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在敌人内部当‘太子’

在叶铭离开的这段时期内,叶铭的属下们会不会有别的想法,他并不知道。但他知道的是,只要他的属下忠诚降低,他就可以用金钱来进行褒赏。当然,要是谁的忠诚下降了,就证明这个人有很大的野心,以后绝对不能委以重任。

总而言之,有系统在手,叶铭离开的很是安心。

当叶铭把能力属性都加给手下的官员后,他就带着大嫂,与亲近下人侍女,离开了上江城,来到了祥城。

他刚刚接近祥城,一位做下人打扮的小厮就小跑着迎了上来,倒头就跪了下去,“小人沈三,受老爷前来迎接少爷。”

沈瑞派来的,叶铭点点头,“你起来吧,前头带路。”

“是,少爷!”

沈三殷情的上来牵着叶铭的马,朝着沈瑞的将军府而去。

“你在这里多久了?”

进了城之后,叶铭想把沈三争取到自己的身边,也能从他那里了解一些祥城的信息,就和颜悦色的对沈三说话。

沈三恭敬的回答道,“回少爷的话,在少爷走后的第二天,老爷就派小人在城门口等着少爷了。老爷对少爷,可是好的很呢。”

“义父对我恩重如山,这点我当然知道,”听沈三的语气,他应该是沈瑞的心腹,“也难为你这几日风刮日晒的了,这些金子,就算本少爷赏你的。”

“这是小人应该做的,万万不敢收。”

沈三做出惶恐的模样,连连摆手,但那眼神直往叶铭手中的金币瞄。

叶铭拿出的可是造币厂建造的金币,沈三可没见过这么精美的金币,一看就喜欢上了。

沈三的确是沈瑞的心腹,平常文武官员打赏可不少,要是叶铭拿出寻常的金子,数目少了,他根本看不在眼里,而且还平白让他看不起叶铭。但这龙币可不一样,制作精美,正面龙身栩栩如生,简直就是艺术品。

他心想这少爷不是乡下来的吗?看来还是有些家底的。

叶铭做了这么久的主上,这识人上面也略有小得,一看沈三的眼神就知道,他不是真心不收。当下他就道,“本少爷赏你的,你就收着,不要枉费本少爷的一番心意。”

“那小人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沈三小心接过金币,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下,手感极佳,心下更加欢喜,对叶铭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少爷,也多了一些恭敬。

叶铭想拉拢沈三,但不能太明显,反正来日方长,有的是时间。

他不在问话之后,路上行走的就很快,有沈三开道,很快就来到了沈瑞的镇南将军府。

镇南将军府坐落在城北,修建的异常大气,门口两只石狮子虎虎生威,带甲守卫也是精悍不凡。

沈三对着叶铭道了一声,就小跑进去传信,沈瑞此时正在府中,得知消息,竟然亲自出来相应。

叶铭是真的吃了一惊,没想到沈瑞这么看重自己,心中也是有些感动,拜在沈瑞面前道,“义父怎么亲自出来,都是孩儿的过错,应该是孩儿去拜见义父才是。”

“哈哈哈,听到我儿终于回来,为父心中高兴,这就亲自过来了。都跟你说了,以后你我就是父子,还这么多礼干什么,还不快快起来。”

“多谢义父!”

叶铭听从沈瑞的话,从地上爬起来,恭敬的站在沈瑞跟前。

沈瑞打量着叶铭,很是欢喜的道,“我儿一路辛苦了,先进去休息一下,等晚上,为父在为我儿接风洗尘。”

叶铭一抱拳,“但凭义父做主。”

而后,他到后面的马车上,迎下了大嫂王秀,对沈瑞介绍道,“义父,这是我的大嫂,闺名王秀。”

沈瑞看到王秀的霎那,眼睛就是一亮,也是被王秀的倾城容貌所动容。难怪叶铭对他这个寡嫂念念不忘,原来他这个寡嫂如此貌美,真不敢想象,泗水两岸那偏远的山野之地,竟然出落出一位这样的美人儿。

