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 血眼的真实
这一趟真的是末班车了。天空已经彻底黑尽,如同拉上了天鹅绒的帷幔,这个时间一般也不会有谁从市里跑到郊区科技园来。实际上在这一站下车的人也只有两个,也是车上最后的两个。而他们距离目的地还有很远的一段路要走。
“放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行动起来多不方便哪。”夜深目视着13路公交车远去,跟上了前面乐正唯的步伐。
“为了保密性考虑嘛。”乐正唯用她特有的柔和声音解释道,“‘大隐隐于市’对于个人来说还算可行,但对我们这种组织来说就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应该说,‘大隐隐于市’指的是退隐之人的做法,或者说‘隐士’,而我们这种则是‘想要隐藏起来的人’。”夜深指出。
“呵呵,这样说也对。”乐正唯微微笑着,“累不累?还要走至少十分钟,要不换我来拿?”
她说的是夜深背上的那个盒子,以双肩包的形式背在身上,看上去像是外卖车上常用的那种保温箱。但那里面装的可不是美味的食物,而是夜深虽然有些好奇却绝不会擅自去碰的东西。
像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对三头犬路威所看守的“那件东西”的描述:
重要,且危险,两者兼而有之。
话虽如此,但根据乐正唯的说法,类似的东西在蓄水池中已有收藏,而且它的实际价值本来就不高,再加上这东西如果不被使用的话,本身是没有任何危险性的,因此也不用太过担心。不过夜深还是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了乐正唯准备的容器中,密封运送。这第一次行动关系着他能否继续留在“送葬者”小队中,为秦瑶歌提供必要的康复环境,无论怎样谨慎都不为过。
他把两件案子完完整整地交代给谢凌依,那是单纯由人类犯下的罪过,与灵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是“真相”。但正如月下桑在《7truth》中写到的,“真相并不等于真实”。
他不由得又回想起取得“它”的那个时候——
……
夜深站在二楼漆黑的走廊上,面前是谢凌依脆弱的躯体。身后传来笨重却明显焦急的脚步声,他回过头去,佝偻的人影从拐角处出现。
“……您好啊,多日不见了。我不太清楚这边的地址该怎么说,能请您帮忙叫一下救护车吗?”夜深低声说道。
那人影朝着这边又走了两步,看到地上躺着的谢凌依,倒吸了一口凉气,声音颤抖:
“这孩子……这孩子她……”
“没事——也不能这么说,不过至少没被‘那东西’伤害到。”夜深答道,“看来是脑袋撞了一下,晕过去了,头上起了个包,但我想并不很严重。”
听他这么说,人影松了一口气。
夜深直视着那道人影,几日前他们还曾在光明下进行过温暖的对话,却没想到如今要在这种环境下交流。不过,考虑到之后的回收工作,就算对方不来,夜深也要去主动寻找,这样倒还省事了。
人影——夏江的大姨沉默着注视着谢凌依昏迷的姿态,接着看向夜深手中没有标签的喷剂罐子。
“你不是个普通人啊。”她喃喃念叨着。
“您不是早就知道了么?”夜深挑挑眉毛,“至少在林威逃走那会儿就知道了吧?普通人可不会协助‘那东西’。不,应该说就算不是普通人也不一定会,我那时只是想让‘它’把该做的事情做完而已。而且非要说起来,如果‘不普通’就意味着每天都要面对这种事的话,那我还是宁愿当个普通人。”
他说得很绕口,并不能确定大姨有没有听明白,不过他显然也不在乎。
“你从什么时候知道的?”
“第二次来这里的时候,也就是夏江出事的那一天。”夜深诚实地答道,“毕竟,也就是从那天开始的嘛。”
那一天,夜深和谢凌依在离开夏江家的时候,说出了“有趣”这个词,为此还一度招致谢凌依的反感。但那是他的真实想法,因为他确实看到了些“有趣”的东西。
黑色的雾气。
在楼梯上、二楼走廊、空房间以及夏江的房间,有的地方很浓,有的地方却很稀薄,不仔细看都不会注意到——但确实存在着。谢凌依他们当然是看不到的,恐怕就连大姨自己都看不到,但作为“通灵眼”的持有者,夜深却看得清清楚楚。按照乐正唯的说法,那就是灵留下的“痕迹”。
当他把自己所见报告给乐正唯的时候,这位聪慧的美人当即不假思索地给出了答案:
“是活尸术。”
“活尸术?”
