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狼骑士

“男爵大人,男爵大人!”汤姆跌跌撞撞的奔入了红男爵的庭院:“大师他回来了,把那个叼了牛的狮鹫的头给带回来了!那头好大,比大狗熊的头还大!”

红男爵正坐着和一个同样粗壮身材的壮汉喝着酒,闻言两人蹭的站了起来:“真的?这么快,不愧是大师,我们快去迎一迎!”

刚刚走到乌鸦窝主街的莫宁和安妮,正牵着马儿往男爵宅邸进发。大街两旁围满了乌鸦窝的镇民,他们都只在故事传说里听说过狮鹫兽的大名,此次亲眼所见那挂着都将高大马儿拉的有些倾斜的巨大头颅,都大大的开了眼界。

有几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甚至对着狮鹫头开始祈祷,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安妮看着周围的人群,享受着他们聚焦的目光,只觉得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让开让开,男爵大人来了。几个矫健的士兵将拥堵的人群破开一条道路,粗壮的红男爵从中挤了进来。

正方形的菲利普唐纳德这次依然是红色罩衣和胸甲的打扮,不过罩衣上多了一个兜帽,盖住了他的光头。

红男爵第一眼就看到了自己佣兵打扮牵着马儿的乖女儿,心里顿时咯噔一下。不过,挂在青菜马鞍边的狮鹫头颅一下子粘住了他的目光,他决定把教训女儿的事往后放一放。

红男爵快步向前给了莫宁一个大大的熊抱,勒得鳄蜥皮甲和精钢胸甲摩擦出了咯吱声。

“大师,我就知道你是我们乌鸦窝的救星!大师你真是我见过最顶顶好的猎魔人!”红男爵一边夸着猎魔人,一边无法控制的将眼光瞟向狮鹫的断首。

“莫宁大师,我已经让下面人在准备最好的酒席;您应得的70个赛普汀金币我也都打包好了,请您快随我来!”红男爵的熊掌拉住了猎魔人的左臂,热情的朝前引去。

70个赛普汀让周围的泥腿子们发出了一阵惊呼——在间地,一个赛普汀大约可以兑换七个多点银艾乌——这可相当于差不多500银艾乌,能够在这条热闹的大街上买上一套不错的房屋。

“可惜大师您没有把这畜生的身子带回来,不然我一定重金收购!”男爵对一个头颅尤不满足。

“老师杀死的狮鹫兽的尸体就在南边九十几里的秃山那儿,现在让维米尔大叔带人去,说不定还能在腐烂前拉回来。”与有荣焉的安德罗妮热情的建议道。

要遭,敏锐的莫宁心里咯噔一下。

“什么老师?”红男爵松开了拉着莫宁的手,转头问道。

“莫宁大师已经同意做我的老师了!”安妮高声回道。

“大师这是要留在乌鸦窝?”男爵问莫宁。

“不是啦,是我要和老师一起去冒险了!”男爵小姐已经学会了抢答。

男爵故作轻松不屑的说道:“你个小丫头都还要我照顾,冒个什么险,别开玩笑了,来来来,大师,我们喝酒去,别听她胡说。”

“父亲,我是认真的。我说我要离开乌鸦窝和老师冒险去。”安妮定在原地,放慢了语速。

快活的空气突然的降下温来,周围围着看狮鹫的泥腿子们都停止了讨论,拥挤的人群一下子散了开来——但是仔细看去,所有人的耳朵都支的牢牢地,眼光不自觉的瞟向这边。

红男爵站直了身体,转过身来:“安德罗妮,我只有你一个女儿;你将会是乌鸦窝未来的女男爵,是你周围这些镇民们的领导者。你怎么去冒险?你要离开大家吗?”

男爵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严肃的菲利普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力。

“父亲,你知道的,我的梦想就是成为间地最好的猎魔人!我一直都在为它努力。乌鸦窝的大家们都很好,可是我在这里已经学不到更多地东西了。莫宁大师是我见过最最厉害的人,何况他也答应做我的老师了!”小姑娘有些怕她板起脸来的父亲,但是依然争锋相对毫不相让。

猎魔人感受到了男爵以及他的卫士们聚焦的目光。

“我确实答应了做安德罗妮小姐的老师,因为我知道她一定会去实现自己的理想,而跟着我至少她会比自己出走冒险安全很多。”莫宁答道。

场间顿时陷入了沉默。所有人都感受到了街道中心的低气压。

“莫宁大师,男爵大人。”一个高大健壮的中年男子站了出来。

他长着一头刚硬的银发,粗粝的面庞上是一个“壮硕”的鼻子,右侧的鼻翼长了一颗肉痣。这明显是一个身经百战的战士,他背着一面筝形盾,腰间系着一把长剑。

“小姐说只有跟着大师才能学到东西,恕我狂妄,我虽知道自己不是大师的对手,但仍想向大师请教,看看自己差在哪里。”银发壮汉双目直视猎魔人,语气不卑不亢:“我是狼骑士维米尔,忝为乌鸦窝···”

“乌鸦窝第三勇士。”安妮又抢答了。

气氛更加的尴尬了。

我的智障徒弟脑子里缺一根弦啊,莫宁想到。

“忝为乌鸦窝首席骑士。”被噎到维米尔不得不顺了口气,重新自我介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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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散的更开了,露出了大街正中一块圆形的场地。

乌鸦窝的主街都铺着石板,总体还算平整,是不错的决斗地点。

维米尔取下了背后的盾牌,固定在左手小臂;保养良好的长剑出鞘被首席骑士握在手里。

莫宁礼节性的点了点头,右手伸到右肩,拔出了自己的旷野之息,轻巧的耍了一个剑花。

维米尔没有冲动的进攻,多年的战斗给与了他丰富的经验;他谨慎的围绕着猎魔人大师周旋,开始仔细的观察对手。

莫宁当然不会先攻。

猎魔人的身姿矫健,线条鲜明,但是肌肉维度并不夸张,说明他是一个敏捷型的战士;他单手用剑,没有佩盾,说明他的打法灵活。维米尔内心冷静的分析道。

对手手持之剑名旷野之息,在这三天内接连斩下了林中夫人和大狮鹫兽的头颅,一定是稀世名剑,锋利异常。

不对,这剑看着有点眼熟,维米尔觉得自己产生了错觉。

我应当稳扎稳打,以不出失误为要。主用盾,副用剑,或许可以逼平。

首席骑士将自己的上半身小心的藏在筝形盾后,只露出两只眼睛,开始谨慎的向猎魔人逼近。

莫宁站在原地,剑尖点地,似无所觉。

猎魔人托大了,我的机会。

下一刹那,维米尔猛然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