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0章 不愧是大宋最有名的金点子(第二更)

第60章

宋神宗时废除的侍卫马军司禁兵尚有清塞、飞捷、骁骏,骑捷四个番号。侍卫步军司的奉节、效顺、怀勇、威宁、飞虎、归圣、拣中怀爱、静戎弩手、平塞弩手、新立弩手、来化、归恩、顺化、建威等军,总计三十余个番号。

这些番号的禁兵人数较少,故在撤销之列。某些番号的禁兵指挥数多,则采取减削指挥数的方式。

如上四军中的捧日军由三十五指挥缩编为不足二十指挥,天武军由三十四指挥缩编为不足二十一指挥,龙卫军由四十四指挥缩编为不足十八指挥,神卫军由三十一指挥缩编为不足二十七指挥。

经过撤销番号,缩编指挥和裁汰冗兵后,在宋神宗熙宁年间,禁兵数最少时为五十六万八千六百八十八人。

然后神宗皇帝过世之后,赵煦登基以来,禁军与厢军之数却又开始逐年递增。到得如今,禁兵数又增至六十六万一千余人。

而当时各地厢兵数达二十五万七千余人。再加上开封府界和太常寺等等寺监的厢兵,大宋兵马总数达九十万左右。

“自天子登基,太皇太后听政以来,旧党诸人,主力废除过去的所有政策,使得那些厢兵数量再一次暴增,而且吃空饷之数更是日益递增。”

“与其让那些厢兵艰难靠朝庭供给渡日,倒不如皆发往这三州之地,哪怕是只来一军,再加上其家眷人口,那就足有万口之数。”

而且他们来到这里之前,可先着战俘替他们修建房舍,然后由朝庭提供农具和畜力,反正这几次大战之后,战马获得了十五六万匹,牛也得到了近八万头,哪怕不是曾经耕作过的熟牛。

但总比用人力要好过百倍,重要的是,厢兵多多少少都经历过军事训练,若是大战将起,还可以从中择其青壮者守御疆土,绝对是两全齐美。

“不愧是大宋最有名的金点子,万某不得不服啊,而且如此一来,等到土地有了产出之后,那些厢兵便可以脱籍为民,朝庭既减少了负担,而这边陲三州也有了人口。

哪怕是五年之内,他们不需要交纳税赋。可是他们终究是要拿粮食换钱,然后购买生活物资,到了那时候,就会有商人,而且还会有手工业者也会在此聚集。”

“既有那些精勇畜牧的降卒在此间放牧,又有厢军在此间耕作,牛、羊与马匹……”

“若是照此经营,再加上西夏没有贸然南侵的话,万某敢说,不出五载,这里必成塞北富庶之地。”万彬豪情万丈地道。

“虽然这是一个好办法,但是王某却有些担心朝庭。”王洋点了点头,滋了一口小酒后叹息道。

“厢兵为民,所涉之事,牵联甚广,不知道会触动多少人的利益。而朝中那些大臣们,嘿嘿嘿……想必不用小弟说,兄台你也该知道。”

万彬眨巴眨巴眼,一想到王洋这货跟那满朝文武的关系,嗯,险些就笑出声来,只能说明这家伙太能战斗了。

“其实,王某还有一个办法,如果之前那个办法不行的话,那么,王某可以上奏朝庭:卖地。”

“卖地?你是说,想要售卖那三州的土地?”万彬的两眼都不由得放光。“你准备怎么卖,卖给谁?”

“不管是谁想买,都可以,最少千亩起,上限万亩。”王洋砸了砸嘴盘算了一番之后说道。

“上限万亩?!”万彬的嗓音都因为太过吃惊而拉扯出了颤音。“那,那也是跟交予厢兵耕作一般,五年之后才缴纳税赋吗?”

“不错,也同样是设五年之期。”王洋点了点头道,不过他很快便又伸出了一根手指头。

“若真是第二策可行的话,那万某一定会买上他万亩田地。对了,盐州的盐池是否会向外售卖?”万彬这个老司机两眼之中金光闪烁不已。

“盐池怕是不行,不过兄台你得想好了,若到时候你真买了万亩田地,怕是所耗资财绝对不再少数,而且这么大的规模,可是需要不少的人手吧?”王洋笑眯眯地打量着万彬道。

“这有何难,人手不足,那便雇佣租客,大不了,租金低一些,自然就会有人愿意前来。”万彬倒是信心十足得很。

“重要的是,若是第一策不行的话,第二策其实也是极为高明,我大宋立国以来,不禁田产交易,我大宋身家巨万者不知凡凡。然而田地就那么多,想买都不容易。”

“而这三州之地,大约有五分之一是山地河谷和盐碱地,另外还有近三分之一是适合放牧的草场。原本适合耕作的,大约有六七百万亩,不过百年以来,人口凋零,如今怕是不到四百万亩。

若是皆耕作起来,每年所获之粮食,也不是一个小数目。相信,朝庭一定不会任由这三州之地荒芜,定然会从贤弟的两策之中,择一优者。”

说话间,万彬这货还在心里边不停的计算着什么,王洋只拿脚指头猜都能够猜测得到。不论是第一策,还是第二策,万彬这货都会想方设法的从厢兵或者是其他的买主手中购买更多的田产。

毕竟,万家在江南的富庶程度,绝对是首屈一指的,而在这个时代,经商虽然也是一种增加财富的手段,但是仍旧有大量的富人更喜欢屯田地。

重要的是大宋不像唐朝,禁止土地并购,宋朝私有土地包括新兴的庶族地主大土地私有制和自耕农小土地私有制;国有土地包括营田、屯田、官庄、职田、学田、官马牧地等等。

宋朝实行“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国家不再执行强化国家土地所有制的措施,不再运用政权力量进行土地再分配,不再调整土地占有关系;国家不再干预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对土地自由买卖和兼并持自由放任的态度。

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具体表现为:一是土地买卖盛行。例如宋高宗时,成都府路限令典卖田宅者纳税印契,一次就征收到契税四百万贯。

而此时四川地价每亩仅为四贯,官府卖田定价为八贯到十贯。税率按一成计算,土地价格取较高者每亩十贯,那么四川此次纳税印契的田地则有四百万亩,可见土地买卖的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