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小木的礼物(一)
民国十年,1921年,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
白鹿原,唐朝魔方大墓,小皇子终南郡王李隆麒之地宫,金井之下。
小木来了。
从天而降的盗墓村首领,立志要成为盗墓王的男人,他的面色惨白,额头滴着冷汗,盯着秦北洋鼓鼓囊囊的胸口。
秦北洋才意识到自己光着上身:“喂,你在看什么?”
“哦……我在看……金井底下的汉子……”
话音未落,小木的面色一变——阿幽已悄然绕到背后,匕首抵住他的咽喉,眼看就要割断气管。
“等一等。”
秦北洋叫停了阿幽的杀人动作。他想起十二年前,天津徳租界的灭门夜,就是这款象牙柄的匕首,杀死了他的养父母。如今阿幽手中的匕首,象牙柄上镶嵌的螺钿图案,并非“彗星袭月”,也不是“白虹贯日”,而是一只老鹰,猛扑倒一座帝王宫殿之上。
阿幽故意露出刀柄上的螺钿全貌——反射海贝金属光泽的宫殿图案,具有先秦古朴苍凉的风格,犹如秦始皇之前的咸阳宫殿。
“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
秦北洋念出的千古名句、十二年前,留在灭门案现场的凶器,那把沾着养母鲜血的匕首,镶嵌着“彗星袭月”的螺钿图案;后来他也多次见过“白虹贯日”螺钿的匕首,但阿幽手中的“仓鹰击于殿上”却是头一回见着!
“哥哥,不错。”
唯有刺客们的主人才能使用这把匕首。
“先让小木把话说完,再杀他也不迟。”
阿幽手中的匕首微微一松,九色已用鹿角顶着小木的后背心。
“我说!我说!”小木这才敢喘了口大气,白嫩的皮肤忽又发红,“北洋,我今日到此,绝无恶意!我也不是来盗墓的。我指天发誓,只有我独自一个,绝无任何帮手。”
“去年冬天,人们都说你是在罗布泊的楼兰鬼城,唯独我相信你还活着的。”
“是……”吃过徐福的长生不老之药的小木,刚想说自己是不死的,便又强行咽了回去,“我在鬼城里被锁了三个月,幸好那条蜃龙镇墓兽一直没醒,我依靠吃死尸活了下来。”
当然,这是小木的谎言——他无需吃任何东西,甚至不需要喝水,通过极大地降低新陈代谢,如同动物冬眠一般长期存活。
今年春天,一场沙尘暴袭击了罗布泊,吹开湖盆底部的盐壳,反而给了小木一线生天。他逃出地下世界,沿着荒漠向东走了数十天,终于来到敦煌绿洲。
小木一路东行,几乎踩着秦北洋走过的脚印,穿过河西走廊与黄土高原,进入关中平原,直到这西安城外的白鹿原。
他没敢再回盗墓村,尽管夜深人静,还会想念海女,包括那两个孩子。去年离开洛阳,还带着十二个年轻后生,如今全军覆没,死在罗布泊的楼兰鬼城,如何交代得了?除非再干一票大的,换得足够多的金银财宝,给那些孩子爹娘以补偿,这才是盗墓村历经千年还能维持下去的老规矩,否则不但要散伙儿,人家还得跟他同归于尽呢。
回到唐朝小皇子的大墓前,小木还记得四年前,军阀炸开墓道口的参照物——歪脖子古槐树,只要往下挖三丈三尺。他并不想盗掘唐朝小皇子地宫里的宝贝。他只想进去看看,也许能帮助他找到小皇子的棺椁?
