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备战
乐乐接着说:“身为朋友,难道你不应该保护他吗?”
小狼只好点头:“应该,应该的。”
乐乐嘟着嘴,看了他许久:“你就没觉得,这两碗饭的代价未免太大吗?”
小狼:“你说的,吃了别人的饭就要替别人做事。”
乐乐:“你呀,就是太善良了,都快赶上我了。”
小狼笑了笑算是回答。他也明知道自己的弱点,却还是没法子改。
他宁可让别人对不起他一万次,也不愿做一次对不起人的事,有时他甚至明知道别人在骗他,却还是宁愿被骗。
妇人看小狼碗空了,已经替他装好另一碗,轻轻的放在他面前。
她对小狼有很深的愧疚,仿佛这样可以弥补自己的过失,所以她每次给小狼添饭时总会尴尬的笑一笑。
这是小狼两天里唯一吃过的饱饭,他正坐在凳子上微微垂着头,肩后缩,腰挺直,一只手握着桌上的包,包里是一把军刺。
小狼就是这样一个人,除了练功外,好像随时随地都很安静的样子。
妇人首先打破这种宁静,女人如果上了年纪,心里确实很难藏住任何事,若是这时候让她们闭嘴,简直就是一种煎熬。
她有很多问题已经到了不吐不快的地步,所以她选择问乐乐,女人和女人聊起来总不至于那么尴尬。
妇人开门见山:“你知不知道他们是些什么人?”
乐乐很干脆:“坏人。”乐乐又神神秘秘的对她说:“这群坏人杀人不眨眼的。”
妇人被吓得热泪已快要夺眶:“我知道你们有功夫可以对付这群人,能不能……”
乐乐未等他说完便打断:“能,否则我们来这穷乡僻壤的做什么?”
妇人总算松了一口气。
乐乐:“这群人又有钱,又有势,他们老板养着的杀手,最少也有几十个。其中那个放冷枪的,据说以前做过几件特大案件,被警察搜索的太紧,才改名换姓投靠现在的老板。”
妇人:“像他们这种人,怎么会跑到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实在是奇怪。”
乐乐:“那只因为他们都是通缉犯,而通缉犯总会认为越是偏远的地方越安全。”
妇人:“那就难怪了。对了,莫不成你们的身份是……”
乐乐:“嘘,我们的身份需要保密。”
妇人:“我懂我懂,可是这群人留在附近,迟早总是个祸害,你们应该赶快去逮捕他们的。”
乐乐:“可惜的是,密云寨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若是要藏几个人还是很轻松的。”
妇人:“你们不知道这群人藏在哪?”
乐乐:“我们正在查,现在唯一的线索就是,他们刚来到当地便买下了一间茶棚。”乐乐指了指老马:“就是原本你的茶棚。”
妇人冲着老马招招手:“你过来一下。”
虽然做了一上午农活,老马看起来还是容光焕发,完全没有一丝倦色。他就像一匹马似的精力充沛,只要有人叫他动,他就绝不会停。
老马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三十多岁的年龄,生活却可以望见六十岁的自己。
现在他已经垂首站在乐乐面前,他的目光根本不敢和乐乐直视,做了半辈子伺候人的伙计,自卑心理已经在他身上扎了根。
妇人:“这小妹妹有要紧的事问你。”
老马的头垂得更低:“知道的我全告诉你。”
乐乐:“这里是你家,你怎么感觉像个拘谨的客人一样。”
老马:“我……”
乐乐:“你先坐下说话。”
老马:“是。”老马的坐姿更加拘谨,他的肩后缩,腰挺直,一双手放在膝上,两条腿并拢,只有脚尖轻轻踩着地。这无疑是非常端庄的姿势,却也是种非常辛苦的姿势。
用这种姿势坐不了多久,脖子就会酸,腰也开始疼,感觉像要断掉。
等他坐定后,乐乐说:“这件事关系到寨子里每个人的安危,所以我的问题你要想清楚再回答。”
老马:“我明白。”
乐乐:“当初你把茶棚卖给了谁?能否找到他们?”
老马:“我不知道。”
乐乐:“怎么会不知道?”
老马:“对方三天前晚上子时前后找到的我,那时候天色很暗,我根本没看清楚对方模样。”
乐乐的脸顿时变得很难看。
老马垂首接着说:“他留给我一摞钱,只告诉我以后茶棚他要接手,而且跟我要了一身旧衣裳,别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乐乐:“你并没有问他什么?”
老马:“没有问。”
乐乐:“为什么?”
老马:“他给的钱足够盖三间新茶棚,我当时只想让他快些走,只希望他别临时变卦。”
乐乐:“你们在哪里交易的?”
老马:“就在我家门口。”
乐乐:“交易完他往哪边走的?”
