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大约如此写作
无论作品的情节采用哪种结构,它都必须保证在实际写作的若干个月或若干年内,作品仍能保持着新颖。
——罗伯特。巴纳徒
我设计的情节,就像叶芝的《恩尼斯湖岛上的平静》中所描述的那样,总是“徐徐落下”。我从来设计不出任何一个完整的情节,也从来无法在知道情节进展的情况下写书。我的情节是一点点诞生的,时间拉得很长,甚至可追溯到我开始着手创作作品的“情节记事本”。我想每个作者都会有一个记事本,而它在我的写作中犹为重要。
这个记事本就放在壁炉台上,我通常在傍晚边听音乐边往里记些收获。记下来的大多是些简单的话语,如我听到的新鲜词或奇闻轶事。但关于作品的最初的想法,系列的变化,衍生的枝节,次要的角色以及可能误导读者的情节转折等等都隐藏在里边。如果我要为一个短篇寻找主题,我就从头到尾地测览这个记事本,因为我已想不起若干年前记人的想法,甚至连潦草的字迹也辨认不出了。
我习惯于在10月和来年春天之间写书,在圣诞前后即书写到一半的时候略作停顿,休息调整一番。春末和夏天则用来修改、校订或写些零散的短篇和发表于杂志上的文章。在这个“休闲时期”,我还将决定下一步该写哪本书,尽管我心存想法的作品不止一部。这一步并不总是按我预期的计划行事,有时一个念头会攫住我,让我现在就想写它,我写《草丛中的骷髅》时就如此。
然后我拿出一个新的记事本,记下所有我想写的新作品的想法。于是,更多的想法开始诞生,我将它们集中于一个主题,记在记事本的开头。
当然,不是所有的想法都与新的情节有关,如一些“有趣的俚语”,一些关于角色的详细描述,关于房间、村庄的描写等。但所有这些都和情节有或远或近的联系。情节就是行动着的角色,而场所则映衬出情节所需的氛围,有时还会成为作品的一个关键因素(我的侦探小说《致命的节日》中那个破落的城堡就是一例)。我总能清醒地意识到,我面对的将是一部两百多页的作品,必须有足够的材料、足够的故事将这些空页填满。《死得像一个绅士》是我以伯纳德。巴斯特伯为笔名发表的历史犯罪小说,它花了我整整12年的时间。正是由于它短才花了我如此长的时间。在我写出了部分作品时,感到手头掌握的材料不能保证两百页的质量,而且我认为,已写出的那部分东西的质量是相当上乘的,我就更不想因为节奏拖沓或介绍分散而破坏了整体的效果。最后,我不得不深吸一口气,作出一个审慎的决定,即写一本篇幅更短的小说。
我一向认为,故事情节在发展上必须有足够的紧张和趣味来吸引读者阅读,否则,任何渴望成为通俗文学的作品都将是一部失败之作。
我作品的第一章除了定下整体风格之外,通常还会包括一个或几个中心角色,而且他们常常是受害者。作品中的死者通常在60页左右或更后的地方出现,往往都是非常不讨人喜欢的角色。这点是从我自己的喜好出发的,如果我安排自己喜欢的角色死亡(如《致命的节日》和《镀金盒里的死尸》),我会感到非常不安并对此痛苦不堪。
在我开始写作之前,我会把记事本的后半部分划分成若干章节,并标明每一章节所包括的内容。这项工作我一般提前两到三章来完成。举例来说,当我开始写书的时候,我已规划出前三章的内容,其他章节会在写作中接着一点一点地计划出来。这些表明了我在情节设计上的主要特色:在写作过程中获得想法和灵感。手握一枝笔是对获得灵感最有效的刺激(我确信在一台文字处理器前敲键一定不会有同样的效果)。因此,尽管我是颇具想法地开始写书,主要人物(受害者或谋杀者)在我脑海里也十分鲜明,我仍需有足够的空间来操作,有足够的次要人物要创造,有足够的细节要设计。
夏洛特。布勃特在她的一部早期作品中用了这段冷静的文字来开头:“亲爱的读者,在毫无主题的情况下坐下来写作是一种乐趣。”人们不禁会反驳道,不会的,夏洛特,对读者来说不是这样的。我要说的是,如果一部小说在一开始仅有一个宽泛的主题,重要人物形象只有一个简略的概括,它一定具备一种活力和生机,而这正是那种在开始之前就已在作者脑海里万事成型的作品所缺乏的。
我以两部正在计划之中的作品作为赌注来结束这篇文章。在写这篇文章时,我并不能确定自己究竟该先写哪部。一部是以罗伯特。伯纳德为笔名的小说,暂时取名为《庄园的主人们》。第一章已经写好,写的是一个女子死于分娩,她的丈夫因为悲痛、自责而精神濒临崩溃。这家孩子从此开始了隐瞒生父状况,改变自己命运的人生旅程。我知道谁会被杀,我也知道谁杀了他以及小说的结局。除此之外,我不再知道得更多。
发表人:东方和尚用户类型:普通2009-2-109: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