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叶铭的气势实在太强烈了,沈辉沈瑞之流,与他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可是叶铭在认沈瑞为义父之后,因为要藏拙,所以平常都没有表露出来。但今日连遭沈辉羞辱,方靖威胁,他心中傲气被激发,这才完全显露出那高魅的威力,直接震慑住了方靖。

方靖为少有的智谋之士,见多识广,眼光卓著,却从来没有见过如叶铭这般有滔天气势的人物。此刻的叶铭,哪是一位年轻才俊,根本就是绝世明主,千古少见。

坊间谣传,有些人天生就有王霸之气,文臣武将尽相拜服,这可不是子虚乌有的事情。这是一种气势,有些人是后天养成的,比如沈辉这般的霸道,煞气十足,那是他征战沙场多年,所积累的气势。又比如沈瑞,其做诸侯数十载,杀伐果断,金口明断,独揽乾坤,上位者气息十足。这些都是后天养成的,这个世间的‘名人’大都属于这种。

但有些人,却天生蕴含气势。有些人天生霸气十足,有些人天生具有王者风范。这些人只要成长起来,各个都会名垂千史。

而叶铭,在方靖眼中,就是属于这种天生的王者。

方谨深受震动,眼神也是惊疑不定,看不透眼前的这位年轻人,未来究竟会达到何种程度。

一瞬间,他内心起了无限的杀意,知道这样的人物不能放任成长,否则后患无穷。可又转念一想,叶铭可不是敌对势力的人,而是‘自己人’。

“要是他能成为下一任主公的话。”

方靖心里闪过这一句,却被这个念头吓了一大跳,忙把这个念头驱逐出脑海。要知道,他从小与沈辉一起长大,亲同手足,荣辱与共。他要是投靠叶铭,那置沈辉与何地?

“杀了可惜,不杀却是心腹大患,吾之奈何?”

叶铭内心摇摆不定,往日的聪明才智在这一刻都派不上了用场,不知该怎么去对待叶铭。

“方军师,既然话说到这个份上了,那我也就直言了。”叶铭眼里闪动明光,好似能直透人心,“我为泗水两岸四城之主,虽然势力不及沈瑞,但要是真的拼杀起来,我却有必胜的把握。此行我之所以屈尊拜沈瑞为义父,那是因为我想为我的基业争取时间。不用长,只要给我数月的时间,我就能打造出一支无敌军队,横扫天下。你别以为沈辉如今手握大权,好似能轻易蹂躏与我,要是逼急了,我最多杀死沈辉,回到我的地盘,在沙场上与沈瑞一较长短。”

这段话说的锋芒毕露,把他的野心展露无疑,要是被其他人听到,恐怕会惊的下巴都掉到地上。

但方靖不是平常人,听完叶铭这句话,却出奇的冷静了下来,说道,“二公子跟我说这些,就不怕我去对主公告密吗?”

“我为何要怕?”

叶铭直接回了一句,却显得非常自信,令人一听,就不由自主的去选择相信。

叶铭看方靖不再言语,心里一个转动,开口道,“方靖,我见你是一个人才,你要是投靠与我,我会好好培养你,把你的潜力完全激发出来。我也知你与沈辉感情身后,不忍背叛,那我给你一个选择。”见方靖仔细聆听,他继续道,“你要是能说服沈辉投靠与我,我就不会杀他,且与你一样,也会好好培养他。”

“培养?”

方靖有些不理解叶铭为何会说出这两个字,盖因他与沈辉都三十多岁了,又不是年轻人,哪还用的着培养。要说沈辉是武将,或许还能给他一门顶尖的武功秘籍,让他的武艺更上一层楼,可他是谋臣,出谋划策除了靠平时的积累外,更多的还是靠自己的天赋。

这也能培养?就算你是天生王者,也不能信口开河啊。

叶铭自然看出方靖不相信,他也不多解释,而是神秘一笑,道,“哪天你与我回一趟泗水两岸,就会明白的。”

“良辰到!”