“也可以称之为行尸术、养尸术,说的都是同一种灵咒。”乐正唯简直是一本活体的灵界百科全书,“是‘豢鬼术’的一种,为某件无意识的死物注入‘灵’,使其能够行动起来的咒法。和其它豢鬼术的主要区别是,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尸体,人或其它动物的都可以。从痕迹来看完全可以肯定。”
“人的尸体啊……”夜深点了点头,“这样的话,我多半知道是从哪得来的了。”
乐正唯也跟他一样,一直在关注着事件,她自然听得懂夜深的意思。
“顺带一提,如果尸体本身的意识才刚刚消亡不久,那么使用这种咒法极有可能把原本意识的碎片召回。当然还是会听从使用者的命令,但在残存意识强烈波动的情况下,有可能会违抗命令,特别是当这个使用者还不是灵媒只是个普通人的时候,想要完美控制是十分困难的。这也是大部分灵咒的通病。”
夜深点头表示理解,上次的婴灵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
“那么,看来‘使用者’也已经锁定了吧?”乐正唯试探着问道。
“嗯,是夏江的大姨。”夜深自信地说道,“她的可能性是最大的,或者说,除了她我想不到别人。”
“痕迹通到她的房间?”
“那倒没有,看来‘那东西’是从外面进去的,没有到过一楼。使用灵咒本身不会留下痕迹吧?”
“不会。所以你到底是怎么确定的?”乐正唯的声音带了些好奇的意味。
夜深失笑:“还用想吗,联想到十几年前的那个故事不就行了?尽管‘红眼病’只是单纯的巧合,但既然有那种谣言产生,想必十几年前就有人使用过‘活尸术’了。十几年前夏江还没有住进大姨家,林威他们更别提在哪儿,那还剩下谁呢?况且当时的死者是那位大姨的女儿,若是出于思念想要将她‘复活’,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从夏江死去那天开始,他就已经掌握了所有的脉络,但并不打算立刻展开回收工作。反正任务本身是没有期限的,与其让邓永杰他们杀了人还继续逍遥法外,倒不如从意外的方向给予制裁。既然当初有胆子对无辜的孩子下手,那么也要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所以他一直在等,等待着最后一人得到报应,到那时他再去找大姨交涉,想来她也没有拒绝的理由。如果不是谢凌依这傻瓜匆匆忙忙地跑来自找麻烦,他才懒得管梁进易的死活。
“能问一句您是怎么得到这灵咒的吗?就我看来,您并不是灵媒吧?”他问。
大姨老实地回答了:“是我那位留给我的,他走了也有好多年了。据说他年轻的时候去登山,结果遭遇了暴风雪,还好找到山上一户人家,愿意留他过夜。可那座房子里面有不少怪东西,他是个胆子大的,发觉主人不是个一般人,就求人家收他当徒弟。主人家拗不过他,又不愿意收徒,就给了他本小册子。再后来我们俩成了事儿,有了孩子,他就收敛了些,也不去冒险了,就安安心心在家做点儿小营生,那东西也从没用过。不过他常常会给我讲,我当然是不信的,以为他是编故事,直到——”
“直到您女儿不幸身亡。”夜深早已猜到。
大姨没有立刻回答。都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看着走廊尽头,却仿佛还能看到当初那令人痛不欲生的影子:
“她跟我说同学笑话她,本来嘛,那个年龄的孩子,脸上长点儿痘痘,眼睛出了点儿毛病,人家笑她两句她就不开心了。我那时没当回事,寻思孩子嘛,等过去了也就好了。后来回头想想,要是那时候多陪她说两句话,逗她笑笑,兴许也就不会有后来那些事儿。谁知道呢?反正等想起来的时候,也就什么都晚了。她走得干干脆脆,就留了封遗书,写了还不到十行字。你说人就是这样,头天晚上吃饭看电视还哈哈的笑,一觉醒来就是阴阳两隔了。”
大姨摇了摇头,声音却平稳得很。十几年了,漫长的时间早已将悲伤冲淡,余下的只有心中的空洞,以及偶尔在梦中响起的回声。
“于是您想到了,去动用那个灵咒?”
