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五章 血匙
被他这么一说,我反倒有点不好意思了。
说起来,我待在老巷子里的时间并不算长,接手旧货店的生意九个多月,其中有八个月在西堂那边关禁足,而待在旧货店的一个月里,我确实应该时不时在各家店铺间转一转,之所以一直没有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我平时要练功,时间比较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嫌麻烦。
主要是因为嫌麻烦。
可放在街坊邻居眼里,我身上这股懒劲竟然变成了厚道。
唉,搞得我那是相当惭愧啊。
刘老板一直用十分期待的眼神看着我,我不得已只能向他承诺:“放心吧,我不会让老巷子落到仉如是手里的。”
刘老板笑了笑:“那就好,有大掌柜这句话,我心里就安稳了不少。不过我听说,仉子正也要参加这次的比武,他可是你们那个行当里出了名的强人,到时候你碰上他,可千万要小心啊。”
我点头:“我会的。”
刘老板似乎还是不太放心,又问我:“大掌柜,你知道我家的金木丝该怎么用么?”
我顺着他的话往下说:“金木丝不是用来制作法器的吗?它还有别的用途?”
“金木丝的用处可多着呢,”刘老板看了看巷子两头,确定周围没有其他人,才朝我跟前凑了凑,压低声音说:“这东西最大的用处,就是耗力气。”
我给了他一个不解的眼神,就听他补充道:“因为金木丝上的灵韵才醇,只要将它扎进人体,就能快速消耗对方的体力。寻常人吸收不了金木丝的灵韵,自身的气息就会乱,气息一乱就会导致供氧不足,如果再剧烈运动的话,两分钟之内就会陷入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