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孕根
方胜回到家后的当天晚上雷霆就派人给他送了封信,信中大赞方胜干得漂亮,并让方胜不必有后顾之忧,雷霆自会为他处理好一切。方胜立即给他回了封信,略表感激之意,日后定当报答云云。
之后方胜就将全部心思放到了对还真篇的那一丝体悟上来,在家里耗了两天没什么进展,于是决定孤身前往山中,毕竟一个人时会少很多约束。
背了猎叉、弓箭等捕猎用具,又抄上棍子,方胜就一个人出了家门。涿水郡本就多山,而乔家庄更是就在山脚下,是以方胜上山倒是极为方便。他目的不在打猎,便专捡较平坦的山路向深山进发,三天之后,便到了一个人迹罕至、安静清幽的所在。
找了个山洞作休息之地,方胜便开始了一种他认为最能体悟还真篇的生活。还真篇要求表现自己的真性情,不受任何约束,顺应自然,他就干脆吃饱了睡,睡醒了却不起,直到饿得不行了之后再爬起来升火做饭,没有余粮了才会出去打猎,打到的猎物不再通杀,想放就放,留够自己的口粮就行。
这么过了四五天,那种即将突破还真篇的玄之又玄的感觉再次浮现出来,而方胜似乎也已经适应了如今的生活,竟真把自己当成了这古老山林的一部分。每日闲游,若在身旁树上看见鸟儿,不管那鸟听不听得懂,他必要吹两声口哨,然后伸出手去,喊着“过来、过来”,较为煞风景的是他总不忘在最后加一句“我又不会吃你,怕什么”,而那些鸟雀无不在听到那最后一句后“呼啦啦”飞走。若是捉到野兔、松鼠这等模样惹人怜惜的小动物,他也不管人家是否愿意,晚上硬是要搂着它们睡,次日一早醒来野兔、松鼠肯定跑得没影了,他也不生气,笑笑便罢。无聊之时,不管身在何处,他想大吼便大吼,想唱山歌就唱山歌,胸中积结之气尽吐,自然说不出的畅快,只是他却忘了以前他爹和他二叔之所以不让他唱山歌的原因,那是一种比野猪叫唤更能惊扰小动物的声音……
就这样转眼过了半个月,方胜竟和他栖身的那片山林里的鸟雀虫兽混熟了,不管他怎么唱山歌怎么故意吓唬,鸟儿在树上该怎么吃虫子还怎么吃,兔子啃野草该怎么啃还怎么啃,除非他走得非常近,那些鸟兽才会不情愿地躲一躲。
与此同时,心中那即将突破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晚上睡觉前方胜还真篇练得自然更勤了,连说梦话都是“夫天地万物本为同源,如溯源而上,可得其真”之类的还真篇口诀。
也不知是第几天晚上,因为方胜早已将时间忘了,刚刚躺下的他才默念了两句还真篇的口诀便自然而然地进入那种似醒非醒似睡未睡的混沌状态,他曾以为这混沌状态其实和任何人闭上眼后都会进入的黑暗状态大同小异,只不过一个是灰色一个是黑色罢了,而这一次,他突然发现这两种状态决不一样,因为那感受到了那混沌的变化!
方胜一直都觉得进入那种混沌状态后就像是站在云团里看云,不是用眼看,而是用心看,因为眼睛只能看到前方,而在混沌状态中他却可以看到前后左右。然而奇怪的是,他从未看到过自己,就像是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无形的灵魂飘在那团混沌中间。
一直以来,那无边无际的混沌从未变化,均匀、灰暗、飘浮、流动……
然而这一次,方胜才一闭上眼就感觉到了那一片混沌中出现三个尤为浓密,流动更加快速的地方。他想要离近一点看,却发现那个飘在混沌中的无形灵魂根本无法移动,他只能离得远远的看着那三个出现异常的地方。看得久了,他终于发现那好像是三个同样大小的漩涡,不停地旋转着,将漩涡旁边的混沌一点点吸进去,然而周围的混沌却从未减少。这奇怪的景象像是磁石一般吸引着方胜的注意力,也不知看了多久,他突然想知道那三个漩涡离自己到底有多远,十丈还是十万丈,似乎都很象……
次日一早,当山洞外的鸟、虫、野兔、松鼠、刺猬都开始疑惑那个整天咋咋呼呼的人为什么还不出来,方胜却依然沉浸在那片混沌中,对那三个漩涡的兴趣依然如第一眼见到一样。