“是,我当时哭得死去活来,也不知道怎么想到那个东西的。以前我一直都不信,偏偏那会儿就跟着了魔似的,我寻思只要让她回来一刻也行,只要让我跟她说说话,让我再看看她……”
“但效果显然不甚理想。”夜深接口道,“她‘回来’之后,每夜不断地在走廊上徘徊,有时会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口盯着外面……这恐怕不是您的本意。”
“我不知道。我那时候有点儿疯魔了,把她藏在那个小房间里面。可她既不会开口说话,又每夜来回走动,而且……身体还在渐渐烂掉。我心里清楚这不是她,我没能把她带回来。可要我就这么放弃,我又还抱着点儿希望……直到那个小卢出事。”
“就是十几年前那个房客?”
“对,小卢是搞艺术的,人有点儿怪,有点儿冷淡,但是守规矩,从来没拖过房租。”大姨回忆着,“那个故事传得有点儿离谱了,其实是他半夜起床上厕所去,回来正好撞见那孩子在走廊上游荡,就这么生生给吓坏了。后来他给送去疗养院,我还常去看他,再后来就不知道他到哪儿去了……说来也是我欠那个孩子的。”
“故事在那时候结束了,也就是说……那之后您就放弃了,是吧?”
“我把她火化了,要再不烧,就烂透了。”大姨自嘲地说道,“到头来除了又害了一个孩子,全部都是一场空。死了的就不可能回来,从小就学着这么个道理,结果还是悟不透。还是尘归尘土归土的好,让她去吧。”
夜深回想起乐正唯的话。恐怕大姨所召回的就是她女儿的残存意识,而且是死前的记忆,所以那具尸体才会不断在走廊上游荡,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栗。支离破碎的意识无法构成完整的人,看来“活尸术”正如其名,所得到的仅仅只是“活尸”而已,已经死去的,就不会再回来。雅各布先生的《猴爪》和斯蒂芬-金先生的《宠物公墓》对此都持有相同的观点,名家诚不欺我。
“请您节哀。”
“还好吧,那之后我收养了夏江,她也是个苦命孩子,那么小就没了爹妈。我把她接过来当亲闺女养,这一晃就是十几年过去,当年的事儿差不多都淡了。人就这么活着,其实也挺好的,怎么过还不是过呢?要是没出这件事儿的话,说不定过两年我就能看到她嫁人了……”
大姨望了望夏江那扇紧闭的房门,撇开了视线。
“那天晚上我听见动静了。我睡得浅,有点儿声音就起。我看见夏江他们偷偷地弄了个什么东西出去,就跟在他们后面。姓梁那小子油滑,姓邓的带着股狠劲儿,我一直觉得那俩人不讨人喜欢,就怕夏江跟他们学坏了。我看着他们翻墙进了那个废品回收站,我老了,翻不进去,不过我有法子。居委会那边晚上虽然有人看门,但基本没什么用,想进去随随便便就进去了。我爬到居委会三楼顶上,从那个地方正好能看见他们在干什么。”
“那个时候,小孩子已经丧命了吧?”
“早死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他们弄死的。”大姨的声音有些急促,“乖乖哟,我的老天,把我给瘆得要命,这么伤天害理的事儿他们都敢干!我当时就想喊,但是害怕了,你说我这么个黄土埋脖子的老东西害怕啥呢?可还是怕了。大气儿都没敢出一声,偷偷溜回去了。那天我想了整整一夜,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最后还是想到了那个东西……十几年前我本来打算一把火给它烧了,终究还是没舍得,毕竟是老东西留给我的。我把它包好藏起来,这十几年我自己都忘了放哪儿了,可一到想用的时候,竟然一下子就想起来了。你说说这……”
夜深点了点头。
“但您……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杀他们,对不对?”
