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阴潭鬼市。

夜色下的109公路上响彻机车的轰鸣声。

咻,疾如一道流光,瞬间超过一辆跑车。

开跑车的是个打扮时尚的年轻人,耳朵上打了四五个耳洞,戴着金饰。

刚才咻地从旁边跑过去的那个东西吓了他一跳,使得正在疾驰的车子一下子开到了马路牙子上,如果不是他反应快,迅打方向盘的同时一脚点住刹车,都有可能翻到路旁的沟里去。

年轻人一阵子后怕,惊悸地问旁边的女友,“你刚才看到过去的那个东西了么?”

模样清秀的长发女友正在用耳机听歌,没听到他的问话。

年轻人一把拽掉她的耳机,吼道:“我特么在问你话呢,刚才看没看到有个东西咻地一下过去?”

女友抬手在他胳膊上连续捶打,气道:“神经病啊你,发什么疯啊?哪儿有东西,你眼花了吧?”

没看着?难道真的是我眼花了……

发动机轰鸣,跑车重新发动起来,这一次速度慢了很多。年轻人一边驾车,还一边在夜色里寻找。

刚刚过去的那东西好快!

这不是让他惊悚的原因,真正让他感到发毛的是那辆好像机车似的东西上面没有人!

……

老木骑着机车顺着公路驰上盘山道,又顺着盘山道直接驶进山里面。在一座荒败的破庙前的台阶附近停下,翻身下了车。

老话儿讲,荒坟可睡,破庙别进。尤其是深更半夜的时候,进到破庙里面,会很危险。

那里面是邪物鬼祟或者一些不容于阳间人世的孤魂野鬼聚集的地方,就算人身没有受到伤害,也会被阴邪附体厄运缠身。

呱呱,夜色中响起乌鸦的叫声,使得周围的气氛更加的阴森诡异。

乌鸦鸣丧,夜枭招魂。

可老木面色平静,一点惧意都没有。

他走上台阶,进到破庙里面。

灰尘很大,裂开掉腿的破旧供桌和倒塌的残破佛像,房梁上吊着蜘蛛网和塔灰。

地上厚厚的尘土到处都是杂乱的脚印。

深山里的荒败破庙,久无香火,人烟稀少,哪儿来的这么多脚印?

或许旁人不清楚,但老木心里却很明白。

因为这里是一个旧物市场的入口。一个正常的人类社会极少有人知道的奇特地方。

阴潭鬼市。

就像是一个三不管,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灰色地带。

这里的客人或者商家成分非常复杂,涉及到三教九流。罪犯,恶徒,在社会底层挣命的亡命打手等等,都是一些讨厌或者见不得阳光,喜欢在阴暗肮脏的地方赚口食的人,此外还有些特殊的存在,比如一些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后仍旧滞留阳世,不愿意魂归地府的阴魂鬼物以及来自于不可测世界,传说中栖息在阴阳两界夹缝处的特殊生物——素体,一种外表与人类高度相仿,却非人非鬼的奇特种族。牠们存在量稀少,喜食动物的尸体、腐肉和鲜血,是一种非常恶心的生物。

……

世间万物玄奇深奥,看不见,不等于没有。

从古至今,历朝历代以来,人类社会都想消灭那些脏东西,可惜直到今天,那些东西依旧存在。灭不尽,杀不绝。就像蟑螂一样,杀死了,还有,死完了,又出来。这也就使得人类社会在古代就衍生出了一种新的、不为大众所俗知的职业——除灵师。

除灵师根源,要是往上追溯,可以到三国时期,可谓是历史悠久,传承有道。

老木就是一位除灵师,而且是一位非常强大的除灵师。

只是他的来历是个迷,西方某国曾公开过一份一战时期的绝密档案,那里面有一张老照片上就曾经出现过老木的身影,是他和一群穿着米色军服的老兵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拍的,那个时候的他就跟现在一样年轻英俊,帅气得一塌糊涂。

