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节 某个男人的末路

5月1日,香郡兰庭。

黑影从睡梦中醒来,他刚才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中的他去了之前预定好的那个仓库,那时他为自己找好的终结之地。他付了六个月的租金,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人过来烦他,没有人会看到他的尸体。加上地处沱江边上,即便有人闻到了怪味,也多半会认为是码头鱼虾腐烂的味道。

他会安静地消失于世。

其实他本没有必要做到这一步,但他却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心理,他认为自己没有脸面去见那些家伙们,那些过去把他当成是“同伴”的人们。他不想再面对那个一直照顾他的夜队长,也不想再看到那姓张的和姓谢的同事们嘻嘻哈哈没个正形的脸,即便在他死去之后。所以他选择这么做。

直接绑块石头跳进沱江里也许更方便些,可他又希望自己的尸体日后能够被发现,等待几个月后,夜队已经找到了他邮箱里的那份坦白书——或者说绝命书,到时他那腐烂得面目全非的尸体会成为结案的关键。

真是矛盾的想法,是不是?可人类本就是一种矛盾的生物,既然身为他们中的一员生活在这世上,那我矛盾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梦里好像还有另外一个人来着?他想起了一张朦胧的脸,像极了夜队的那个弟弟,那人据说是个写网文的,实际就是个无业游民吧?不过黑影心里清楚,那个人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是灵界组织雨色深红中的一名送葬者。

怎样都好啦……为什么他会出现在我的梦里?

黑影摇了摇头,把这无趣的想法甩到一边。反正梦就只是梦而已,梦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哪怕擎天柱和绿巨人在他的梦里举办了婚礼也没什么奇怪的。

今天他来到这里,是为了办一件重要的事。为此他特意穿上了一身“绝对不会被人认出来”的装扮,稍显臃肿的黑色外套下配着兜帽,墨镜口罩一应俱全。虽说这样看起来有些怪异,因此也在进门时被那个傻保安盯了几眼。但能住在香郡兰庭中的人本就非富即贵,他又开着一辆晃眼的法拉利跑车,或许是某个小明星也说不定,那这么打扮也说得通了。

黑影当然不是天生就叫黑影,谁会起这么个怪名儿呢?他的本名叫作史强,一个普普通通、毫无特点的名字。这样的名字如果放到小说里,多半是被主角一拳打晕的混混龙套,或是班上一个出场次数不超过五的路人同学。

可在这里,他既是一名刑警,也是一位颇有天分的灵咒师。而他今晚动用的,是后面这一重身份。

他把法拉利停在一条阴暗的小道上,这里最方便监视。从后视镜中,他看到一条似曾相识的影子走进了小区内的超市。在仔细观察确认过之后,黑影便做好了“出动”的准备。

他要杀的那个人名叫钟建华,是他心仪的女人纪婉姝的丈夫。但这并不只是一起简单的情杀,至少黑影自己的心里是这么想的。他是为了拯救自己的爱人。

没错,如果这个钟建华继续活下去,纪婉姝就没办法实现她的心愿。她的心地太过善良柔软,所以她不忍心对他人下狠手,即便是这个人渣!

那么,必须要有人来帮她做出决断,必须要有人以自我为代价,来走出关键的第一步,好让她下定决心!

有人会说,你做出这么大的牺牲去帮助一个不爱你的女人,值得吗?黑影会告诉他,毫无疑问是值得的。在这世上,男人生来就是为了受苦的,而女人不是。因此他会为了自己的所爱之人付出一切,在所不惜。

在一般人看来,这想法无疑是畸形的,怪异的,但黑影当然不会受旁人的想法左右。他转过头去盯紧了他的目标,钟建华已经在超市柜台结账了。

那家伙每天晚上回家,都会在超市里为妻子买一瓶新鲜牛奶,日日如此,从不间断,因此而被传为一桩美谈。

但黑影心里清楚,那家伙就只是个虚伪的小人而已!他大摇大摆地在外面这条道上走过,每当遇到别人询问,就会告诉他们,这是给他的妻子买的。他收获了别人的夸奖与赞美,但等他回到他的别墅之后,便会原形毕露,大刺刺地往沙发上一躺,牛奶瓶一丢,心安理得地看着妻子在厨房里忙里忙外,为他端上精美的菜肴。

黑影的心里燃起了一股无名怒火,如果有别人知道,一定会说他这只是单纯的嫉妒而已。

钟建华付过了钱,转身走出超市,渐渐接近了黑影所在的这辆车。他一手装在口袋里,另一手则掏出了电话,跟人“哇啦哇啦”聊着些什么事情。

黑影并没有用心去听,他也不会在意。

钟建华从车旁走过,眼看着就要进入前面那两幢别墅中间夹着的一条小道中。那里是黑影预定的下手地点。他早就调查过,这两户人家都会在五一假期期间出门旅行,选在那里动手不会被任何人察觉。

黑影悄悄打开车门,没有惊动前面那个男人。然而双脚踩在地面上的一瞬间,他忽然产生了一种怪异的感觉——

好像哪里有些不对?

什么不对?哪里不对?

黑影找不到一个确定的答案。

他犹犹豫豫地看着前方钟建华的背影,伸手往怀里掏摸着,然而……

诶?我的引路灯呢?!

