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赵云初战,草原扬威

另说赵云、夏侯兰二人。

二人自得公孙续命令之后,日夜兼程,赶往草原,三日之后,便与十万骑兵汇合。鲜卑草原十万骑兵的统领是邹靖与田楷,二人与赵云、夏侯兰很是熟悉,因此见到公孙续兵符之后并未为难,十分配合。

十万骑兵在中、西两部鲜卑的中间位置,待二人到军队之后,赵云欲起兵直扑东部鲜卑而去,与公孙续一起夹击和连,擒贼擒王。但夏侯兰否定了赵云的想法,夏侯兰认为和连等人必不是公孙续的对手,不用如此着急前去支援,而应该直接给鲜卑来个釜底抽薪,将草原三部尽数平定,永绝后患。邹靖与田楷也同意了夏侯兰的想法。

于是,四人率十万骑兵,决定先取西部草原的主要统治地受降城,再折转拿下取盛乐,而后,直扑鲜卑王庭而去,取中部鲜卑根据地弹汗山,最后,再去东部与公孙续相会。

西部鲜卑众部落的情况田楷早已经派人摸清楚,其共有大大小小十几个部落,小的仅有数千人,而大的则有数万,乃至十万人,最大的四个部落分别是拓跋部、白部、没鹿回部和秃发部,其中秃发部是拓跋部的分支,与拓跋部一直关系密切,四个部落拥众二十余万,可战之兵,也多达近十万,不容小觑。田楷、邹靖欲分兵击之,先取小部落,而后集中力量,一举平定大部落,夏侯兰提议不如合兵一处,以雷霆之势逐个击破,以防鲜卑众部联手。田楷、邹靖等人觉得可行,于是尽起十万之众,分三万与赵云、田楷为先锋,夏侯兰、邹靖压后。

赵云虽谋略略有不足,但统兵之能,尤其是统领骑兵之能远非一般将领可比,再加上经过公孙续的刻意培养,单就统领骑兵而言,赵云的能力绝对在这个大汉名列前茅,这还是赵云比较年轻,尚未经战的情况下,若历练几年,这大汉天下,能出其左右者,不过三两人,而能稳胜赵云者,恐也就如今尚未出名的温侯吕布。

一日之后,赵云、田楷先锋部队便遭遇了第一支部落,该部落规模较小,兵力较少,仅有五六千人。鲜卑人长久生活于马背之上,自认为骑射之术,天下无双,所以,虽然五六千人面对三万余幽州骑兵,也浑然不惧,在首领带领下,挥舞着弯刀,叫嚣着向前锋队伍冲来。

赵云第一次统兵出战,心情难免有所激动,见对方发起冲锋,就要带领队伍冲上去,而田楷虽然武力一般,但却是公孙瓒麾下第一智将,与鲜卑乌桓战斗经验更是丰富。田楷阻止了赵云的冲锋,以枪待令旗,进行排兵布阵。

在田楷指挥下,邹靖、文则、公孙纪三人分领五千骑兵越众而出,其中,邹靖一路,直扑鲜卑骑兵而去,早早便于马上挂住刀枪,取出弓箭。公孙纪和文则,则纷纷奔向两侧,迂回包抄。

邹靖所率一部,很快便与鲜卑骑兵交锋,相拒二百余步之时,双方已经开始互泼箭雨。鲜卑骑兵骑射之术精湛,但装备一般;而幽州骑兵,骑射之术一般,但装备精良,两两相抵,双方势均力敌,皆有人惨叫落马,死伤难计。

几番箭雨之后,双方终于狠狠撞上,鲜卑骑兵个个狰狞的呼啸着,挥舞着手中的弯刀想要将幽州骑兵尽数砍翻在地,他们相信,以汉人骑兵的战斗力,根本不足以与自己对抗。

但现实,狠狠的扇了鲜卑骑兵一巴掌,幽州骑兵虽然的确没有鲜卑骑兵精锐,但经过公孙续的体制变革之后,配合却十分默契,五人一组,三人持枪,两人持刀,相互配合,远者枪刺,近者刀劈。外加上幽州骑兵装备精良,防护程度远远高于鲜卑骑兵,因此,一经照面,优劣顿显。

鲜卑骑兵在手中弯刀还未碰到幽州骑兵的时候,幽州骑兵的长枪已经向其刺来,三柄长枪查缺补漏,少有攻击目标能够抵挡住的,而即使有抵挡住的,靠近之时,三柄长枪交叉防御,两把环首刀配合攻击,同样将鲜卑骑兵击落下马。

两只军队,如同两列快速奔驰的列车,狠狠的撞击在一起,然后,便双双停止了下来,陷入了纠缠战。即使有部分鲜卑骑兵从两侧绕过,继续保持着机动力,也被公孙纪、文则两侧的骑兵介入而拖住,鲜卑骑兵,瞬间陷入了苦战。

“儿郎们,冲出去!”,长期游射,鲜卑首领十分清楚自己一方陷入纠缠之后的不利性和危险性,于是在挥刀砍翻几名靠上的幽州骑兵之后,高声呼喊着让手下冲出去,只有冲出去,跑起来,他们的战斗力才能够充分的发挥出来,才有战胜敌人的希望。但幽州骑兵怎么可能给他们这种机会,死死的拖住鲜卑骑兵,不让鲜卑骑兵突围。

