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黑衣人
黑衣人,本来就不是黑衣人,只是他喜欢穿黑衣,就成了黑衣人,至于名字,他自己也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所以名字不提也罢。他现在忘记不了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杀了这个儒门儒子。
他和这个儒子无亲无故,也根本就不认识,他不恨他,自然也没有其他感情,他杀他,只因这是他的使命,是他身为黑衣人的使命。
他喜欢黑色,他是黑色里的人,他的存在,更像黑色里的幽灵,事实上,除了平日必须做普通人而修炼的《论语》,他更喜欢,当然也更在意的是修炼《潜行诀》,这个功法的作用,只有一个,融入环境中。越简单的东西就越纯粹,越纯粹的东西就越神秘,越神秘的东西就越无法让人理解。事实上知道这个功法的人很少很少,自然知道它作用的人就更少更少了。
故此,当儒子能凭灵觉三番两次知道他的藏身之地时,他才如此之吃惊与佩服。
但使命使然,他不得不继续跟进,以此同时,与死亡共舞,随时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兴奋感,更是给他带来了常人无法理解的病态快感。这时,你会发现,他躺在碎石上的姿势,是如此之舒适与安详。鼻翼抖动之外,身体发肤轻微的颤栗感,如寒风入体,轻微的冻感,刺激着病态的快感,直抵灵魂深处。
幽灵,注定要与死亡共舞。
他原本是有名字的,那个名字他忘了,这是当然的事。他原本确实是一个普通人,这当然也是当然的事,只不过他现在每天都在伪装成一个普通人。是的,他原本确实是一个普通人,他在一个山村里,当他还是小屁孩时,某天晴空霹雳,他看到天上有两条巨大的闪电在纠缠,当然后来他步入仙途,见多识广后,才知道那是仙人打架,哦!不,只是普通的修行者打架。故事就是这样的狗血,但狗血的命运就是这样残酷,神仙打架凡人遭殃,他的村庄被溅出的火花点燃,消逝在火海中,凡胎肉体如何逃脱得过仙火?他那天听到的惨叫声,时时莫明在他的梦中响起,他当然时时惊醒,一身冷汗坐在孤单单的床上,聆听着夜的寂静。
那天,他看到了闪电的纠缠,他在河边,在村庄的河边。
那天,他听到了惨叫声,周边已是大火,他跳进了河里。
那天,他在河上浮头,静静看着烧得不成形的亲人,他没有掉泪,他就这么看着,静静地看着,就如看一颗正在烧毁的树木,或者一片正在烧毁的树林。
那天,他在河里等了许久,火还是在烧,他的身体已经冷得麻木,但河边就是火,火烧着水,起了雾,照理水应该是热的,但他感到冷,很冷,他只能坚持,一动不动地坚持。鱼儿浮了头,然后死去,流走的死鱼,流来的死鱼触碰着他的身体,他没有动,也没有反应,他站在泥潭里,如同水中的石墩。
悲伤需要力量,抗寒也需要力量,他已没有力量悲伤了,即使那是从小到大养着他的村庄,即使那是从小到大养着他的小河。他已经没有力量悲伤了,他只能站在河中,他只能如同石墩般站在河中,任水来水去,任鱼来鱼往,他只能站在河中的泥潭中,目睹着原本属于他普通人的一切。
从此之后,他注定是个普通人,也注定不是一个普通人。
他在河里,命运的河里,他不知在河里站了多久,然后他见火熄灭了,他还是没有动,然后又不知过了多久,他的身体被一物撞击,他缓缓转头,脖子发出咔咔的呻吟。
他的视线逐渐聚焦,他看见了一个人,哦!不!那只是一个人形,人的形状而已,面目当然已经全非,衣服当然已然破破烂烂不成衣形。
唉!都是苦命人。不知道哀叹他的遭遇,还是哀叹自身的遭遇。他突然就狠命撅着这个破破烂烂的人形上河边,然后狠命在河边用手掘土,手当然流了血,血当然渗进了土里,他掘出来的土,当然混有血色。
他的手指,肉破了,还继续掘,他没有了悲伤,当然也没有了其他感觉,他有的只是执念,只是不知道这是为了他自己的执念,还是同为苦命人尸体的执念呢?
坟!究竟为谁而掘?
他的手指,肉破了,骨头出来了,白森森的白骨,他还在继续掘。
勉强有半尺深的坟坑,他回头看了看扭曲的碎尸,手肘砸砸头,费力思考了一小会,站起来,咔嚓咔嚓声中走向碎尸,拖着碎尸的手,拖向坟坑。
世上的事,就是这么有趣,因缘造化,皆有定论,世间种种,莫过一善,善念起,因缘生。
原来此碎尸就是天上的两道闪电之一,哦!当然也是两位普通修行者之一了,他的手,正攥着一枚血色的玉简,这血色的玉简当然是宝物,当然是这两位修行者争斗的源头,夺宝杀人嘛!修仙之常态。。
血色玉简有灵,需饮血,此血不是浊血,需要见骨之血,就是骨髓之血。
无意有意,他的手拉着碎尸的手,他的手正流血,流下的正是骨髓之血,他拖碎尸入坟坑,仿佛碎尸冥冥中的感恩,手突然松了些,徘徊在手周围的血瞬间进入血色玉简。血色玉简融化,在他埋土的时候,悄然进入他的灵台,而他不知所觉,他埋完土后,松了口气,执念也松了,他晕倒了,就在坟坑上,新埋的坟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