引路灯是以单人为目标的强劲灵咒,通过一盏附灵的纸灯笼来将怨灵引导至目标身边进行杀害。其最大的缺点是会严重消耗施咒者的体力,距离越远,消耗越多。同时,纸灯笼在接近目标时,也会受到风向等因素的影响。故而对使用环境有一些限制。

如果不是想不到其它的办法,黑影本没有必要使用它。

明明要用灵咒,却一定要到现场来施放,以一名灵咒师而言,这是一种相当愚蠢的行为。但是,考虑到自己如今极差的身体状况,黑影十分担心过量的体力消耗会让自己直接一命呜呼。

另外,他也必须要将引路灯追上钟建华的时机确定在那条小巷子里。否则的话,会不会被人发现倒还是小事,万一引路灯跟着那男人一路回了家,把怨灵也引入了那个家庭中的话……

要是纪婉姝出了什么事,黑影死都无法瞑目。

可他分明记得自己出门时携带了需要使用的纸灯笼啊,为什么现在找不到了?

眼看着前方的钟建华已经挂断了电话,马上就要走进小巷里面。黑影使劲咬了咬牙,他赶紧闷头追了上去。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没有引路灯,干脆就用些“土办法”,只要事后把痕迹消去就行了!

他走得很快,却几乎没有发出什么脚步声。钟建华也是个大意的人,他根本想不到会有人放着好好的节假日不休息,跑到这里来找他的麻烦。直到两人走到小巷中段,黑影已经在他身后两步的距离了,他才“咦”了一声,转过头来。

说时迟那时快,黑影两手如鹰爪般迅速出击,扼住了钟建华的咽喉。他手上灵巧地一使力,就要把男人的脖子扭断!

但是——

“你是谁?!你——”

黑影心下一惊,险些被钟建华逃了出去。他被病痛折磨了长达一年的身体在此时显出了弊端,明明身上的肌肉还块垒分明,却有种使不出力气的感觉。

混蛋!黑影心中发急。怎么能让你……

他动用了浑身的力量,加上自己的体重,使劲把钟建华压倒在地,两手狠命掐住这男人的脖子,让他无法呼吸。在他的压迫之下,钟建华的脸色由红变紫,他的身体抽搐起来,挣扎的力量也渐渐变小。

几分钟后,黑影身下的男人便再也不动弹了。

黑影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爬起身来,只感觉脚步不稳,只能靠在墙上才能勉强站立。

哼,跟我斗!

他得意地盯着地上已经没了声息的男人。

谁让你对纪婉姝不好的!活该你遭这样的报应!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转过头去,望着小巷那一头灯火通明的别墅,他心爱的女人此时应该就在厨房里,系着围裙,哼着动听的调子。想象着那样的画面,黑影的心中半是甜蜜,半是苦涩。

突然之间响起的手机铃声惊扰了夜的寂静,也打断了他的思绪。黑影大惊失色。他刚才好不容易才把钟建华杀死,并没有惊动他人,可现在手机铃声一响,万一被人注意到的话……

该死的!我不是早把手机关机了吗?难道是忘了?怎么会偏偏在这个时候给我搞出些幺蛾子?!

他赶紧在身上左摸右掏,最后总算在外套侧面的口袋里摸出了手机。上面显示的联系人是三个字——

“张裕明”。

黑影的身体摇晃了一下。现在他应该立刻把电话挂掉才对。但不知为何,看着那熟悉的三个字眼,他的脑海之中一阵恍惚。

眼镜?怎么会是他?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胡说,他什么时候死了?

就在6号晚上,是……我亲手杀了他……

荒谬!无稽之谈!今天才1号呢!再说我怎么可能会杀眼镜?我怎么可能会……

有些声音在他的脑海里争吵起来。黑影晃了一下脑袋。鬼使神差地,他按下了接听键。

“喂?”他缓缓地把手机压在侧脸上,“是……眼镜吧?”

电话那头沉默着,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直到黑影问了两遍之后,他才听到了嘶哑的回应:

“大史……快跑……”

“什么?”

“小心……”

“什么?眼镜你没事儿吧?你说话清楚一点,我听不清!小心什么?”

“小心……你的后面……”

我的后面?

黑影突然愣住了。

他想起了自己刚刚下车时,那种怪异的感觉。当时他认为自己眼前所看到的景象中有什么不对,但却没有想清楚是在哪里。现在他好像隐隐有些明白了。

是牛奶!

钟建华的手中没有拿牛奶!

成瓶的牛奶当然不可能放在口袋里,所以那家伙今天应该是根本就没买牛奶!

可是……可是我明明看到他在超市前台那儿付钱了呀。如果他没买牛奶,那他今天买了些什么?

呼呼的风声自身后传来,黑影心有所感,他迅捷地转过了身。

一瞬间,腹中传来了冰凉的感觉。

钟建华那本应死去的身体,此刻居然就站在他的面前。这死尸双目圆瞪,鼻眼歪斜,舌头外吐,口中却发出了“呵呵”嘲讽的笑声。

他的手中握着一把崭新的裁纸刀,锋利的刀刃透过了厚厚的外套,此刻就扎在黑影的身体里。

“混蛋东西……”

口中弥漫着甜腥的气息。黑影挥动了拳头。他一拳拳打在钟建华的脑袋上,生生将那头颅砸得断向了一遍。

他的身体逐渐变得冰凉,但他仍坚持着支撑着,先把钟建华的尸体踩倒在地。

“哼……哼哼……跟我……斗……”

黑影贴着墙壁,他庞大的身躯缓缓滑坐在地。裁纸刀上沁出了红色的血珠。

他歪着脑袋,看向那幢别墅,灯火在他的视野中变得模糊。他的思绪仿佛透过了墙壁与窗户,里面的那个女人向他露出了温暖的笑容。

……

史强的身体从油漆罐上滚落下来,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动。但他的面色并不显惊骇,而是温和得有如进入沉睡的孩子。

但夜深知道他不会再清醒过来。今天不会,明天不会,永远也不会了。

终究还是做不到吗……

夜深发出悠长的叹息。

江风之中,复数的警笛声朝着这边渐渐接近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