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南疆事变四

二人心念一动,不愿往下偷听,试照所说,由峰左狗尾绕向前去,果无动静。知无差错,心中放宽,又绕走到狗脊正中。一看前面,忽见两石笋宛如门户,左右对列。先前未见,料是正面隐藏的门户。走近再看,形势突变,天色已看不见,头上和来去四外,俱是一片沉冥,若降重雾。先见诸峰,除正峰外也都隐去,另有九峰在前,参差位列。回顾来路山顶两人,都是身材高大,相貌凶丑,尚在上面争论。

严人英本明阵法,一点就透。一见九峰位置方向,越悟出犬牙遥应九进一退之秘,立照所说前进,果又通行无阻。由此往前,每走过一段,必另有石峰门户现出。每一层阵地,均有九峰分峙,方位形式虽各不同,有的主峰上面还有一二妖徒把守,二人过去,也未觉察。只走过第九峰时,再按阵位和狗头所对方向退将回来,再往前走,绕峰而过。到了对面峰脊,门户立即涌现,如法绕行,又是如此。只是左旋右转,时进时退,所行并非直径,阵位方向也不一致。

严人英暗中留神,看出此阵千变万化,玄机莫测。幸亏听二妖徒争论,才一入阵便得了机密,自己又是行家。否则休说破阵势所难能,只要一步走错,入了歧途,便不知要费多少心力周折,能否到达尚不一定。再要不明阵法生克,妄触禁制,引起埋伏水火风雷,夹着千丈毒烟邪雾,一齐围拥上来,更是危机密布,步步荆棘。上空又有极厉害的邪法封锁,纵使不致死伤,脱身也非容易。总算机缘巧合,二人无心中得此奇遇,只要小心前行,待全阵走完,此阵机密即能十得**。破阵一节,虽仍艰难,归途已不再畏险阻。尤妙是先声夺人之计已成。少时到了红木岭神宫,见着红发老祖,照着师命行事,说好便罢,说不好,也不会失陷在此,进退均可自如,受人折辱也有限度了。

就在这时,前面一座石峰上烟光起处,突然现出一个相貌凶恶,手持白骨妖幡的高大山人。

严人英见有人出,便料敌人已有惊觉,忙即拉了李英琼急速避开正面,悄悄往左避去,绕至妖人身后。回头一看,果然妖人已将手中妖幡连晃了几晃,来路九峰立有五色彩丝,如箭雨一般满空飞洒,晃眼结成一面数百亩方圆的天幕,往下罩来。同时满空烟光如潮,碧焰万道往上狂喷,也是连成一体,往上兜去。上下交合之后,妖人重又将幡一指,所有彩丝烟光倏又由合而分,往原发之处收去,转瞬都尽。

妖人仔细一看,好似不见有人落网,也无异状,呆了一呆,面上微现惊疑之容,重又隐去。严、李二人幸是遁光神速,见机更快,赶紧避开,避处恰又合适,妖人又在疑似之间,未被识破。阵势占地甚广,二人初次犯险,不敢草率。

二人一路观察前行,缓缓飞驰了两个时辰,才走了一半。默计所见大小石峰,已有二三百座。那散在四外,设有厉害埋伏,具有陷敌妙用的尚不在其内。只见前面妖雾弥漫,比来路更甚,以为后半阵势必更微妙。及至辨清门户,小心飞入一看,眼前忽现异景。除头上仍被法术封锁看不见分毫天色外,不特后半百余里方圆一片广大石坪全面呈现,连红木岭上的红发老祖所住神宫也巍然在望。只见广坪上二三百座大小峰峦,棋布星罗,殊形异态,奇景天生。遥望红木岭半神宫大殿金碧辉煌,气象万千,庄严雄伟,兼而有之。更有好些手执金戈长矛的守宫侍卫或兀立殿前,或蹈虚飞行,往来不绝。虽是左道旁门,却也有无限威风杀气。

二人正在查看门户途径是否可以随便通行,忽听中央一座高峰上传来两声长啸,接着现出两个奇形怪状,左手举妖幡,右手举长剑的妖人,站在峰顶上,手摇妖幡,将剑向空一挥,坪上远近二三百座大小石峰,连红木岭神宫,立即全数隐去。紧接着风雷隐隐交作,只有那**座孤峰浮拥于左侧妖云弥漫之中。

