,先行使用暴力便是在道德上错误的行为。这和正义战争理论(JustWarTheory)类似,先行侵略是错误的,但报复的反击(同比例的)是被允许的。支持这种自然法原则的无政府资本主义者指出大多数人都能接受在个人层次的互不侵犯原则,但却无法接受其套用在政府的层面,也因此给予了政府一种超高道德的地位。无政府资本主义者坚持应该将互不侵犯原则套用在政府层面上。其他的无政府资本主义者则以功利主义的基础来解释,认为政府的垄断有着和其他垄断一样的缺点,例如昂贵却品质低下的公共服务。
一些无政府资本主义者,包括一些自由意志主义的历史学家,认为类似无政府资本主义的哲学在罗斯巴德之前便已存在,例如古斯塔夫·德·莫利纳里和奥伯伦·赫伯特(AuberonHerbert)。莫利纳里和赫伯特都曾明白拒绝无政府主义的标签,将无政府主义与当时盛行的社会主义流派画上等号。莫利纳里只自称为经济学家,赫伯特则自称为自愿主义者(Voluntaryism)。
无政府资本主义的理论难题在于,如何在无政府的前提下维持资本主义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