“我没想……我这辈子都没杀过人。可我不能杀他们,也不想留着他们了。一想到每天要跟这么帮人打照面儿,我心里都犯怵。别说那几个,连夏江我见了都不舒服。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我要是劝他们去自首,他们都已经弄死一个人了,还会在乎我这个老婆子的命吗?不行的……第二天晚上我偷偷搬了梯子,翻进去把那个可怜孩子给挖出来了,然后给他下了咒,让他自己走回来,藏在这屋里等着。我要用这个吓他们,要是能吓到让他们自己去找警察,那最好不过;再不济,吓得他们搬走,那也行。我宁愿一个人搬乡下住去,也不愿意跟他们一块儿了,连夏江也是,我疼这孩子,但我不想再看见她。”
大姨说到这儿,抽抽鼻子。
“但是,那东西失控了。我控制它的时候,能感觉到它周围的事,不知道怎么跟你说,就相当于能用它的‘眼睛’和‘耳朵’去看去听吧……虽说那身体都坏完了。我知道夏江起夜,就让‘它’溜进房间,准备好吓唬她。对,就只是吓唬她……可是我没想到……没想到它会把夏江推下楼去。我赶紧跑出门去看,晚了,夏江已经没气了……我的孩子又死了,就跟十几年前一样……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直接跟他们说,就算他们把我弄死了,也总比夏江死了好啊。就算她犯错了,那也是我的孩子。再说我的夏江那么好,她肯定不会去杀人的,杀人的肯定是那几个混蛋,夏江她……夏江……”
老人的情绪终于难以自抑,眼泪顺着脸颊滑落,她低声哭了起来。夜深从身上摸出一包纸巾递了过去,老人用哆哆嗦嗦的双手接过小包,抽出一张,用力地擤着鼻子。
果然是这么一回事啊……
夜深有些郁闷地用指关节敲打着额角。
他之所以没有在夏江死后立刻展开回收,而是选择了等待,原因之一就在于他认为事件一定还会继续。毕竟大姨连亲手养育了那么多年的夏江都痛下杀手了,那其它几人还能逃得过吗?可他等待了整整一周,却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这不由得让他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如果在夏江的守灵夜当晚没有出什么事的话,他或许已经按捺不住,向大姨提出回收要求了吧。
真正让他推翻自己原本判断的时间就在刚刚。在那具尸体逃走之后,大姨急匆匆赶了上来关心谢凌依的情况。如果是她下令让尸体杀死谢凌依的话,此时完全没有必要出现;而如果不是,那就是尸体“自作主张”的行动,换言之,是那孩子“残存意识”的行动,这样一想的话……
毫无疑问,杀死夏江也是出自那“残存意识”的憎恨,正如乐正唯所说,在那种恨意的波动下,尸体违抗了控制者的意志,杀了害死自己的人。本身大姨就只是个普通人,强行使用灵咒很容易招致这样的后果。
大姨已经渐渐调理好了情绪,尽管偶尔还会抽噎一下,但继续说话倒是没问题了。
“夏江走之后,我萎靡了一个星期。我不想再杀人也不敢再杀人,直到现在,想起夏江死时的那个样子我还会浑身发冷。我想我就到此为止吧,没办法了,那几个人逍遥法外就逍遥去吧,不是我能管的事儿。我就是一老婆子,好不容易做出点儿决定,还把自己的孩子给害死了,我能干点儿什么呢?我本来打算就这么算了,但是……但是我听见他们说话了。”
“他们?林威和邓永杰他们吗?他们说了什么?”
“夏江死之后,他们竟然还偷偷地开小会议,商量怎么分钱,就是他们抢来的那些东西——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他们还抢劫了。你知道吗?他们是笑着说的!林威没笑,但是他也参与了!他们还在高兴,开心得要命,因为少了夏江一个,他们每人就能多分一点儿!”
“哎呀哎呀……”夜深嘴角抽动了一下,连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帮人了。“自寻死路”?还是“死有余辜”?或者两者都有吧。到了这个地步,就算是悲天悯人的圣母也难以为他们找到开脱的理由了吧?
“后来的事儿你也都知道了,那天晚上我弄死了林威,隔天是邓永杰,今天就该梁进易——要是这孩子没来打扰的话。”大姨朝着地上的谢凌依扬了扬下巴,“不过……唉,这孩子没出事儿就是万幸。剩下的我也不想管了,看你的样子,是想要拿走那件东西吧?”
“可以的话,还请您割爱。”夜深微微鞠躬,“严格来说这是我的任务。”
“随意吧。”大姨摆了摆手,“我去给你拿。十几年前为了我闺女害了那个小伙子,现在又害死了夏江,还险些害了小谢。我也知道自己不能留着这东西了,唉……那,别的就没我什么事儿了吧?”
