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十五:噬体
引子
少女睁开眼睛。
四周黑乎乎的,依稀可见几道弱弱的光从钉满板子的窗户缝隙中钻进,勾勒出模糊的画面。
这是一个堆满杂物的房间。
少女逐渐变得惊恐的目光,折射出她内心的恐惧。她开始大声呼救,但是回应她的只有令人窒息的沉默。
渐渐的,少女的声音弱了下去。
她太累了。
她太饿了。
她甚至都想喝掉自己的血,吃掉自己的肉了。
……
江天合上笔记本,饶有兴致的看着方谨宇:“小说写的不错啊,恐怖的?还是灵异的?哦不,肯定是悬疑的。”
看到方谨宇没有说话,江天撇撇嘴,又问道:“你让我帮你个忙,是不是想让我帮你出书啊?”
江天眼前的方谨宇,眼眶竟湿润起来。
“如果,我告诉你我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讲述一个悲伤的故事呢?”
正文
我不知道怎么讲这个故事,它太过平淡,又太不平凡。
故本人只能收录一篇方谨宇所写的回忆录,请恕我没有赘述。
……
我不知道我的爱情为什么会结束,就像我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开始一样。
我看过很多小说,不管是玄幻小说还是都市小说,不管是言情小说还是悬疑小说,故事中的男女主角,过程不外乎是甜甜蜜蜜,或是起承转折;结局不外乎是天长地久,或是天人相隔。
可我看不清过程,看不破结局。
我和陈雅雪是邻居,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算是青梅竹马。
她很漂亮,成绩很好,在幼儿园时一直拿“双百”。
可是除了我之外,其他人很少有愿意与她做朋友的。
她可以在同伴不小心踩到狗屎,其他人都在笑他时,默默地给他指了指洗手池的方向。她也可以在同伴欺负她时不掉一滴眼泪,默默地来到我身边,把我拉到那些欺负她的人面前。
她不会笑,也不会哭,更不会生气。她就像一个没有情绪的人,淡然的看着所有人的喜怒哀乐。
他们都说她是一个怪胎。
我也一样。
所以我们都很排斥她,见到她就避得远远的,不和她一起玩。
她很平静,很无所谓。
她应该是一个孤独的人,但是她似乎很少时候是一个人,因为我每次看到她,她都是和她父母待在一起。
她好像从来没有一个人出门。
小学的时候,她是我的同班同学。
我们的父母希望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回家,有个照应。
她没说什么,点头同意了,但我却很抗拒,因为我不想和这个大家口中的怪胎走在一起,我怕其他人也会像排斥她一样的排斥我。可是我爸妈却教训我,骂我不懂事,告诉我不要在意别人看法,说我会和她成为好朋友的。
后来,我嘴上虽然答应了,但心里还是不乐意。所以我每次都故意走的快些,和她拉开些距离,不和她走在一起。
她就用那种无关紧要的态度,在我身后四五米远,走着我走过的路。
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她什么都无所谓,为什么她明明每天都起得很早,却还是听她父母的话,等着爱睡懒觉的我一起去学校,等着我一起放学回家。
我问过她,她没回答。
我感觉我越来越讨厌她了,尽管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有一次,我故意跑得飞快,把她甩在身后,我拼命的跑,跑到离我家不远的狗尾巴草丛时,我钻了进去。
