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名女英魂
金发帅哥系尔的左手,眼看就要C入叶笙的脊背,突然感到仿佛陷入泥淖中一般,速度瞬间慢了下来。
系尔大吃一惊!
他的特殊能力就是“极速”,以速度快著称,但是叶笙的护体金光,竟然可以克制他的能力!这还怎么打?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叶笙已然转身,冷然一笑,右手一伸,轻轻捉住系尔的手。
他好像不怎么用力,但系尔已痛得脸色苍白,惨叫起来!
“上!”
那个留着浓密胡须的男子,对另外一个瘦竹竿男子急叫一声,右手挥动,变成一把锋利的尖刀,向叶笙猛扑过去。
他叫但他林,是所罗门七十二柱魔神的成员,排在七十一位,拥有一种叫做“变身”的特殊能力。
他的这种变身能力,可以将全身或局部变成任何东西,并且暂时拥有与该东西一模一样的能力。前提就是,他要先触碰到该东西,再对其进行分析、模拟。
那个瘦竹竿男子,叫做安杜马里,也是所罗门七十二柱魔神之一,排在七十二位,拥有一种叫做“蛇拳”的特殊能力。
只见他向前一伸双手,立即幻化出两条巨大的地狱灵蛇,浑身漆黑,伸缩自如,宛如滑溜无比的绳索一般,缠向叶笙。
两只手的手掌就是蛇头,而他的双臂就是蛇身。
“佛光普照!”叶笙轻喝一声,身体迸发出更加耀眼的金光,将那三个魔神杀手的攻击隔绝在外。
咻!
星龙剑一闪而过,飞快地在系尔、但他林和安杜马里的身上划过,鲜血飞溅,旋即被主神系统吸收,迅速分析其基因序列样本。
“达摩神拳!”
叶笙的左臂瞬间黄金化,拳头有砂锅那么粗,一拳击出,拳风震荡。
砰!砰!砰!
那三个魔神杀手立即摔倒在地,昏了过去。
叶笙快步走过去,照着他们的脑袋踢了一脚,这才在他们的身上搜刮了一番,将值钱的东西全都收进异能手机。
此刻,那三个魔神杀手,都只剩下一条裤衩了。
“这家伙……”紫萱看得脸色微烫,轻啐一口,急忙转过头去,不去看那三个已然几乎光溜溜的男子。
叶笙回到紫萱的身边,微笑道:“对手太弱,没什么意思。”
其实,以他现在的本事,可以轻易杀死那三个魔神杀手,再毁尸灭迹,而且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但是,他不想在紫萱的面前表现得太残忍,况且他已经在系尔等人的身上放下灵魂印记,随时可以监控他们的一举一动。
如果他们敢对叶笙的亲朋好友下手,那么叶笙瞬间就可以摧毁灵魂印记,让他们精神崩溃,变成一具已没有意识的行尸走R。
况且,所罗门似乎也在寻找华夏名女的英魂,那么叶笙就可以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必定可以更容易地收集名女英魂。
………………
叶笙将紫萱送回滨海大学宿舍楼下,这才离开,返回方柔的别墅,然后锁上门,进入主神空间中的专属房间。
他将异能手机中系尔等人的随身物品拿出来,翻查了一下,果然找到一个特制的漆黑罐子,轻轻揭开。
一股冰冷至极的气息从罐子中飘出,然后一个美女英魂出现在叶笙的眼前,看上去十多岁,容貌秀艳,明丽可人,神情却是冷冰冰的。
叶笙微笑道:“我叫叶笙,没有恶意。”
那个美女英魂感受到叶笙身上强大的气息,情不自禁地打个冷战,颤声道:“你……你也是要抓我去冥界的么?”
“怎么,你不想去冥界?”叶笙疑声道。
根据黑白无常的描述,对于鬼魂来说,冥界应该是个很不错的地方,为什么她好像很不愿意去的样子?
“我不想去……”美女英魂摇摇头,幽幽叹息一声,“我要等我的李郎回来。”
“李郎?你叫什么名字?放心吧,我不会强迫你的。”
美女英魂沉默了一阵,凝视着叶笙,缓缓道:“我叫霍小玉。”
“霍小玉?”叶笙轻轻念叨了一下,开启主神系统的资料库,跟霍小玉有关的信息立即涌现在脑海中。
根据相关资料的介绍,霍小玉是唐朝的一个歌姬,原本出身于贵族世家,父亲是唐玄宗时代的武将霍王爷。
霍小玉的母亲郑净持,原本是霍王府中的一名歌舞姬,因外貌秀美,歌舞动人,而被霍王爷收为妾。
不料,在郑净持身怀六甲的时候,“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突如其来的“安史之乱”,打破了郑净持安享霍王爷恩爱的美梦。
霍王爷在御敌时战死,霍王府中家人作鸟雀哄散,郑净持带着尚在襁褓中的霍小玉流落民间,开始了贫民生活。
到唐代宗大历初元,霍小玉已经十六岁了,禀受母亲的资质,长得容貌秀艳,明丽可人;加上母亲的悉心教诲,她不但能歌善舞,而且精通诗文。
这时,母亲郑净持在落难时从府中带出来的首饰细软,都已经变卖用度殆尽,生活日益艰难。
为了维持母女俩的生计,霍小玉不得不承母亲的旧技,做歌姬待客。
为了女儿的前途,郑氏对待客的尺度把持甚严,仅限于奉歌献舞,为客人助兴消愁,决不出卖身体。
她这样竭力保住女儿的贞洁,是为了有朝一日遇到有缘人,能名正言顺地为人妻,从而获取终身的幸福。
这样卖艺不卖身的歌姬,娼门中称为“青倌人“,必须意志坚定的人才能做到。
霍小玉虽为“青倌人“,但因才貌俱佳,照样能吸引一大批清雅风流之客,成为颇有声誉的红歌姬。
而更令她怦然心动的,还是李益的那首五言绝句,只用二十个字,却将闺中怨妇无可奈何的孤寂心情渲染得淋漓尽致。
诗是这样写的:“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给弄潮儿。”
多情的女子,总盼望与心上人朝夕相守,真心相依;而达官贵人、富商巨贾,倘若时时别离,皆不足取。
霍小玉见过无数名门公子、风流雅士,却一直不肯轻易以情相许,就因为要寻觅一个像“弄潮儿“那样守信的情人。
透过这首诗,她仿佛看到了一个善解柔情的男子站在诗后,于是在内心深处,牢牢记住了作者李益这个名字。
在华夏国数不胜数的历史典籍中,描述霍小玉与李益之恩怨情仇的故事有不少,不过大多数是将李益描写成一个负心薄幸的人。
既然如此,这个叫做霍小玉的名女英魂,为什么还不肯去冥界报到,而是要留在人间,等候那个传说中的“负心薄幸”李十郎呢?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