“我们的善后工作小组会处理的。关于那具尸体的灵咒——您能解除是吗?太好了,我们这边也希望麻烦越少越好。”夜深答道,“另外恕我多嘴问一句,您要离开这里了,是吗?”
“我再待着还干嘛呢?”大姨寂寥地笑笑,“这家里再没人了,出了这样的事儿,邻居肯定也不愿意再跟我来往了。拆迁的事你也听说了吧?我打算回乡下去,带着补偿款去住老年公寓,应该能住到老死。之前跟夏江说,她一直不同意,怕那边条件差。其实我找了个亲戚开的,是老头子的一个外甥,跟我家还经常有来往,都说好了,过去我还能当个管理员,饿不死的。”
“……是吗。”
夜深还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终究说不出口。也许是猜到了他的心理,大姨嘿嘿笑了起来。
“别担心我,小伙子。人老都老到这份儿上了,本来也就没什么活头,多活一天算赚的。而且我还没打算死呢,十几年前死了一个闺女,现在又死了一个,老头子都忘了死多少年了……家里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就我还好好活着,这就是命啊。唉,命啊……”
她蹒跚着朝楼梯口走去。夜深看着老人的背影,张了张嘴,到底还是把话埋藏在心底。他看不出那矮小的身影中蕴藏着什么。是达观?是释然?还是无可奈何?即便失去了所有亲人,人类也能够理解这不是自我的结束,仍然可以坚强地生活下去。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大姨走到拐角处,却突然想起来什么。她回过头来:“哦对了,还得给小谢叫救护车。警察那边儿,要怎么说?”
“不会牵扯到您的,我们会处理好一切。或许警察会找您询问,毕竟连续出了这么多事……到时您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就行了。”夜深听得出她的意思,“况且……”
他低头看了看谢凌依瘫软的身体,似乎听得到她平稳的呼吸声。与其说是昏迷,倒不如说是睡着了。
“况且……这一坨不是刚好可以用来甩锅吗?”他这样说着,声音变得轻快了些。
如果谢凌依此时醒来,听到夜深把她这么个妙龄少女用“一坨”来形容,指不定又会气晕过去。只不过此时距她在病房中苏醒,还有足足半天多的时间呢。
……
从科技园主干道下来,这边的小路更加崎岖难行,甚至还有些泥地,走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的,不开着手电筒都有扭伤脚踝的危险。而按照乐正唯的说法,恐怕这条路绝没有动工重修的可能。
“办公区和大楼地表以上部分那些普通人当然抱怨过很多次,不过这对我们来说是必要的。”她当初是这么解释的,“虽然也用‘生人止步’的灵场把周边覆盖了,但保险总是多一层有一层的好,不是么?”
确实如此,夜深刚刚还踏进了一个不算浅的泥坑,看来这双皮鞋是时候刷洗一下了。他闷哼一声,不知是不是为了掩饰尴尬,问道:
“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对于梁进易具体是怎么处理的?”
“威胁,这是最简单的方法。”乐正唯答道,“那个男人已经被吓破胆了,对他来说,就算是判刑也比被‘那种东西’杀死强,想来他也不会违抗我们。而且我们在警方内部也有协力者,会尽力帮我们处理好的。按照你的建议,以‘分赃不均’这样的动机编了个‘剧本’,我想他应该会是个好演员。”
与其说是我的建议,不如说这是你们的一贯套路吧?夜深暗想。不过他还是对那个处理善后事宜的部门有了新的认识,虽然没有直接见过面,但听说里面的人要么是普通人,要么跟他一样也拥有通灵眼。之前他一直以为他们说不定会把梁进易直接“处理”掉,现在看来他们的行事方式还算温和。“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陆天鸣那么残暴啦”——舒琳曾这么说过。不得不说这让夜深松了口气,虽然他并不在意梁进易的生死,但为了避免麻烦,总要有个人去警方那边把事情揽下来才好。
“话说回来你还真是毫不容情呢,让我有些意外。”乐正唯行在后面,和夜深保持着半肩的距离,“居然一点都没打算阻止案件继续发生,还小小帮了个忙,真是吓到我了。就算是舒琳那孩子,从小在这种环境下长大,也是执行了好多次任务后才渐渐摆正自己的立场的。”
“唔,是吗。”夜深回头淡淡地看她一眼,却见她没有责怪的意思,便随意回答了,“大概是因为我并不觉得这是什么特别的事。至于帮忙……实际上我只是打算借此在‘使用者’那里留个底,以便之后行事而已。雨色深红这边不也是么?按照舒琳的说法,成功回收灵具的重要性应该摆在减少伤亡前面吧?”