就在这时,有司仪高声拜堂的吉时已经到了,新郎新娘该去行大礼了。

叶铭轻轻拍了一下陷入沉思的方靖,就朝着大堂而去。

……

这个时代的婚宴,与中国古代一样,很是繁琐。就算叶铭体制很好,一连串的操作下来,也是被搞的晕头转向,只知任人摆弄。

终于拜完堂,所有礼仪也算结束了,王秀被送进了新房,可叶铭自己,却还要招呼宾客。还好叶铭在祥城没有丝毫熟悉的人,也没人罐他酒,只不过应付了几轮之后,有三分醉意,也完成了任务,进入了新房之内。

大红新帐,火红灯烛,美人就在眼前,头戴大红批盖,十指交错,新衣承托曼妙身姿。

叶铭拿起喜称,缓步走到新娘身前,挑起批盖,瞬间,一张完美无瑕的脸蛋,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好美!”

就算每日都有见面,可在此时,叶铭还是忍不住被王秀的美貌所呆住。

“夫君…”

如蚊子般细小的声音从王秀的口中传出,而这两个字如魔咒一般,让叶铭内心充满了无限柔情。

望着如此美丽的王秀,叶铭不禁感谢上苍,要不是让他穿越一遭,怎么会娶到这样一位天仙般的人儿?回顾往昔,在比较现今,真恍若在做梦。

“夫人…”叶铭眼神迷离的看着王秀,本想说几句情话,但思来想去,还是说出,“天色已晚,我们休息吧。”

“夫君~”

“嗯?”

“妾身饿了!”

……

以上就是两人当晚的对话,但是两人的身体语言,却比口头上要丰富了不知多少倍。

第二天一早,叶铭神清气爽的从新房内钻了出来,在院子里畅快的武了一遍至尊技的招式后,就带着新媳妇去拜见长辈去了。

奉上香茶,行了礼节之后,沈瑞的夫人就带着王秀去后堂说女人直接的话题了,叶铭留下来陪沈瑞。

“这是前线传来的战报,你看看吧。”

沈瑞从他书桌上拿过一封密信,递给叶铭,叶铭接过,拆开看了起来。

昨日沈辉身穿铠甲,马上离开,真的不是有意给叶铭难堪,而是前线的确有战事。只不过战事就不是他所说的那样,前线吃紧了,只不过是敌人开始频繁调动军队,看起来有所动作罢了。

在这封密信上所言,敌军集结十万大军,布局前线一代,兵锋直指沈瑞势力。

“看起来敌军不似是故作迷魂阵,而是真有大举入侵的打算。”

叶铭做出猜测,一口气就调动十万大军,后面还不知道有多少,肯定不是来吓唬沈瑞大军的。

沈瑞点点头,“你兄长也是如此认为,所以他才急切赶往前线。而且你兄长还说,准备调骑兵前往前线,按理说你作为骑兵校尉,应该也要一同前往,可是你新婚燕尔,为父却不忍拆散你们。”

“调骑兵吗。”骑兵是战争利器,要是敌军大军入侵,必然要调往前线的。至于他自己,当然要上前线了,否则怎么表现自己?所以他对沈瑞道,“义父不必担心孩儿,孩儿早晚练习武艺,就是想有朝一日征战沙场,为义父建功立业。”

“好,不愧是为父的好孩儿,你等下与秀儿告别之后,就前往西城校场报道。”

“孩儿遵命!”

叶铭眼中露出熊熊烈火,沈瑞认为他是战意浓烈,而沈瑞看不到的,却是叶铭那隐藏的野心。

只是在去西城校场之前,叶铭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需要完成,那就是堆放在房内的一大堆结婚贺礼。来贺喜的宾客非常多,所送来的贺礼当然也不在少数,要是把这些全部处理掉,他该得到多少的金钱?

要是有一大笔金钱,那么他就可以能做许多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