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巴黎地下墓穴

天黑以后,秦北洋走出莎士比亚书店隔壁的小酒馆,按照男人与男人间的西方礼仪,他跟赫尔曼、凯恩斯相拥告别。

齐远山送他回到卢森堡公园对面的公寓楼下,秦北洋提醒一句:“别让小郡王这小子看到你,要是让安娜知道你带我出去走动,她肯定会骂你的。”

“是,我已经领教她的厉害了。”齐远山后退两步,“不过,她真的喜欢你。”

“远山,如果我死了,拜托你替我照顾好安娜,我是真心诚意这么想的!再见。”

秦北洋嘴角微笑着,一脸无畏。送走了齐远山,他独自走上楼梯,只见房门口有个小女孩,穿着鲜艳的红裙子。

这一带常有妓女活动,四年的战争杀死无数丈夫和儿子,也让女人们丧失了尊严和贞操,没什么是不能出卖的,就像芳汀。她们不在乎恩客的人种,也许亚洲人更容易对付。也有姑娘看中秦北洋的高大英俊,只要一条法棍就能上床,吓得他面红耳赤地逃走。

眼前的姑娘不过十三四岁,刚刚发育的模样,而且有着一张亚洲人的面孔。白皙的面孔,瘦长脸型,细细的眉眼与鼻梁,更像京城的旗人女孩。

“北洋哥!”

出人意料,女孩竟叫出他的名字。纯正的中国话,一口京片子。

“你是……”

秦北洋摸着灼烧而虚弱的胸口,打开门廊的电灯,仔细端详对方的面孔。

她不是阿幽,看起来年纪更小,仿佛微缩般的阿幽,眼神也不似阿幽那般咄咄逼人。

“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啊。”

女孩把面孔凑近了他,秦北洋上看下看,似乎有几分眼熟?还是某种心理暗示?对,好像在哪儿见过她……在哪儿呢?

“我好像在梦里见过你?”

“哎呦,北洋哥。”

小姑娘伸手捶打他的胸口,对于身患癌症的秦北洋来说,就像遭到了重击,双腿不稳地摔倒在地。

“对不起。”她赶紧把秦北洋搀扶起来,“我是芳子啊!”

“芳子?”

刹那间,秦北洋想起来了——天国学堂。

云海苍茫的高山之巅,有孟婆汤,有天国花园,还有西王母的七仙女。跟他说过最多话的,则是一个穿着唐朝衣服,世外仙子般的小女孩——她叫芳子。

此时此刻,万里之外的巴黎,拉丁区的高级公寓,芳子从他的梦里逃脱,活生生地站在秦北洋的面前。

他狠狠抽了自己一耳光,脸上留下五道手印子:“这是我病入膏肓的幻觉吗?连梦里的人都跑出来了。”

“北洋哥,那不是梦。”

“不,你不存在……你不存在……”

“我存在。”芳子抓住他虚弱的手,摸着她的鼻子与下巴,“你摸摸看,这是假的吗?”

“西王母的七仙女,她们也都是假的!你也是!”

秦北洋的手指头却停下来了,芳子的脸颊是热的,嘴唇还是湿湿的,惊得他把手抽回来。

“去年除夕,你确实到达了天国,成为我的同窗,我们一起学习了三个月,你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然后下山……这不是梦,只是被你遗忘了。”

“真的不是梦?芳子是真的?”

“嗯,我一直想着你念着你呢。”

秦北洋打开房门,按照西洋人的习惯,给神秘客人芳子泡了一杯咖啡:“到底是怎么回事?天国究竟在哪里?是不是昆仑山?还是太行山?长白山?”

“北洋哥,以后你会慢慢知道的。今天,我来邀请你去一个地方。”

“哪里?”

芳子从怀中掏出个五芒星形状的铁牌子,刻着一行拉丁字母——Assassins。

“这……”

刹那间,秦北洋想起今天行刺德国外交官的波兰刺客,不也藏着一块同样的牌子吗?

“你应该知道,这些天在巴黎,这块牌子可是最珍贵的。”

“刺客联盟大会?”

“正解。”

“你也是刺客的同伙儿?”

“北洋哥,我是你的同伙儿。”芳子将这块Assassins的铁牌放到秦北洋的手中,“有了这块牌子,就能参加刺客联盟大会,就在今晚。”

“你邀请我参加刺客联盟大会?”

芳子幽幽一笑:“因为,你在天国学堂毕业,早已是第一流的刺客。”

“不,刺客是我毕生的仇敌!”

“你若不参加,我也不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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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转身就要离去,秦北洋却抓着她说:“等一等,我……”

“去吗?”