我想躲起来吓吓她,等她走到这里的时候突然跳出来吓她一跳,看看她会不会害怕,会不会慌张,会不会气得想要打我。
可是天越来越黑,路上人越来越少,她还没出现。
不过两公里的路,不至于一个多小时了还没走完吧。
我竟然莫名的开始害怕起来,我纠结好久才走出草丛,快步向学校走去。
然后我看到她一个人呆呆的站在校门口旁的树下。
我看着她慢慢蹲下,我看着她把头低下,我看着她流出眼泪,我看着她哭。
原来她也会哭。
我没能让她笑,反倒是第一个让她哭了。
我才知道她是个傻傻的路痴,傻到连回家的路也记不得。
她从来没有不会做的题。小学的第一次考试就和幼儿园时一样,是全班第一,语文和数学都是满分。
可她那么聪明,却连这短短两公里的路都不会走。
我牵着她的手,把她带送回了家。
两公里的路,我送了她六年。
四年级的时候,一部叫鹿鼎记的电视剧很火,我们看不懂剧情,但每个人都记住了主角有七个老婆。
我们这些小屁孩,也效仿着韦小宝,在班级里面“娶老婆”。
陈雅雪她是每个男生的“大老婆”,除了我。
我对他们说,陈雅雪充其量是我的“小老婆”,但她竟然就真的当着所有人的面,平静的叫了我一声“相公”。
我愣了半天,才吓得转头就跑。背后传来“噗嗤”一声,我回头一看,她竟然在捂着嘴笑。
我第一次看到她笑。
我第一次头撞到墙。
六年级的时候,《天下》这首歌红得发紫。
我们班有一块小黑板。
数学老师会在整块大黑板都写满了之后把一些重点公式和知识点写在小黑板上。
语文老师会在小黑板上写上一些本节课需要学会的词语挂在一旁的墙上让我们看。
英语老师则习惯在上面留下一堆的作业。
而我们喜欢在小黑板上写《天下》的歌词。
老师们发现后会愤怒的擦掉,我们则每次都让写粉笔字最好看的她,趁老师不在的时候再偷偷的写上。
我们在那歌词存在的短短时间里,一遍又一遍的唱着:
一生有爱何惧风飞沙
悲白发留不住芳华
抛去江山如画
换她笑面如花
抵过这一生空牵挂
心若无怨爱恨也随他
天地大情路永无涯
只为她袖手天下
她看着我,我看着她。
初中,她是我的同桌。
她很聪明,我却很笨。
她可以一听就懂,我却只能不停的在课后问她那些在她眼里像一加一等于几的问题。
班级成绩单上的排名,陈雅雪和方谨宇,两个名字就像银河的两端,像牛郎织女一般。
不过我很奇怪,我为什么会用牛郎织女来形容。
我说过她很漂亮,所以在初中三年中,很多男生向她告过白。
而她依旧很平淡的,很波澜不惊的,很理所当然的在那些男生跟她告白后,淡然的走到我的身后,双手搭着我的肩膀。
我只能一次次的解释我不是她男朋友。
方谨宇和陈雅雪的名字也一次次的出现在班主任的那个“早恋”名单上。
那些男生沉迷于她的所谓高冷,见当面告白行不通后,便想方设法的通过其他女生打听她的爱好。
后来班主任的名单上又莫名其妙多了很多人。
她在初中三年也没有笑过。
其实她父母之间的感情并不好,每隔几天就要吵架,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我记得有段时间她情绪很低落,学习也心不在焉,整天就趴在桌子上。
我问她怎么了,她回问了我一句: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就会腻了吗?那是不是原本就不该在一起呢?为什么明知道会分开,却还是一开始就陷入无法自拔的狂热,生下一个用来受气和发泄情绪的东西呢?