沈瑞要是没有暗疾,恐怕也要对王秀动心。

叶铭注意到了沈瑞的表情,心里也是咯噔一声,心想这个老家伙不会是看上了他的大嫂吧。但随后想起了街市传言,说这沈瑞不能人道,王秀入住这镇南将军府,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沈瑞真有什么想法,他很难保王秀的周全。当下他就做了一个决定。

沈瑞对叶铭好的真的没话说,让叶铭入住的庭院,竟然是将军府最大,也是环境最舒适的‘晓婷苑’。这晓婷苑当年是沈瑞为了他一个未出生孩子精心建造的,可是等这院子建好后,却得知那个孩子根本不是他的,而是孩子母亲跟一个护卫私通所得的孽种。

当时沈瑞虎威震怒,把那护卫与那女人双双折磨而死,也从这件事中,沈瑞终于认清,自己真的是不能生育。之后随着年龄增长之后,终于连人道也不能了,更是绝了他有子嗣的心里。

但不管怎么样,这晓婷苑还在,而且沈瑞也舍不得毁了,所以就这么一直空着。到了今日,沈瑞花费极大金钱请能工巧匠建造的庭院,终于迎来了他第一任主人。

与祥城一样,沈瑞的将军府也是经过他数次的扩建,占地极广。府中环境优美,各种建筑独具匠心,美不胜收。而这晓婷苑更是其中骄楚,主楼是三层楼阁,每一层都由工匠雕刻上风花雪月,白鸟鲜花。三楼有一处阳台,其上种满花朵,还有蔓藤缠绕,夜晚在上赏月饮酒,肯定别有一番风味。

左右各有两栋房舍,是下人侍女所居住的地方,就算如此,修建的也是精致无比,堪比其他院落的主房了。

在说整个院子,中间有个花圃,里面种满了各种名贵花朵,花圃旁边是个池塘,池塘中不时有贵种鱼苗游动。而在池塘边上,有座小婷,亭上对联经当代一文豪提笔,字体不凡。

“我儿对此院落还满意吗?”

带着叶铭游览一番之后,来到主楼客厅中,沈瑞询问叶铭。

叶铭赞叹道,“这院落真为巧夺天工,孩儿一生都未曾见过,怎还会不满意。义父能把这间院落给孩儿居住,孩儿真不知该怎么报答义父。”

“呵呵,你喜欢就好,我派二十个下人侍女来伺候你,要是用的不称心,跟为父说,为父马上把他换了。好了,你先安顿好,等晚些时候,为父在派人前来唤你。”

听沈瑞要走,叶铭对沈瑞道,“义父,实不相瞒,孩儿有件事想请义父做主。”

“哦?”沈瑞一听,站住了,问道,“何事?尽管到来,任何事都有义父为你撑腰。”

“是这样的,”叶铭把一路上一句话都没说过的大嫂拉到身边,不理会大嫂羞涩神色,对沈瑞道,“孩儿与大嫂情投意合,本想私定终身,却因为孩儿无父无母,没有媒妁之言,总觉得名不正,言不顺。如今孩儿拜您为父,就想请您代孩儿做主,名正言顺,把大嫂娶进门。”

“原来是这事!”

沈瑞轻挑一下眉头,认为王秀虽然样貌倾国倾城,可是身份不好,是个寡妇,觉得有些不配他的义子。

叶铭见沈瑞犹豫,就知道他担心什么,忙道,“义父有所不知,我大嫂很早就嫁入我家,实则是童养媳,而我大哥早夭…”之后的话叶铭没有说下去,沈瑞也能明白。

王秀与叶铭的大哥虽然有夫妻之名,但没有夫妻之实,王秀还是一位冰清玉洁的黄花大闺女。

“如此,这件事就好办了。凭借秀儿的样貌,只要名节无妨,其他身世地位,就都无所谓了。”

沈瑞应承了下来,叶铭大喜过望,真心实意的拉着王秀对沈瑞拜下。

这个世界与古代差不多,注重的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沈瑞做主,叶铭就可以正大光明的迎娶王秀了。

至于王秀本人,看她那羞涩的模样,哪还有不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