“话是这么说啦……”乐正唯苦笑起来,“不过我还是觉得……啊,难道说你是为了秦女士?带着‘把任务执行得漂亮点,凸显自己的作用,就可以为她尽量争取更多医疗资源’这样的想法,所以才得避免不必要的枝节?”
夜深没有回答。他不能否定这种说法,因为他内心中确实朝着这里想过一些。但他并不想拿秦瑶歌当作自己行为的挡箭牌。
乐正唯继续猜测:“还是说……我记得你是身在警察家族吧?从小就接触各种案件,所以对这种事情已经免疫了?”
“我想还称不上是‘家族’。”
夜深摇了摇头。对于乐正唯知道自己家里的情况他并不意外,雨色深红早已调查过他的底细,不过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他不会太过在意。
他继续说道:“我的父亲现在已经是省里的人物,兄长在分局任职,小妹也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好像全家只有我是个异类。不过案件虽然也确实接触了不少,但要达到‘免疫’的程度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况且,要真是被家庭所影响,我就该更加积极一点避免伤亡才是,就像我大哥那样。”
是啊。他想着。夜永咲,身为比我拥有更加优秀头脑的兄长,你应该早就察觉了吧?与那孩子相关的部分且不说,实际调查过那起抢劫案的你,对那种过于稀奇的巧合不可能没有想法,想必你早就思考过儿童城内部有人协助劫匪的情况了。但既然如此,为什么没有朝着这个方向继续走下去?可能想到的原因只有一个:你担心如果再次犯错,会被媒体抓住大肆宣传,成为一个难以抹消的污点。你的污点,警界的污点,同时也是……夜家的污点。这是只有你才会去考虑的麻烦事。也正因为如此,游离在外部的我反倒会比你这种被规则所束缚的人更有优势。
“那……到底是为什么?”
身后突然传来的乐正唯的声音让夜深差点绊了一跤,这才从思考中清醒过来——他还没解答乐正唯的疑惑呢。
乐正唯似乎没有注意到夜深的异状,她轻声说道:“我总感觉你的眼睛里藏着些东西——啊,当然不是指你的通灵眼。我是说,你对于生死的看法和别人不同,是否是因为……你在过去曾经经历过什么重要的事……类似于……”
夜深直视着她的眼睛。
乐正唯有些慌张地摆摆手,她很少露出这样的姿态:“啊,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要刨根问底的!如果让你觉得不快了,我很抱歉!我不会再问了!”
“没关系。”夜深转过身去,行走在起伏不平的泥路上,乐正唯的脚步声也跟了上来。
走了约摸半分钟后,他说道:
“我只是觉得,这世上有很多人都在拼命地活着,不管条件有多差,不管命运有多苦,不管生活有多难熬,甚至达到让人绝望的境地。即便如此,他们也想要努力寻找到一条出路,为此苟且偷生。但上天却总非仁慈,似乎越是对这样的人,它越爱酷刑折磨,毫无顾忌地剥夺他们生存的权利。既然这样,对于那些本来就不珍惜生命的人,我有什么必要去为他们着想呢?”
他能感受到身后乐正唯投来窥伺的目光,看来她对这样的答案还不是很满意。但夜深并不想再说更多,那是他与“某个人”之间的事,现在还不到时候……
“那么你对夏江是怎么看的呢?”
夜深本以为她已经问完了,却没想到她又提出了新的问题。虽说已经有点累了,但像这种“普通”的问题,他也没打算拒绝回答。
“你呢?”他反问。
“我啊……”乐正唯略加思索,“我觉得她有点可怜……”
“很巧,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乐正唯眨了眨那双魅惑的眼睛:“是吗?我还以为你并不会——”
“她是很可怜,但我并不会同情她。”夜深用平淡的语气说着,“人们常常把‘目标’和‘努力’放在一起,有目标,然后朝着目标努力,这样便可达到最终的结果——一般都是这么说的吧?但我并不认同。我觉得,在目标和努力之外,还要加上一条,‘方向’或者说‘路径’。”
“方向?”