那时候快要中考了,我以为她是压力过大,才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便带着她来到宁镇庄山的山顶。
庄山是宁镇人最喜欢爬的山。山顶上有一座“禹九亭”,是为了纪念宁镇的抗日英雄王禹九而建造的。
禹九亭旁有一口大鼎,听人说只要把自己的烦恼写在纸上,扔进鼎中,待风吹雨淋日晒之后纸化为尘土,烦恼便会消散。
当时的我深信不疑,便让她将烦恼写在纸上,然后扔了进去。
我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她淡淡的点了点头,看了一眼那张纸,微微叹了口气。
我现在已经快记不得我和雅雪初中时的很多事,但我清楚地记得,从家到初中的短短一公里路,我又和她一起走了三年。
毕业那天,我们最后一次穿起初中校服,最后一次走过那段路,最后一次看一眼三年的“家”,最后一次触碰那两张课桌。
我对她说,我给你拍一张照片吧,她同意了。
我拿出刚买的手机。
笑一个哦,雅雪。
按下快门的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她有那么美的两个梨涡。
浅笑梨涡,时光定格,伊人远走。
我不知道,她失踪的那二十多天,我是怎么度过的。
我只知道,白天的时候我出现在宁镇的每一个角落,夜深的时候深陷的眼窝中只有她的笑容。
我不记得,她的尸体有多么恐怖。
我只记得,地下室监控里的她,是多么淡然却又痛苦的,一口一口咬掉自己的肉。
我不清楚,为什么她就算是喝自己的尿,吃自己的肉,也要苦苦的熬二十一天。
我看着屏幕中的她慢慢离开人世。
眼睁睁看着。
那囚禁她的牢笼的墙上和地上,到处是用石子划的我的名字。
我第一次如此厌恶方谨宇这个名字。
雅雪的父亲醉酒后用酒瓶碎片割开了她母亲的喉咙,把雅雪关到地下室,锁死了门,然后纵身从宁川江上跳下。
有好多戏剧性的事。
比如过了几天人们等到她母亲的尸体发臭了才发现死人了。
比如地下室隔音很好,雅雪呼救了许久也没人听见。
比如没有命案经验的年轻警察草草查看现场,带着尸体逃也似的离开。
比如那个禽兽父亲被冲到下游的岸上还没死,只是被人救起后,又在警察局死硬了一个多月才告诉警方失踪的女孩就在自家的地下室。
这么多戏剧性的事,哪怕只有一件不那么戏剧性的发生,就不会让雅雪有那么悲惨的戏剧性结局。
我很恨。
我恨那个只被判刑三十多年的那人,足足恨了两年多。
我没有一天不在想着,要是能亲手杀了那个畜生该有多好。
我一直都活在仇恨中。
直到有一个人听完了我的故事后,告诉我说我的恨只是源于我对雅雪的爱和内疚。
他叫江天,省公安厅厅长的儿子。
我们机缘巧合下相识,一起破了两个案子。
我其实一直想让他帮我,在我重新起诉那个畜生后,动用一些关系判他死刑。
江天却对我说,我这么想的时候,就已经和那个禽兽没什么两样了。
他说法律的意义就在于:让有罪的人臣服于公平,而不是臣服于个人的正义。
我没有反对他,也没有认同他。
所以我后来破了“邪典”案和“五令”案时,凭的也是我心中的正义,我未曾后悔。
虽然江天拒绝帮我,但是我仍然感谢他。
我们聊了很久。
江天说我和他一样,当局者迷。
他和我讲了他自己与何玥欣的故事。
两个人分开多年,再次相遇已经变得陌生。不信任的双方,都看不懂对方。
我也一样,从来没看穿雅雪那没有情绪的双眼深处的忧郁,从来没有体会到她的无助。
我从来就没懂过她。
我不懂她为什么那么聪明的一个人会是一个路痴。
我不懂她为什么每次在男生跟她告白后都会站到我的身后。
我不懂她为什么总是有意无意看我。
我不懂她为什么要痛苦的吞噬着自己,就为多等我一时。
我不懂她为什么将第一次的哭与笑都给了我。
我不懂她竟然如此爱我。
我不懂她,才如此爱她。
可我现在懂了,所以能不能让我用不爱她,来换她回来啊!
江天说,其实这两年来,我一直带着的仇恨,本就是一份不甘的执念和难解的愧疚。
也是时候,把它们转化成动力,带着雅雪对我的爱和我对雅雪的爱,好好活下去。
用雅雪从未活过的态度,好好活下去。
……
因为爱情,我吞噬自己,只为见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