但他还看到了秦北洋,还有九色在为小皇子守墓。
小木在白鹿原废弃的农舍里耐心地等了两天,直到端午节的烈日下,光着膀子的秦北洋身边,多了一个小姑娘——阿幽。
当秦北洋与阿幽找到那株歪脖子老槐树,掘开墓道口,小木便不费吹灰之力,尾随在他们的脚印后而入。
但他并没有再看到过秦北洋与阿幽的踪迹,也没遭遇变化无穷的迷宫,更没碰到那么多岔路口与墓室门,而是径直穿过绵长的墓道,轻松打开了唐朝小皇子的地宫,就跟四年前带领军阀挖墓一样。
在这件事上,小木没有对秦北洋撒谎。
当秦北洋与阿幽还在魔方大墓的方块格子里兜兜转转,险些被千军万马的镇墓兽吃掉,小木早已闯入了魔方的核心。
但他不敢接近金井,盗墓的经验告诉他——金井中通常有镇墓之宝,但也会有强大的气息,可能致人于死命。
终于,秦北洋和阿幽来了。
小木悄然躲在地宫深处的角落,惶恐不安,心惊胆战。但自从他吃过徐福的仙丹,呼吸方式就跟别人不同,经常长时间地闭气,如同死人般无声无息,甚至连体温和脉搏都没了。经常半夜让海女吓得尖叫,以为男人一命归西了。
等到秦北洋、阿幽、九色竟被一股灼热的气流,吸入狭窄的金井。小木犹豫半天,是就此逃命了之?还是落井下石,干脆把金井用填土或石头封闭起来?
但他选择下井救人。
小木不知为何如此选择?秦北洋厌恶他,阿幽恨他,九色干脆就要烧死他。
但他明白,普天之下,唯有秦北洋,才能找到唐朝小皇子的棺椁,因为他的脸。
按照盗墓贼的习惯,小木在腰上缠绕绳索,连接地宫中的钉子,便把心一横,眼睛一闭,纵身缒下金井……
魔方大墓的金井下,阿幽盯着小木的眼睛问:“你变成了什么?”
秦北洋和阿幽坠入金井,变成翩翩共舞的朱鹮,那么小木会变成什么?盗墓贼嘛,也许是钻地洞的老鼠或兔子?还是吃腐尸的秃鹫?
“我……我变成了一个唐朝的盗墓贼,挖开了白鹿原上汉文帝的霸陵……但我又坠入汉文帝黄肠题凑棺椁底下的金井,结果就落到了这里。”
小木还对刚才的盗墓历险意犹未尽。但他拽了拽腰间的绳子,不仅连接地宫与地下,还连接时间的两端。
或者说,生与死的两端。
阿幽看出了端倪:“你还能回去?”
“俺得试一试。”
“让我们先走。”
刺客的匕首继续顶在他的脖子口。
“这是一桩买卖吗?”
小木神色一变,但他不会用“交易”这个词。
“是,用你的命来买。”
“成交。”
其实,小木要冒着极大的风险。就算真能逃出去,但绳子的力量有限,必须一个一个爬上去,谁要是落在最后一个,就可能被人割断绳子,永远被困在历史的废墟。以往盗墓贼之间的内讧多是由此而来。
阿幽用力拽了拽绳索:“足够牢吗?”
“我们用的救命索,不仅能吊住两三条汉子,还能装运大笔金银财宝。”
“好,九色先上。”
十八岁的姑娘,颇具领袖的风范,瞬间已做了计划。
小镇墓兽九色,既是猎犬又是小鹿,变成爬树的大猫,四个爪子攥紧绳索,晃晃悠悠地扶摇直上,看起来惊心动魄,实则稳得一笔。
然后是秦北洋,他光着膀子,脖颈背后,一对赤色鹿角形胎记,耀眼夺目。他往手掌心擦两口唾沫,牙关咬紧唐刀,如猴子爬绳而上。
眼看九色消失了,也许是逃出了金井洞口,也许是到了另一个次元,鬼知道。
阿幽这才收了匕首,轻盈地跳上绳索,仿佛敦煌壁画中的仙女。
最后,才轮到苦逼的小木。
盗墓贼嘛,本身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职业,听天由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