“是。”夜深伸手朝前方指了一下,“这条路一直走下去的话,很快就能够到达蓄水池了吧?”
“大概还有五分钟左右。”
“但是,如果我现在转身向后,绕过整个地球从另一边过来,虽然会费些波折,但最后还是能够抵达那里。”他又用大拇指指向身后,“不仅如此,左边、右边……如果不在意路况的话,包括使用各种交通工具,理论上到达蓄水池的方式有无限种。”
“嗯……”乐正唯露出困惑的笑容,“但是……我们现在走的这条才是最近的路啊……选择别的路,迷路的可能性要大很多吧,还有可能会出各种意外……”
“说得对。”夜深点头,“正是这个道理。这就是所谓‘方向’了。只是朝着目标努力是不够的,如果不能把握住方向,说不定就只会原地踏步或者背道而驰,甚至走入死胡同。”
乐正唯默默地思考起来。夜深走在前面,轻声说出结语:
“像夏江那种,我想就属于‘迷失了自我方向’的人吧。”
不远处,黑色的天幕之下,蓄水池基地的地表部分大楼在视线中显现出巨大而模糊的身影。
……
第一卷-血眼阴行,完。
……
附注:
两篇下来,夜深这个主角的设定也差不多比较明晰了。
夜深是一个中二青年。
对,我这么说。因为这就是我给他的设定。
长到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字的小说,短到仅有几行的微小说,都一定要有主题,要有中心思想,否则便不配称之为“文”——我一直是这么想的。当然,“主题”和“中心思想”并不是相同的概念,这里我们就不讨论了,简单一说不好理解,详细说起来又太麻烦。接下来我只说“主题”。
我个人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是“成长”和“抗争”。
以前我用《夜笔失魂录》写了“因果循环”,没怎么写好,但好歹有那么份儿意思;后来用《九方九世书》,是打算写“自由”,但归根究底,是为了写“约束”……可惜,因为种种原因坑掉了。
这一本书的主题,我想写“成长”。
成长这一词,说大可大,说小,好像也就那么芝麻米粒儿一般。映在夜深身上,主要指的是他的心灵上的变化。
夜深从小就读过许多书,又因为家庭的缘故,养成了一种自以为是的性格。后来中二少年长大了,便成了中二青年。他以为自己懂得很多,以为自己看得很透,以为自己特立独行与众不同,他给别人讲道理总是一套一套,但放到自己身上,却又往往捉摸不清。不仅仅是他,包括我在内,这世上许多人都是这样的。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想其真正的涵义并非“局外人总比局内人看得清楚”,而是说:人只有在以旁观者的角度看待某事时,才能够看得明白,同样一种事,下次身处其中,便也成了糊涂人。不是“局内人”与“局外人”的区别,而是“局内时”与“局外时”的区别。不是横向比较,而是纵向比较。
跑题了。
总之,正是在这种心态下,他遇到和自己并无关系的林威等人时,毫不犹豫地选择让他们送了死。我们不讨论正确与否,但我希望他以后能够渐渐转变,对于生命给予更多的重视。这也是“成长”的一环。
他的说话方式、思维习惯……这些东西都可以保留,但他的心一定要变得更加强大,他要成为一个能够为家庭、爱情以及许许多多事情担起责任来的男人。这就是我对他的最终要求。
闲话太多了,接下来请看参考作品目录:
1、《天空之蜂》:引子(某时某地,某段记忆(一))中提及,东野圭吾先生小说作品。我所收藏的版本是南//海出版公司2015年版。
2、《大逃杀》:第一节(灵(前篇))中提及,高见广春先生小说作品,另有由藤原龙也、前田亚季主演的同名电影。“BR”在这里指“BattleRoyale”。我所收藏的版本是现代出版社2013年版。
3、柳叶刀:第五节(德梅斯教授(后篇))中提及的“柳叶刀”杂志,即“TheLancet”,是目前世界医学界最权威的医学刊物。详情请自行搜索。
4、《少数派报告》:第六节(未来视界(前篇))中提及,2002年汤姆-克鲁斯主演电影,改编自菲利普-迪克同名短篇小说。“未来视界”系统的水池与三名预知能力者的配置即是参考了这部电影。
5、史强:这个名字的确是出自刘慈欣老师的“三体”系列,就连设定都很像。我很喜欢那个角色,因此也将自己作品中的角色赋予了相似的属性。