二人知是妖人演习阵法,大可细查虚实,来得正是时候,连忙就近择地,仁立观察。待了不多一会,前二妖人现身之处,忽有红碧光华连闪了几闪,又是一阵风雷之声过去,适才所见彩雾烟光倏地蓬勃而起,满空中飞舞交织,又结成一面天幕笼罩全阵,浮空不动。略停了停,一声迅雷,先前大小群峰忽又现出原形。只是每**峰做一丛,当中峰顶必有一二妖人,手持幡、剑,站立其上。

先见二妖人重又摇幡挥剑,远近各峰丛上妖人也一齐举幡,向空中一指,空中彩幕突然分裂成数十道长虹,分向各妖人飞去,到了每一峰丛前面下降,将那九座石峰齐峰腰做一大圈围住。

众妖人各又将剑朝天一指,剑尖上立有碧绿火星飞射出去,到了空中,此起彼落,互相激撞,宛似洒了一天星雨。石白如玉,中腰围上这么一圈彩虹,再加满空星雨飞流,顿幻出一片奇景,煞是好看。

又隔了盏茶光景,为首二妖人口发厉啸,将剑一挥,满空绿火星倏地纷纷爆散,暴雨一般,一丛丛往各妖人所立峰头飞射下去。众妖人同声长啸相应,幡、剑齐施,上面火星仍被剑光收去,峰腰彩虹也如神龙掉首,齐向幡上飞去,风卷残云,一时全收。数十处烟光起自各石峰顶上,众妖人也相继隐去。这次后坪上群峰和红木岭仙宫却未再隐,到处妖气隐隐笼罩,须运慧目始能看见。

严人英自恃法力高强,见埋伏虽然厉害,但前阵未有警兆,后阵便无防备。那把守妙相峦关门的又是两个无知蛮人,误信自己与教祖相识,把人放进以后,只顾重与山妇作乐,也未入报。几下里时机凑合,竟得混将进来,并还把阵中机密全行窥破。看那彩雾,必是五云桃花毒瘴无疑。自己和李英琼均有护身法宝,不能侵害,别的风雷阴火,更无足为虑了,门径全知,坦然前进,这时阵势全现,隐蔽全无,一目了然,无须似前趋避绕行,便照应行门户方向往前走去。众妖人始终不曾发觉有人隐身潜行,已然深入。沿路无事,一直走完阵地,到了红木岭广场之上。

那红发老祖神宫建立在半山腰上,前面也有大片广场,上建七层楼阁,与尽头处石洞通连,甚是高大宏敞。由岭麓起,直达岭腰广场,相去三百五六十丈,设有**百级石阶,宽约十余丈,俱是整石砌成,上下同一宽窄。两旁植有大可数抱,高约十丈的红木道树。全岭石土俱是红色,台阶却是白色,温润如玉,红白相映,色彩鲜明。离岭麓数十丈以及平台前面,各有高亭分列。内有手执金戈矛剑之类的宫中侍卫,分别在内了望值守,看去势派十分威武。

二人到了岭前,四下观望,左近虽有蛮徒妖人出没游行,上次追赶妖妇蒲妙妙所遇雷抓子等十二蛮徒,却一个不曾看见。知道不与相遇,要少去好些唇舌,心中暗喜,双双同时现出身形,遥向山坡上亭中守值的卫侍大声说道:“烦劳通禀教祖,就说峨眉山凝碧崖妙一真人门下弟子严人英、李英琼,前此因追妖妇蒲妙妙,一时无知,冒犯教祖威严,今奉师命,登门负荆请罪,并求面领训诲,尚乞教祖赐见,实为幸甚。”

那半山坡两边亭内,四个蛮徒侍卫呆立在内,见有人在岭前突然出现,面上神情好似有些惊奇,互相对看了一眼,便复原状。既不还言答理,也不出亭阻止,依旧呆立亭内,直若无闻无见,毫无动静。近岭一带原有徒众侍卫来往不绝,见有二人到来,也只略看一眼,面上微现惊奇神色,仍是行所无事,各自走开。