秦北洋捂着自己胸口,反正身患绝症,命不久矣,就算深入龙潭虎穴,葬送了这条小命又如何?想起两个月前,他还在纽约曼哈顿,误闯过工匠联盟世界大会,不也化险为夷了吗?何况现在孤身一人,也无需九色陪伴,不会危害到小镇墓兽。他倒是想要看看,刺客联盟究竟是何方神圣?这伙人又意欲何为?

“我去!”

秦北洋背上唐刀,跟着芳子走出公寓。

没想到,对面的路灯下,齐远山正忧郁地抽着烟呢。他并未离开,而是守在楼下保护秦北洋。

“这位姑娘是?”

齐远山也看到了芳子,至少证明她不是秦北洋脑中的幻觉。

“我是芳子,你好,齐远山。”

“嗯?你认得我?”

“我认得你们所有人。”

芳子嫣然一笑,齐远山顿时警觉:“你们要去哪里?”

“巴黎地下墓穴。”

小女孩说出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地名。

秦北洋皱着眉头说:“远山,你快点回到凡尔赛,保护好安娜和九色。”

“不,北洋,我们兄弟已失散太久,这一回,你去哪儿,我也去哪儿!”

是在拗不过他,秦北洋只能带上他同行,好歹自己身体虚弱,也算是有个身强体壮的同伴照应,何况齐远山身上还有枪。

他们坐上一辆马车,由芳子带路,前往巴黎南部的十四区。

一路上,巴黎气氛紧张,到处都能见到警察和士兵,路灯也变得鬼火重重。

十四区,又名“天文台区”。到了丹费尔—罗什洛广场,便是巴黎地下墓穴的入口。下了马车,转入一间幽暗的大门。秦北洋提着马灯,齐远山掏出手枪,三人拾级而下,两边都是古老的石灰岩条石。

秦北洋闻到某种熟悉的气味,仿佛是墓穴?骨骸?还是……

没走多远,看到一扇石拱门,门楣上刻着一行法语字,意为“这里是死亡帝国。”

想不到,在这巴黎的闹市地下,竟还有这种地方,秦北洋仿佛回到中国,深入地宫墓道。转过一个拐角,齐远山吓得大叫,原来墙壁缝隙里头,密密麻麻塞满了死人骷髅头。

早已腐烂头了的骨骸,不知来自多少年前,布满墙壁、地下还有天花板,多到不计其数。有的地方,没有头颅骨,全是大腿骨和手臂骨,虽密集却不混乱,显然是被人为整理过的。

看着一个个死人头深陷的眼窝,秦北洋不为所动:“巴黎地下墓穴,到底是什么地方?”

芳子解释道:“这里原本是地下采石场。法国大革命前夕,巴黎爆发瘟疫,以至于墓地都不够用了。人们将市区所有公墓里的尸骨,全部转移到地下。据说啊,这里总共有六百万具尸骨,地道的总长度超过三百公里。”

“三百公里?”齐远山啧啧惊叹,“足够围绕巴黎全城两圈了。”

“六百万尸骨,就是六百万个活生生的人。不必害怕,他们都是跟我们一样的人,谁都逃不了这个结局——而我就更快了。”

最后一句,秦北洋摸着自己被癌细胞侵蚀的胸部,不言自明。

三人继续前行,几乎从尸骨堆里钻过去,许多大骨头都戳到脸上了,才见下一道石拱门。

齐远山往墓道深处看了一眼,抓住秦北洋的手:“我们还要进去吗?你的身体……”

“没关系,坟墓里一股特殊的气场,反而能让我神清气爽生龙活虎,你别忘了,我就是出生在白鹿原的唐朝地宫里的!”

秦北洋没说错,他的体力竟然在慢慢恢复,不像在拉丁区的公寓里那般难受。

芳子带着他们继续往里走,两边还是堆满了死人骨头,不断发出经年累月的腐臭之气,偶尔还有硕大的老鼠和蟑螂爬过。

终于,三人钻入一间宽阔的大厅,从墙壁到地板甚至天花板,全都装饰着死人骷髅头,犹如被数万个亡魂包围着。

许多个颅骨的眼窝里,亮着仿佛被尸油点燃的灯火,照亮一尊奇形怪状的东西——

它有老鹰的脑袋、脖子还有硕大翅膀,又有着雄狮的身体和尾巴,一双前腿是鹰爪,一双后腿是狮爪。大小就跟真正的狮子相仿,浑身发出金属的反光。它蹲坐在大厅中心,背后躺着一具石头棺材。

秦北洋与齐远山都已目瞪口呆——巴黎地下墓穴的深处,竟然藏着一尊镇墓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