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绿野庄园
在麓谷镇,如果说谁的地位最高,那恐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一个定论,但是若问现在的麓谷镇谁的权势最盛,那非镇长特纳莫许。
特纳虽然只是一个镇长,在平常时候,那官位跟芝麻绿豆差不多大,跟“高官”根本都沾不上边,大名鼎鼎的霍克金斯博士,也根本轮不到他来接待,但在行尸病毒爆发之后,特纳镇长凭借着“翻云覆雨”的手腕,硬生生把一个地理位置偏僻的小市镇,几乎“凭空”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王国”!
在这个“独立王国”里,不仅有最高权利的麓谷镇“元首”——镇长、还有负责制定规章制度的市民委员会主任纳尔逊、以及负责维护治安打击“犯罪”的警察局长西蒙——这简直是一个完美搭配!
黄金搭档!
……
晚上,林瀚又做了那个梦!
他不记得自己是第几次回到梦境中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他又一次看到同样无数川流不息的人们和匆匆奔驰而过的汽车。在看到那个漂亮女人之前,整个世界都是灰色,那个漂亮到极致的女人,是那个世界唯一的“色彩”!
“去找薇薇安!去找薇薇安……”低吟耳语在林瀚心头一次又一次响起,仿佛一把狠狠敲击在心脏上的大铁锤。
当林瀚从梦境中惊醒的时候,迎接他的不是梦中那个漂亮的女人薇薇安,却是第二天黎明烂漫的曙光和哈迪那张棕色的颓废的摇滚歌手的脸。
“林瀚,我们的‘邻居’在一刻钟之前上路了!”哈迪把早已熄灭了的那一小丛篝火重新引燃,还在上面烧了两杯松枝茶,这会儿,新鲜的松针浸泡的松针茶上正开始往上冒着热气。
林瀚坐起来,他的视线透过重重浓密树叶之间的缝隙,投射到昨晚“魔术师”休息过的地方,那里早已“人去楼空”,连魔术师的一丝气息都没有留下。
不过,在已经熄灭的篝火堆上有留下一只脚印,那是硬底中帮增高皮鞋留下来的。
一般来说,这种皮鞋都是定制品——因为在鞋底靠近足弓的位置,镌刻着一个人的名字——迪奥。
一般来说,鞋匠只会将自己的名字或者品牌雕刻或者印烫在鞋舌或者靠近鞋舌的位置而不会刻在鞋底上,这个迪奥,很可能就是那个魔术师的名字。
“迪奥!”林瀚收回目光,同时收回“感觉”的“触手”,他仿佛就亲眼看到那个鞋印上的字母一样。林瀚在嘴里“咀嚼”着迪奥这个名字。
把自己的名字踩在自己的脚底下——好吧,这真是个品味独特的魔术师!
林瀚是在当天下午晚些时候到达鹿鸣山的。
没有车,所以林瀚和哈迪只能靠步行走小路。
一路上,林瀚和哈迪顺利地解决了十几只“不长眼”的行尸的残兵游勇。当暮霭沉沉的时候,林瀚翻过一道高高的山崖,走近一大片聚集地附近。
林瀚敲开其中一户人家的门,迎接他的是一个五十多岁干瘦的小老头,那个小老头有着赫克缇斯古堡花匠行尸老弗朗西斯一样颜色的灰白卷曲的头发,他还有着一个和狗一样的名字——泰迪。
林瀚指着不远处那座海拔并不高但笼罩在傍晚的云气氤氲中而显得扑朔迷离的山问道,“请问那是鹿鸣山吗?”
其实林瀚想问的是:这里是不是麓谷镇?只不过麓谷镇这个名字太过拗口,林瀚突然脑子卡壳了一下,只好退而求其次问鹿鸣山。
因为在林瀚看来,到了鹿鸣山,可不就是到了麓谷镇了吗?
那个取了一个像狗一样名字的小老头晃了晃他干瘦的脖子,“我不知道那座山叫什么山,我也从来没有上去过!我关心的只是它能给我提供什么吃的!但是,据我所知,这附近方圆两百公里范围内只有一座山,名字就叫鹿鸣山。所以,我想你找对了地方!”
小老头绕口令一般地用了三分钟时间才说完本来只需要三秒钟就能说完的一句话。
这个小老头不仅有狗一样的名字,还有疯狗一样多的废话!