就连店里年龄最大,已经活成了老妖怪的猫叔都弄不清楚老木的来历,只是私下里跟苏文叨咕说,店里能招到老木来当服务生,绝对是烧高香了。

苏文也觉得自己很幸运。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淡薄名利,不看重金钱权势,视名利如浮云。他们重情重义,只要真情付出,必将得到真情回报,老木无疑就是这种人。

有不错的身手,遇事的时候能兼职保安。

有帅气的容颜,能给店里招揽一波波的女客人。

不要工资,调酒泡咖啡的水平绝对世界一流,这样的人,哪儿找去?

……

老木绕过倒塌的残破佛像,来到斑驳的后墙前面。

黑暗中,那双眼睛也亮得跟星星一样。

抬步直接朝着墙壁走过去,似乎是不怕撞到。

墙面荡起波纹,人进去了,进到了墙里面!

眼前灯火昏暗,街道上熙熙攘攘,人来人往,这是一片老集古镇。

登高远眺,鳞次栉比,房檐屋脊连成片。

街道两边全是各种各样的店铺,有高挑着布幌的古店作坊,也有现代风格极浓的建筑门面。街上的人也是如此,有的穿着长袍马褂,有的头扎幞头,脚蹬步履,身穿长衫,还有一些是短打灯笼裤的壮汉,穿西装T恤休闲装的人也有,不过相对较少。

整个就是一大杂烩。各种时代的人文景观交织在一起,初次来到这种地方的人,冲击感会很强。

可老木明显不在此列,他目光淡然平静,明显不是第一次来。

他步伐不快不慢,有点像是没有女伴的孤身男,趁夜色大好的时候,在随意地逛街溜达。

旁边茶铺里分两桌坐着七八个穿着黑色短打,腰上缠着灰色布条当做腰带,敞着怀,袒胸露腹的壮汉。眼神古怪,不坏好意地盯着老木刚刚走过去的背影,一人摸着下巴在咂嘴琢磨。

旁边有个尖嘴猴腮的汉子凑过来低声道:“老大,这人的皮囊不错诶,白白净净,一看就是上品的好货,咱们要不要弄一票啊?”

有人领头,旁边就有人帮腔,周围的汉子全都围上来,七嘴八舌。

“老大,他那身衣裳也不错,看不出是啥材质,又黑又亮,里面那层贴身,外面那件跟风衣似的,看着就威风。这身叶子要是套到老大您的身上,那就是一个字,美!”

“这么好的货色少见呐,老大,做不做,这小子再往前溜达溜达,可就出了咱们兄弟的地界儿了。”

被称作老大的秃头汉子还在琢磨,这是头肥羊,他当然晓得,可摸不准对方的跟脚,让他心里没底。

末了,他眼露凶光,干了。正如兄弟们所说,再往前面百十来米就是大老王的地界儿。到时候肥羊落到那家伙的手里,够他吹好几天的了。而他因为打怵放过了这头肥羊,也会让这条街上的其他老大看不起。

站起来一脚踹飞了身前的桌子,“走,上前截住他,扒了他那身皮,骨肉可以卖给三界地的那帮素体人。”

七八个泼皮似的汉子呼哨着向前冲过去。手里拿着五花八门的武器,有斧子,短刀,手叉子,还有个胳膊上缠绕着链子锤,所有人的武器都白森森,好像是某种骨头所制。

街道上来往的行人不少,见到这架势,还有人给他们让道,催促着快点,你一言我一语的在旁边起哄架秧子,明显是看热闹不怕事儿大啊!

一帮人冲到老木前面,挡住他的去路。

老木看着这些突然拦路的人,一个个都不是善类,明显的不怀好意,但他还是淡定地道:“你们想干什么?”

秃头老大扛着硕大的斧头,狞笑道:“老子看上你这身皮了。聪明的,赶紧扒下来!”

“那要是笨的呢?”老木像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初哥,天真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