严、李二人连问数次,俱是如此,上下全无一人理睬。二人不知是何原故,倒被陷在当地,进退不得。正在心中奇怪,盘算到底是就此走上去,直赴殿前请见,还是另外寻人问明就里,再行求见?猛瞥见半山坡上有一男三女,用隐身法隐了身形,朝自己在打手势。

严人英一眼便看出,来人用的是峨眉嫡传隐身法,忙定睛一看,发现其中两人正是易静和癞姑。下余二人,却并非同门师兄姐妹,俱是从来未识之人。男的一个,生得短小精悍,英华内蕴,年纪看去虽似十四五岁幼童,一望而知功力颇深,不是寻常。女的也只十六七岁,外表奇丑,体貌痴肥,和癞姑正好做亲姐妹,根骨功力,似和男的差不多。

两人俱穿着一件短袖无领的黄葛布对襟短上衣,下半用一条白练战裙齐腰束住,短齐膝盖。内穿白练短裤,赤足麻鞋,腿脚裸露。只一个肤白如玉,头挽哪吒髻,短发披肩,背插双剑,腰悬革囊。一个肤色黄紫,头挽双髻,每边各倒插有两股三寸来长的金钗,腰间佩有一口尺许长的短剑,一个丝囊,两下略有不同。

这两人二人明明同严人英和李英琼素昧平生,但此时竟也随着易静、癞姑喜笑招手,竟似好友相遇,神情甚是亲切。

严人英虽是初次见到这两个男女幼童,但对他们的身份却隐隐有所猜测。依稀记得蜀山书中曾有这样两个人出场,好像是癞姑的昔日旧识。只是因时间久远,他们的名字却有些记不住了。

严人英看四人手势用意,似是令自己和李英琼二人不问青红皂白,直往神宫殿台上闯去。

他知四人如此作为必有深意,于是便朝亭中诸人说道:“愚兄妹已然连请数次,诸位置之不理,说不得只好不顾禁忌失礼,自行进见了。”

说罢,见两亭中侍卫仍无回应,便暗中示意李英琼小心戒备,一前一后,一同往上走去,连上了数十级台阶。

亭中诸人只各把一双凶眼瞪住,与前一样,仍然不动,也未见有别的阻滞。

直到严、李二人快要走过山亭,两边亭内各有四个山人侍卫,忽然一声不响,面向外各作一字排开。

严人英当先前行,本以事出不经,步步留神,见状便知有异,忙一停步。两边侍卫己将手中金戈长矛同时外指,戈矛尖上立有八道红绿光华,长虹也似斜射而出,做十字形交叉在台阶当中,阴冷之气,森森逼人。

严、李二人觉得书信未曾交到以前,总以礼貌为宜,不便和他争斗,又不便由侧绕越过去,只得向后略退。

严人英还未开口,李英琼已没好气,发话道:“我兄妹持了家师亲笔书信,以礼来谒。好话说了三四回,不为代达也罢,连句活也没有,又不令我等自进,意欲如何?”

那八名侍卫只各把戈矛斜指,各放出二三十丈长的光华阻住去路,毫不理睬。

李英琼忍不住气忿,还待发话时,忽听上面有人喝道:“贱婢住口!前番大胆犯上,得罪教祖,今日才来赔罪,已经晚了。又不在妙相峦跪关求见,竟敢偷混进来,还在这里说嘴。本当将你们拿下治罪,因想你们既有本领偷混进来,倒要看你们怎么出去。我家教祖不屑见你们,快往回滚。等在阵中被擒,过了百日,再去峨眉寻老鬼齐漱溟算帐,问他教徒不严之罪。再如迟延,满山金刀一发动,顿时将你二人碎尸万段,连这片刻偷生都不能了。”

严、李二人抬头一看,正是上次追赶妖妇蒲妙妙所遇为首妖徒雷抓子,同了两个同门妖徒,手持幡、剑,站在殿台边上,气势凶横,朝自己厉声喝骂。

李英琼闻言不禁大怒,方要还口,一旁的严人英却一把将她拉住,用目示意她不要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