在送出去五盒铁皮罐头作为住宿费用之后,小老头眉开眼笑——他点头哈腰的,差一点儿就摇尾乞怜了。
这果然是取了一个狗一样名字的人。这个名字取对了!
林瀚和哈迪就这样住下来了,说老实话,那个有着狗一样名字的老头除了废话多了点,其他没有什么毛病。比如厨艺就很不错,林瀚他们吃的第一顿晚饭是一大盘水煮蘑菇。
林瀚之前吃过比这要难吃得多的东西——厨师埃里克森那富含龙葵碱的烤土豆把林瀚的胃“折磨”成了“铁胃”,所以林瀚现在是吃什么都觉得好吃。
不过,有一点是林瀚不知道的:他到达的地方并不是麓谷镇,而是——鹿鸣山下拾荒者的聚集营地!
……
在距离麓谷镇和拾荒者营地大概20公里的地方,是一片平坦而肥沃的土地,这片土地因为过于肥沃而呈现暗黑色,松软又黑得“流油”的土地上没有种任何庄稼,因此上面长满了黄绿色长草,一条蜿蜒的小河流经这里,把黑土地及其上面的长草一分为二,距离河边大约两百米的地方,有几棵茁壮成长得有些“过分”茂密的大树,一座木质结构的农庄矗立其间,因此,这座农庄就有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绿野庄园”。
绿野庄园的外圈围了一圈半腐烂而呈现黑色的木质围栏,一条四米宽的土路从这条围栏的开口处引出来,一直延伸到远方的的一座绿色小土丘下方。
在绿色的小丘附近的土路上有三个黑色的小点在向绿野庄园的方向“缓慢”移动,五分钟后,隆隆的机车声震耳欲聋,翻腾的灰尘直冲“云霄”,改装后的暴力机车如同一头头身披铠甲的骑兽,它们冒着烟,发出愤怒的“咆哮”,把一切胆敢挑战它们速度的家伙都远远甩在它们身后腾起的灰尘里。
三位骑手中一马当先的那个人身材极其高大,他坐在改装过的超大款“悍雷”机车上,就好像是一个普通成年人坐在游乐场的儿童旋转木马上一样。
当那个身材高大的人在绿野庄园前停下机车后,不是从侧面甩开腿下车,而是直接站了起来,然后张开胯,径直从机车扶手上越过。
这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大个子一边大踏步往前走,一边嚣张地脱下黑色的机车夹克,甩手扔到身后。
后面机车上的两个黑衣人中的其中一个刚刚停车下来,赶忙伸手将还飞在空中的机车夹克接住。
那人一点停下来的意思都没有,他又摘下自己的黑色的装饰着银色骷髅银饰的摩托头盔,并把它塞到守候的门口已久的一个皮肤黝黑、头发卷曲年龄大概在十八九岁的小伙子的手里。
“阿米尔,今天有什么新闻?”他看起来年龄在三十多岁,伸手拂了一下自己那一头因为旷野的风而吹乱的原本十分飘逸的金色长发,目光如炬地看着他面前的阿米尔。他目光炯炯,似乎可以把别人的心思都能看透,“麓谷镇那边有消息吗?”
“还没有,雷恩!”名叫阿米尔的小伙子恭恭敬敬地回答,他面色平静,脸上没有一丝可以挑剔的地方,“不过韩和尼森那边都搞定了。”
“嗯!比我想象得还是要慢一点!”雷恩伸出右手的食指,不屑似地轻轻摇了两下。
在从阿米尔身边越过之前,雷恩用右手拍了拍阿米尔棕黑色的左脸颊,“对了,让你的姐姐现在过来,米娜和米亚!告诉她们,雷恩需要她们一起服务!”
阿米尔脸色依然没有变,只是鼻翼猛地扩张了一下。
“唉!老大就这么点爱好!”那个手上还拿着雷恩黑色机车夹克的男人看着阿米尔蹒跚远去的身影,不屑地笑笑,然后扭头对身边另一个身材极其修长的骑手无奈地摇头苦笑,“不过,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他这么精力充沛的人,只要不影响工作就好!你觉得呢?苏!”
“我觉得他迟早有一天会死在这件事上面!”那个身穿黑色机车夹克头戴黑色头盔的是一个身材极修长的女人,她声音平淡而稳定,她紧身的机车夹克使得她的身材看起来更加地火辣,她有个特别的名字——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