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咒师》鬼怪设定集 截止第三卷
鉴于一些读者的要求,稍微整理一下《言咒师》里的阴阳理论和鬼怪设定。
本书中对于鬼的定义,是“阳寿未用尽,却因意外而死的人的灵魂。”
接着是暂定的鬼怪分级:
缚灵——最常见的,普通人死后化成的鬼魂,困在生前所住之处的也叫“地缚灵”,被困于还在世的人身旁的也叫“背身鬼”。
缚灵基本对活人无害,最多可移动的物质也只是毫微级的,如灰尘,粉末或是沙粒。最常见的与人沟通的方法,是托梦或是“耳语呢喃”。
有模糊的灵体形象,可穿墙。很难清晰地说话,畏光,畏火,畏阳气,不可杀死。
地鬼——也叫凶灵,是缚灵中拥有强烈怨念,从而造成一定转变,拥有一定破坏力和威胁性的种群(一般由谋杀或自杀而死的人化成)。
地鬼对生者有强烈怨念,可以移动一定质量的物体,包括类似刀片等危险物。也可以通过散发阴气,对活人造成慢性损伤。
有清晰的灵体形象,不可穿墙。言语清晰。不畏光,畏火,畏阳气,不可杀死。
幽煞——地鬼的终级形态。对生者具有极端强悍的杀伤与破坏力,乃杀人者自杀之后形成的缚灵。
幽煞只会游离在自己自尽的场所,对于任何它认为侵犯入它领地的人或鬼进行攻击。可以移动极重的物体。也可以通过散发阴气,对活人造成瞬间性的巨大伤害。
有啥有几可乱真的灵体形象,也可化为烟雾,言语清晰。
不畏光,畏火,畏阳气,不可杀死。
怪——经过岁月的折磨,由缚灵(包括地鬼)转变成的非人非鬼的阴体生物。形态与习性因转化者生前的喜好欲求而各异。
怪以人类的欲念,或是人因欲念而产生的各类分泌物为食,除开会刺激被附身者欲念外,对人本身无害。
不畏光,不畏火,喜阳气,可杀死。
魔——亦称心魔,是人类极端情感的具象化体现,乃极阳体寄生灵。与产生它的人类产生共生共存的关系,经过足够的时间可以拥有自我意识,反过来影响乃至控制宿主也是很常见的现象。
魔可以被极阴之气从人身体中强行拽出,在离开宿主之后,魔才会获得自己的生命外形形态。在寻找到新的宿主后,便又会与其共生,本身的外形形态也会随之消失。
魔不是鬼怪,不惧光与火,反惧阴气,可杀死。在共生状态下杀死被寄宿者,亦可消灭魔。
额,暂时先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