“贤侄,你的机会到了!”。田楷见鲜卑骑兵被彻底拖住之后,对早已等候不及的赵云笑道。

赵云激动的应了一声,于马上笔直的挺了挺健硕修长的身躯,双目之中,一丝丝精光开始闪现,如同午夜闪电一般,明亮刺眼。赵云左手拉起马缰,右手将龙胆亮银枪帅酷的耍了一个枪花之后,倒拖于身后,不轻不重的拍打了一下马屁股,战马嘶鸣,扬蹄而去,驮着赵云冲入阵中。身后,一众幽州骑兵也纵马跟上,呼啸着冲向鲜卑队伍。

而田楷,则率领其余万数骑兵在后压阵。

赵云记得,公孙续曾经对自己说过,战场上,杀敌一将,胜屠千军。尤其是对于大将而言,擒贼擒王,才是第一目的。所以,赵云目标非常明确,舞动龙胆亮银枪,便直冲那部落首领而去。

一名鲜卑百夫长见赵云年轻,升起轻视之心,狞笑着砍翻面前一名幽州兵,挥舞着弯刀朝赵云杀来,在他眼中,面前这个俊朗的如同画中公子一般的年轻将领,已经成为手到擒来的功劳,只要杀掉这个年轻将领,自己就能够顺利晋升千夫长,更上一层楼。而在其身后,一些士兵也欺赵云年少,将赵云当做送到嘴边的肥羊,紧随百夫长后,不断拍马向前,唯恐慢了抢不到功劳。

赵云见一众鲜卑士兵朝自己扑来,越是靠近,激荡的心情反而越是平静,之前,颤抖的握枪的双手,也不抖了。

或许,就如小师弟所说,自己就是天生的战将吧!赵云心中这么想着。

“哈哈!功劳归我也!”,那百夫长眼见自己与赵云撞上,兴奋的大喊一声,举起弯刀,便准备凌空劈下。

赵云见此,面色冷酷,眼中精光一闪,捕捉到这百夫长的破绽,一枪探出,随即收回,电光火石。而后,赵云也不理会那百夫长,继续向其身后的众多鲜卑士兵扑去。那百夫长见赵云竟然无视自己,心中怒吼一声,手上力道再加几分,就欲一刀将赵云劈成两半,但突然间,他感觉自己浑身的力量不知为何快速流失,就如同被刺破了底部的水桶,一泄如注,最后,甚至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天地倒转,噗通一声跌落在地,没了最后的视野。此时,自那百夫长脖颈处,一股鲜血涓涓流出,沾染了青青芳草。

赵云越过那百夫长后,眨眼之间,又连续探出三枪,三名鲜卑士兵只感觉脖颈处微微一凉,便失去了所有感官,连自己如何中枪,都没有搞清楚,一头栽落下马。

探出三枪之后,又有数名士兵已经靠近自己,此时,再挑刺已经来不及,赵云收回长枪,以身体为中心,狠狠一抡,长枪带着一圈残影,将周围五六名士兵尽数扫落。赵云的力量,也是世所罕见的。

如此,鲜卑士兵凡是与赵云相遇,便一触即溃,赵云挺龙胆亮银枪,在万马之中纵横睥睨,如入无人之境,左冲右突之间竟无人是其一合之敌,不过盏茶时间之后,就已经从外围杀入到中心地带。

那部落首领远远见得赵云如神将临世,无可抵挡,并直指自己而来,自然知晓赵云想要击杀自己,以乱军心,于是,一边不断招呼卫兵保护自己,一边亡命的往外突围。

赵云见那首领想逃,岂能如愿,抡起一枪将周边敌兵扫净之后,挂起长枪,取弓搭箭,一箭望那首领射去。箭去流星,可惜,被一名卫兵挡住,未能射中那部落首领。赵云也不急,再次取出一根箭,弯弓、瞄准、射击,这一箭,巧妙穿过三名卫兵之间的缝隙,正中那鲜卑首领的后背,其惨叫一声,翻身落马。

赵云暗暗欢呼,但面上却平静如常,收好弓箭,擎起长枪,高呼一声,“尔等首领已死,反抗无谓,速速下马投降,降者不杀!”。

赵云记得公孙续说过,战场上,不杀降者是击破敌人抵抗之心的最佳方式,只要主将在军中的威望未达到让所有士兵为其而死的地步,投降不杀,永远是结束战争最好的办法。因为,只要能活着,没有人愿意毫无价值的死去。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赵云很赞同这句话。

果然,鲜卑士兵见首领果然死亡,而自己又被重重包围,逃生无望后,皆哀叹一声,神色落寞的相继放弃了抵抗,弃械投降。

汉狗,要变成狼了,草原,危险了!

此一战之后,不过十日时间,先锋队伍便一路击溃四路鲜卑兵马,击杀俘虏鲜卑士兵三万余人,赵云在不断的战斗之中,成长十分迅速,已经逐渐有了无双战将的气势,令田楷等人啧啧称奇。田楷见俘虏人数较多,恐聚众生变,便与夏侯兰、赵云等人商议之后,收缴兵器马匹,尽皆放回部落。

众多鲜卑士兵皆以为自己生还无望,未曾想竟然被放回部落,这种地狱天堂的转变,让一些鲜卑士兵甚至激动落泪,对出面释放他们的赵云、夏侯兰二人感恩戴德,称赵云为“俏将军”,夏侯兰为“仁将军”,盖因赵云省得十分俊俏,仪表不俗,而夏侯兰,则仁义大度。赵云虽不喜这称呼,但也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