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大英雄】称号
也不是林飞吹,除了他以外,其他人要想打通,起码都得要大半个月的时间才行。
而在这大半个月的时间之内,林飞是绝对会刷出那第二块的公会建造令来的。
因为后面的十人大本,首杀也是必出一块。
到时候林飞只要再套路一波,说自己可以代工帮忙做公会建造令的任务,那么神灭跟疯虎所买的那第一块公会建设令牌,几乎就等于是那白买了。
因为第一块公会建造令牌,跟成立第一个公会,很显然,后者才能真正的“名垂游戏历史”。
至于前者,估计不被玩家们骂成傻x,那就已经是很谢天谢地了,因为你这等于是白瞎了三千万。
“跟老子玩是吧,我倒想看看谁特么先死!”
林飞是准备跟这帮人,死磕到底了,因为林飞知道,就算他不去找这些人,那么这些人到最后,也会来找他的,因为林飞的存在,已经触及了他们的利益,就只是,时间长短上面的问题罢了。
既然如此,那么林飞为什么不先发制人!
更有的是,有着前一世记忆的林飞,现在可有着绝对的“先手”在。
而反观这帮人,还以为是林飞被他们蒙在了鼓里,然而事实真相呢,哼哼,被蒙在鼓里的人,其实是他们。
就这么笃定好了自己的想法之后,只见呼出一口气来的林飞,直接原地使用了岭马镇的回城符。
至于身上的杀戮值,先前林飞交完任务的时候,nPc小队长——芬尼,直接就将他们全都抹了去。
很简单的原因,林飞可是帮助了岭马镇,夺回了物资,单单这个功劳,就足矣抵掉所有的过失。
更有的是,先前的事情,nPc小队长——芬尼,可都看的清清楚楚,是那群人先动得手,而并不是林飞等人先挑的衅。
最后只见回到岭马镇内的林飞,又带领自己的小队,来到了镇长康芒斯的面前,将自己斩首成功的消息,告诉了康芒斯。
虽然nPc也可以使用回城符直接回城,但是物资不行,所以这才需要人为运输。
在得知林飞等人竟然成功了之时,只见镇长康芒斯,那是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来,因为这下子,他就不用担心,兽潮爆发之后,后备储蓄资源,不足的问题了。
“冒险者,你的光辉事迹,岭马镇的镇民,将会永记于心的!”
“叮”游戏提示:恭喜你的小队,成功通关强盗山寨副本,完成系列主线任务——夺回小镇物资。
“叮”nPc镇长康芒斯,颁发奖励了你——“大英雄”称号。
“叮”你获得了岭马镇内,一万点的小镇声望贡献度。
类别种类:蓝色品质称号。
所属地域位置:岭马镇。
属性效果:佩戴者的血量与魔法值各+500点。
除了明面上的增加属性之外,此称号还有一个隐藏性质的额外效果,那就是佩戴玩家如若在岭马镇内的nPc处,购物东西的话,是会有一个八折的折扣的。
当然了,这还不是重点,因为重点是——包含,所有在内,隐藏出售的一切物品。
所以选择一个“资源丰富”的小镇,在前期作为自己的落脚地,好处还是非常之大的。
就在林飞刚交完这任务之后,士兵长—杰里,火急火燎的跑进了这镇长大厅之内。
“是奥德大人发来的急报,急报中说,凶兽发动进攻的次数,已经越来越频繁了,单单从昨晚到现在,就已经不下于数十次之多,前线现在急需大量的人手与兵力,前去增员!”
在看到林飞等人此时就在这里之时,士兵长—杰里便立马扭头对着林飞等人问道:“冒险者,你们愿意奔赴前线,帮助岭马镇,抵御这次的兽潮吗?”
“当然,毕竟国家兴亡,匹夫皆是有责!”
林飞这般回道。
“说得好!”镇长康芒斯狠狠的拍了一下林飞的肩膀。
与此同时,还准备发布一个镇长签署令。
“既然如此,那我现在就动员小镇内全部的冒险者,去参与此次的前线支援作战!”
于是乎,帮助小镇,抵御凶兽兽潮的保卫大战,便自此开始打响了。
不过要想参与进这个任务,是需要玩家的等级,大于或等于20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一个新的nPc,出现在了小镇门口比较显眼的位置之上。
届时大于或等于20级的玩家,便就可以通过这位名叫前线动员官的nPc,直接传送到艾尔文森林前线,去与凶兽厮杀,从而获得丰富的经验值,跟小镇声望贡献度奖励。
除此之外,每天击杀榜前十的玩家,还可以额外的获得到一份——礼物奖励箱奖励。
礼物奖励箱一共有两大类,一是小镇前十的;二是全服前十的。
而每个大类,又分组队跟单人。
至于奖励的档次,一共分有五种——黄金、白银、青铜、黑铁与木质。
其中前三为黄金白银与青铜奖励箱,四五六为黑铁奖励箱,七十为木质奖励箱。
具体细节,玩家都可以在这位名叫前线动员官的nPc处,详细了解到。
最后的话,只见一则小镇公告,响亮在了所有此时,正在岭马镇内的玩家们的耳中。
“叮”岭马镇公告——支援前线活动已被激活,届时玩家可在小镇门口,前线动员官nPc处,了解该活动的具体玩法。
也就是说,就只有在做完,系列主线任务的小镇,那才会开启这个玩法与活动。
当然了,玩家是可以来已经开启的小镇内参加这个活动的,但是所获得的小镇声望贡献度,就只属于该小镇而已。
也就是你在岭马镇内开启这个任务的话,那么所获得的小镇声望贡献度,就只能是岭马镇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岭马镇在接下来的几天之内,可所谓是玩家爆棚。
因为所有的人,都想来直接捡现成的,不得不说,这很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