老马:“我捡了这么大的便宜,生怕他又改变主意,走还来不及,怎么还敢留意别人。”
乐乐:“这倒是实话,无论谁捡了这么大便宜,都一定会赶快溜之大吉。”她嘟着嘴,指甲敲在面前的矮桌上,良久后又问:“这个寨子并不大,能容一群人躲藏的地方也并不多。”
老马:“是的,这里四面环山,附近也没有其他的村寨。”
乐乐:“所以找这些大活人并不难,何况寨子里多数人都有微薄的血缘关系,你也可以号召这些人帮忙一起找。”
老马:“我这就通知乡邻们。”
乐乐:“切记,发现可疑的人别轻举妄动,我不想你们白白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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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关上了门,把这荒凉山寨中百年不变的风雪关在门外,脱下他那深蓝绒面做成的貂皮大衣,回过身时,右手端起一杯泛着淡蓝色的景德镇瓷杯。
杯中泡着今年新摘的黄山毛尖。
他就舒舒服服的半依在躺椅上,轻轻的啜了一口香茶。
他喜欢美食佳酿,喜欢舒适,喜欢享受。
对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讲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很缜密,绝不肯浪费力气,也不会有半点疏忽。像这样的人,一生中最不允许出现的就是错误和失败。
只要有一次错误,那时不但他自己将悔恨终生,他的主人也可能受到连累。
幸好他这十多年来时时刻刻保持谨慎从未犯过错,他能活到现在,能够以三十三岁的年龄就当上程老太爷的左右手,也许就因为他是这样的人。
他很胖,脾气也好到令人吃惊,所以对他不了解的人看到他以后,总会笑呵呵的叫一声秦胖子。
敢这么叫他的人,只是对他不了解。
程剑却是了解他的人。
这个人虽然笑容满面,憨态可掬,内心却带着种刺骨的杀气。
他还知道秦越最少已经杀过七十三个人,绝不会少一个。
七十三个人,七十三条命,甚至有几个和他朝夕相处的兄弟。
秦越喝完盏茶,对程剑笑了笑:“我的大厨师,今天开饭时间整整晚了一个钟头。”
程剑:“你若饿了,桌上就有干粮。”
秦越拿起一个放到鼻子下嗅了嗅,叹了口气,又把干粮放回原位。
这干粮本来还有温度,很多人午饭都是靠它打发的。
可是秦越在嗅着它的时候,脸上表情好像在嗅着一大块狗粪。他皱着眉叹着气:“我的大厨师,今天你怎么不再露一手?”
程剑:“今天我有别的事要做。”
秦越:“可是炒一盘腰花并不需要多久。”他叹着气接着说:“从炼油开始过八十五秒,把已经调好味的牛腰肉下锅,用大火翻滚十一下,不多不少只能十一下,锅就要离开灶台。然后赶紧把肉装到用盘里送到桌上,这时候腰花最新鲜,最嫩,温度也最适合入口。你看,炒一道菜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
程剑:“既然你懂得炒菜的学问,为何不自己动手?”
秦越:“我还懂得什么样的房子住起来舒服,但我从来不自己盖房子。”
程剑:“今天不行,对方可能很快找到我们的位置。”
秦越叹了口气说:“我帮别人做事,又吃又喝,帮你的时候却像龟孙子一样,在这里只能啃硬馒头,这种日子我可过不惯。”
程剑立刻作出很同情的样子:“其实你可以先饿一顿,这件事做成后晚上我会摆一桌菜,让你吃到吐。”
秦越:“不行。”
程剑:“为什么不行?”
秦越:“天大的事也不如吃饭重要,怎么可以饿一顿?”
程剑快要气疯了,他忍住火气问:“那你准备怎么样?”
秦越:“我听说竹筒焖的米饭特别香,附近有很多竹子,我们可以砍一些……”
程剑:“砍一些?”
秦越:“或者全砍掉。”他又给自己添了碗茶,放在鼻子下嗅了嗅,闭上眼回味悠长的说:“黄旭文迟早能找到这里,这里的遍地都是竹子和树木,树多的地方容易找到掩体。子弹虽然很便宜,可我也不想用子弹来砍树。”
程剑:“可是空阔的地方容易被他们逃脱,我们的人远远超过他们……”
秦越没等他说完插嘴道:“巨鹿之战中,秦军的人数也比较多,可是结果呢?”
程剑:“对方不是项羽,我们也不是秦军。”
秦越:“在我看来,你带的这群人就是些乌合之众。”
程剑额上的青筋凸起,咬着牙道:“好,好,我养了这么多人,在你看来却一文不值。”他忽又跳起来对着门外大吼:“给我把附近的树砍光,天黑前若是还有一颗树,全给我卷铺盖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