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寻到踪迹
当夜,天茗找到了范文进后,直接将魔界中人出现在荆州的事情与对方说了。
在详谈一番之后,范文进表示十分愿意帮助天茗击杀魔界中人。
随后他二人悄无声息的来到了冰凰宫之中,却发现那可疑之人并不在冰凰宫中。
范文进皱眉道:“这个人应该不会在这个时候逃跑才是啊!”
天茗道:“此话怎讲?”
范文进道:“按理来说,他既然帮助了凰智聪获得了进入古凤秘境的机会,便应该等到凰智聪出来后,向其索要奖励,而不应该现下离去啊!难道是他想要等凰智聪出来后再回来?”
天茗道:“这就不好说了。”
两人沉默了片刻,天茗道:“你有没有什么良策能够追查到此人的行踪?”
范文进沉吟道:“我想到了一种办法,不过能不能找到就不好说了!”
天茗道:“什么办法?”
范文进道:“我可以画出寻迹鸟,用它来寻找那可疑之人的下落,不过由于往日我常在家中读书修习,这以寻迹鸟找人之事却是从未做过。”
天茗道:“没事,咱们先试一试再说。”
当下两人回到了范府,范文进摆开笔墨纸砚之后开始屏气凝神,静立了一炷香的功夫方才开始动手作画。
范文进画的很快,画的也很好,只见一张春宣纸上渐渐出现了一幅生机勃勃的景象,其进很大的心力,被其描绘而出。
卯时,范文进画出了一幅,随后只见他祭出,顿时在这幅图上的三只寻迹鸟便飞出了春宣纸,围在他的身旁快乐的飞翔鸣叫。
可是范文进却并不满意,却是准备撕了从画。
天茗满腹狐疑,当即阻止了范文进,问道:“你这是为何?”
范文进道:“这幅中的寻迹鸟并没有太多神韵,不够灵动,寻找寻常修士倒是还有可能,但若是要寻找那可疑之人,却是差了些火候。”
天茗道:“既然你要摧毁此物,还不如送给我呢!将来我说不定还能用得到。”
范文进道:“这却是只能用才气催发动,你非修儒之人,体内没有才气,却是难以御使。”
天茗眼中眸光一闪,道:“非也,谁说我没有才气的,你将那给我,我催动给你看。”
范文进哪里肯信,当下便将给了天茗。
天茗当即便以体内的才气催动了,使得图中的三只寻迹鸟飞出图中,在这天地间欢快的飞翔。
范文进双眼瞪得老大,道:“你怎么会身具才气呢?”
天茗道:“我体质特殊,虽然不曾修儒,但是却修习过乐道与棋道,自然具有才气。”
范文进道:“佩服!佩服!看来天兄弟也是同道中人,将来有机会让范某见识一番,你的乐道可好?”
天茗道:“自无不可。”
范文进轻轻颔首,准备开始再次作画,然而在他自感一切都准备好,右手持笔已然即将落到春宣纸上时,他忽然顿住了,而后直起了腰身,一脸笑意的看着天茗。
天茗见状不由心中疑惑,道:“范兄看我作甚?”
范文进道:“还望天兄弟吹奏一曲,以助我一臂之力。”
天茗讶然,但还是轻轻颔首,道:“好说。”随后取出玉笛,放于口前。
范文进道:“请。”
天茗微一颔首,顿时吹出了一曲。此曲一出,范文进顿时来了灵感,迅速提笔作画。
随着天茗不断的转换乐曲,范文进的画也渐渐的丰满起来了。
辰时方到,范文进的画便作好了。
天茗一见,顿时称赞道:“好画!我感觉这幅图必定可以起到咱们所期望的效果。”
范文进笑道:“不错,这幅画我也很是满意。”随后催动这幅新作,顿时画上的九十九只寻迹鸟神态各异的飞出了画中。
范文进见状,顿时大笑道:“今日得天兄弟相助,得此佳作,甚是欢心,将来必可传为一段佳话。”
天茗笑了笑,道:“这幅画中的寻迹鸟被范兄画的如此传神,灵性十足,却还不曾有名字,岂不可惜?”
范文进沉吟道:“这幅画不若就叫。”
天茗颔首道:“好名字,如今却靠它发挥作用了。”
范文进道:“不错!是时候展示真正的八品灵图了。”
在九州人间,修士中所作的画一般均在一至九品之间,九品之上是为仙画,而这八品灵画却是在九州人间已然属于近乎巅峰的画作了。至于天茗方才得到的却是七品灵画,虽然也很不俗,但是还是与这差了不少。
随后九十九只寻迹鸟迅速飞走,转眼便消失在了天际。
这寻迹鸟的身速十分的快,而且极为小巧,不仅一般人察觉不到,就是修为高深之士不留意也察觉不到,同时寻迹鸟目力惊人,却是有很好的侦察能力。
大约过了将近半个时辰,有一个寻迹鸟便飞了回来。
“那个可疑人目前在古凤秘境的入口处。”范文进道。
天茗道:“没想到他竟然会去那里!走,正好趁着冰凰宫与火凤宫的重要人物都在,当面对质,让他插翅难逃。”随后两人迅速赶往古凤秘境入口处。
一刻钟后,两人来到了古凤秘境入口处。
可以说这入口处是两宫的禁地,不容许外人到来,除非是代表两宫出战的那九名获得胜利的修士,而可疑人便因此而有了资格到此。
由于两人并没有隐蔽身形,导致两人一出现便被两宫修士察觉到了。
一位合体后期的火凤宫修士见到二人后,当即出言喝问道:“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因范文进为人低调,平时深居简出,还不曾暴露过自身的修为,因此这两宫修士却是没有一人知道他的真实实力。
天茗道:“我二人乃正义人士。”
此时的他却是看到了人群中的那名可疑人,心中顿时一定。
一名头发火红的火凤宫修士嘲笑道:“呵!说得好像我们不是正义人士一般。”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