6、夜永咲、夜永咭:我过去的作品《夜笔失魂录》中的角色,更换了一些设定后加入到本作品中。夜永咲暂设定为副科级,一级警司。另外,本书中会写到许多警务工作人员,包括刑警、巡警、武警、司警、治安警、户籍警等,为免麻烦在书中统一用“警察”来称呼(其实是我自己也分不太清……)。
7、《所罗门的伪证》:第十节(归乡者(前篇))中提及,宫部美雪老师(台版一般译为宫部美幸)小说作品。文中引用部分首次出现于该小说第一部(事件)中,“那是一双看到过对岸的眼睛”,是野田建一的心理活动中形容神原和彦的话。我所收藏的版本是江//苏文艺出版社2014年版。
8、爱伦-坡:即美国小说家埃德加-爱伦-坡。第十节(归乡者(前篇))中末尾提到的渔船与漩涡,均出自爱伦-坡的小说《大漩涡底余生记》,这个故事在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的《爱伦-坡短篇小说集》中有收录。
9、噩梦时分:第十三节的标题,取自美国R-L-斯坦先生的同名书籍《噩梦时分》,我所收藏的版本是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03年版。这位先生也是“鸡皮疙瘩”系列的作者,爱看惊悚小说的朋友们,或许小时候都读过他的作品吧。
10、卡布里城:第十五节(不翼而飞(后篇))中提到的卡布里城,是我大学附近的一处居民区,但后文中介绍的房间布置其实是以菁蓉创业基地公寓的多人宿舍为原型的。
11、蔡智恒:第十七节(新室友(后篇))中提及,网络小说作家,笔名痞子蔡,后文中提到的《夜玫瑰》、《第一次亲密接触》、《亦恕与珂雪》均是他的作品。
12、《闪灵》:第十八节(永夜泉的女主人(前篇))中提及,斯蒂芬-金先生小说作品,由杰克-尼克尔森先生主演的同名电影于1980年上映,其中“门后汹涌而出的血水”这一名场景在之后星爷的《功夫》中也有用到。我所收藏的版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版。
13、《神探伽利略》:第十八节(永夜泉的女主人(后篇))中提及,指东野圭吾先生的“伽利略”推理系列,同名TV连续剧与电影由福山雅治先生主演。
14、先动手试一试,这种姿态才是最关键的:这句话在第二十一节(实验姿态)中引用,出自“伽利略”系列的第三部《伽利略的苦恼》中的第一个故事“坠落”中,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将它写在了封面上。
15、凑佳苗:第二十五节(夏之殇(后篇))中提及,著名推理小说家,文中提到的《夜行观览车》与《为了N》均是她的小说作品。
16、《模仿犯》:第二十七节(命运之理(后篇))中提及,宫部美雪女士长篇小说作品,文中引用的句子以及上文中的部分描述均参考自《模仿犯-BOOK1》,具体为小说角色有马义男认领外孙女古川鞠子尸体的一段。我所收藏的版本为南//海出版公司2016年版。
17、既无理由,也无意义:第二十七节(命运之理(后篇))中提及,这句话出自AVG《秽翼的尤斯蒂娅》,即文中所说的“某部游戏”。
18、《死神来了》:第三十四节(葬地的替代品(后篇))中提及,恐怖电影系列……呃,大家应该都知道,我就不多说了。不过记得看的时候千万不要叫上家长,尤其是第四部……当初我和母上大人一起看到了其中的某个情节……后果非常惨烈。
19、错身而过的街道:第四十一节标题,取自志水辰夫先生同名小说《错身而过的街道》,这是一部不算知名但我却相当喜爱的作品,以后还会多次在本书中出现。
20、真相并不等于真实:尾声(血眼的真实)中引用,引自月下桑“7truth”系列最后一篇《阳春路》的简介语。
21、《猴爪》:尾声(血眼的真实)中提及,A-J-雅各布斯先生恐怖小说作品,在北//京燕//山出版社2005年版《外国名家惊恐小说36篇》中有收录。
22、《宠物公墓》:尾声(血眼的真实)中提及,斯蒂芬-金长篇小说作品。我所收藏的版本是上//海文艺出版社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