第一天过去了,山洞中毫无动静;第二天,依然如此;第三天,已经有野兔和刺猬大胆地爬进洞中,几只小鸟停在洞口的枝头上,叫得要多欢快有多欢快。而方胜,浑然忘记一切的他仍然沉浸在那片混沌之中,一点点看着那三个漩涡的变化。旋转了三天的三个漩涡早已不是三天前的模样,它们一个个变得更大了,而且拥有了浅浅的颜色,一个淡黄,一个暗红,一个浅绿,这三种颜色终于给那片两年多来毫无变化的混沌注入了一丝生机。
方胜这辈子从未见过如这三个漩涡般美的惊心动魄的事物,那细碎的光点,不规则却又流畅的纹理,就像是由无数星星构成的美丽星云,有了这个念头的时候,方胜才觉得那三团漩涡也许离自己远远不止十万丈,也许是十万里,可惜的是,他对十万里实在没什么概念。
三个漩涡由灰色而变为各具色彩是一个漫长而细致的过程,方胜十分肯定自己会一直观察下去,那种感觉就像是看着自己在长大一般。可惜的是,某一时刻,方胜突然醒悟那三个混沌已经很久没有变化了,大小不再变化,颜色也固定为明黄,亮红,嫩绿,只不过三个漩涡仍然在不停的旋转,以致让他产生了它们仍在变化的错觉,意识到这些的一瞬间,在山洞中躺了不知多久的方胜轻轻“啊”了一声醒了过来。
饥饿感如山崩地裂般朝他压了过来,那一瞬间方胜以为自己的胃已经饿没了,他“呼”地一声坐了起来,正看到几只野兔、松鼠还有一群鸟儿乱糟糟向外飞逃。略怔了一下,突然觉得脸上很不舒服,伸手抹去,只觉入手滑腻,凑到眼前一看,竟然是一坨鸟屎……
方胜登时气不打一处来,几步蹿出山洞,依着前些天的记忆很快找到一棵有鸟巢的树,“噌噌噌”几下爬上树去,伸手就向鸟窝里掏。旁边有鸟儿来啄他他也不管,一口气将鸟窝里的鸟蛋掏个干净,也没下树,捏开一个蛋就将其中的汁水全吸进嘴里。一个接一个,转眼方胜已吞了三个鸟蛋,嘴里又咸又腥,但肚子好歹没那么难受了。身旁两只鸟吵得他好不烦躁,方胜骂了句“谁希罕你们的鸟蛋”,又将手里的两只蛋还了回去,翻身从树上跳了下来。
双脚一沾地,方胜不禁猜想自己到底睡了多久,怎么会饿成那样。双目还视四周,想找出一些自己睡了很久证据,却不料他的心神又受到了一次不下于见到那三个漩涡的震撼。
他眼中的整个山林已经不同了。那些大大小小的树木,那些高高矮矮或浓密或稀疏的花花草草无一例外全都有了不容忽视的生命力,那些以前可以随便砍的树随便踩在脚下的花草都拥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义,不论是什么意义,但是值得尊重!阳光从树叶的间隙间洒下,本是从一条条不规则的细缝中落下的光投在地上时却变成了一个个圆形,蜘蛛织在两棵树间的大网在风中轻摆,蛛丝的走向甚至整张蛛网在风中飘动的轨迹似乎都在遵循着一种规则,自己从不知道那是什么规则,但是那规则绝对存在!抬头向上看,湛蓝的天空下飘着几朵悠悠的云彩,那一度在自己眼中毫无意义的云现在看起来却如此亲切,就连那云后的天空,也第一次显得不再那么高远……
这一切的一切都逼迫着方胜产生一种感觉,那就是自己与这山林,与那蓝天白云,与整个天地是一体的,可以说自己是这天地自然的一部分,也可以说自己就是这天地自然!突然之间,方胜觉得自己多了一个另一种意义上的家,那份感动让他几乎无法自已,压得他缓缓跪倒在地,然后整个人瘫软下去,将脸贴在第一次感觉如此亲近的草地上,贪婪地呼吸起来。
良久,当方胜再次因为饥饿而不得不爬起来时,他已经清楚地意识到,随着那三个漩涡的出现他已经进入了还真篇的孕根期,而他的人生也有了另一种意义。这种新的意义到底是什么难以形容,但是却比他之前的生存意义高洁、玄奥、重要得多,难道这就是窥天道,方胜忍不住想。
爬起来后方胜懒得去猎野兽,只就近挖了几个山药烤着吃了,又接了壶山泉喝了个饱,接着便开始盘算,自己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又不知道到底出来多少天了,还是赶紧回去的好。当下不再犹豫,回山洞收拾了东西,扛起来就走。
这些天他并没有练伏魔棍法,所以那根长棍就被他插在了洞口,等背了行李出了山洞,方胜径直向长棍走去,一把将他那刀把棍子抄在手中。
他决没有想到,在他的右手握住长棍的那一刻,竟然会有如此多的东西涌进他的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