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趟鬼市

第二天,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小窗,照亮了我的出租屋。

我从地板上坐起来,舒舒服服的伸了一个懒腰。

看着房间里的光景,我比之前更加满意。

屋子里现在是两具尸体、两只女鬼,两个男人。

昨晚啤酒炸鸡的Party后,大家横七竖八在地板上躺成一片,分不清到底哪个是人,哪个是鬼,哪个是怨尸。

我起身将张灵玲的尸体拖到角落里藏好,动作发出的声音吵醒众人。

大家揉着惺忪的睡眼,看着我一个人折腾,不禁竖起拇指交口称赞:“没有女人的单身狗,精力就是旺盛。一大早就抱着女尸来回折腾。”

按照昨晚的约定,今天张灵玲附在杨贵妃的白绫上,跟我一起去买下墓用的东西;康乐和小梅一起,享受人和怨尸之间的甜蜜爱情。

我们一起在楼下的苍蝇小铺里吃了早餐之后,便分道扬镳。

倒斗(下墓)是犯法的,想要买倒斗用的东西,也必须要到相对偏僻一些的地方才行。

我所在的小城,有一圈千年之前留下的城墙。城墙上坑坑洼洼、布满弹孔的青砖,在炮火中见证了英雄战士的勇敢,也在黑暗中见证了平凡小人的贪婪。

在那个战火荼毒的年代里,无数人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许多人被逼无奈,干起了倒斗摸金的行当。

他们晚上下墓,鸡鸣收工。带着一夜的收获,来到城墙脚下,趁着稀薄的暮色,将得手的宝贝卖给城里的有钱人,换几斗米回去养活一家老小。

久而久之,这种交易方式,逐渐形成一种固定的规模。

因为交易的时候多在看不清人脸的早晨,隐隐绰绰之下,只能见到鬼影在城墙脚下晃动。

所以,老百姓给这种专门交易陪葬品的地方起了一个特别的名字:鬼市。

到鬼市上交易,不能说“去鬼市”,也不能说“上鬼市”,更不能说“逛鬼市”,只能说“趟鬼市”。鬼市上假东西、来路不明的东西、非法的东西很多,其中有珍奇物品,也充斥着假货蒙人。“趟”这个字很有学问,水深水浅、水急水缓,自己去试,摸着石头过河。

建国以后,朝廷取缔了各地鬼市。

这种特殊时期形成的交易方式,也换了一张皮,在历次严打的夹缝中,隐晦的生存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并且,现在的它们,不仅仅在晚上出现,在极少人能找到的阴暗处,白天也正常开市。

今天,我就要趟一次鬼市,买点我需要的东西。

我来到南城墙脚下的古玩批发市场,轻车熟路的在里面兜了几个弯、绕了几个圈,最后从一扇不大的小铁门里钻了进去,里面是典型的小胡同,道路很窄,只能容一人通过,复行数十步,才豁然开朗。目光所及,宽敞大路两边到处都是摊位,来来往往的行人手里拿着手电筒和放大镜走来走去。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都不说话。满坑满谷的市场上空,笼罩着十分诡异的安静。这就是鬼市。

鬼市有鬼市的规矩,摊主从来不说话,不吆喝,不拉买卖,全凭趟鬼市的人自己看;买家一般也不开口,手里的手电筒照物不照人。所谓英雄不问出处,宝贝不问来路。不管是要,还是不要,全凭自己决定,一旦买家开口问价,就证明自己有购买意向,双方议价结束达成一致,就必须买下来。

我一路走过去,目光在两边的摊子上逐一掠过,绝大部分是某宝版的工艺品,极少部分属于高仿的精品,至于真品,走了半天还没见到一个。

张灵玲和杨贵妃都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两只鬼一会儿瞧瞧左边摊子上的铜镜,一会儿看看右边摊子上的发簪,叽叽喳喳的在我腰间白绫上讨论不停。

我拐过一个弯,刚走没两步,就听到杨贵妃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几分:“等等!”

我立在原地,目光落在右手边的摊子上,摊主是一个形容枯槁的黑瘦老头,头顶稀疏的白发扎成一个小辫子,眼窝深陷,两只眼睛空洞而无神,显然是命不久矣。

杨贵妃的声音有些激动:“那……是我用过的簪子!”

张灵玲吓了一跳:“贵妃姐姐,你说的是真的?这里有唐朝的簪子?”

杨贵妃十分肯定:“没错,那肯定是我用过的簪子。我能感受到上面熟悉的气息。”

我站在摊位前,顺着杨贵妃的指引,看向摊位左上角摆的簪子。

老头见我的目光落定,顺着我的目光扫了一眼,微微挑了挑眉毛,继续闭目养神。

我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见一只指头上戴满金戒指的胖手伸了过去,一把抓起杨贵妃的簪子,凑到眼前,用手电筒照着仔细看了起来。

我不禁微微皱起眉头。鬼市规矩:不能伸手抢。你看上的东西,如果别人正拿在手上看,必须等他看完,确定不要,放下东西离开时,你才能拿起来看。

看面前这个胖子身上华丽的穿着和专业的鉴宝装备,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虽说不是为了杨贵妃的簪子而来,但是这么好的捡便宜机会,如果被这个胖子给抢走了。我会很郁闷的。

胖子看了很长时间,捏在手里犹豫不决了很久。

终于还是叹了口气,摇摇头放下,转身准备离开。

我一把抓过他刚刚放下的玉簪,连看都不看,直接问老板:“价位。”

听了我的话,胖子惊讶的转过头。

鬼市规矩:看破不说破。交易完成之前,就算你看出来买家买的是假货,也绝对不能说。

老板伸出右手手掌,小拇指从第二指节处被砍掉,断指处的肉长成一个圆球。

我点点头:“请左手。”

老板伸出左手,伸出食指比了一个“一”。

左手每根指头代表十万,右手每根指头代表一万。

老板对这根玉簪的要价是十五万。

一根唐朝的玉簪,还是杨贵妃用过的,卖十五万,绝对是白菜价。

这种价格,如果不买,简直就是傻子。

我当机立断,一咬牙一跺脚,伸出右手,豪气云天的报价:“五百块!卖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