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 风老四
房间很暗。暗得彼此看不清对方的脸。
三角眼和周传琪之间的较量,让一向刀尖舔血的周传琪冷汗涔涔。畏者,怕也。周传琪知道橄榄镇的厉害。
所以,他才害怕!
“你带来的这一男一女,怎么以前从来就没见过?”
“他们是我生意上的朋友,都是干这一行的。”
“混蛋,难道你不知道我们镇上的规矩吗?你这是找死,你知道吗?要是让坤沙知道,你会死得很惨。”
“当然知道。但他们说有大生意要做啊。他们想见坤沙。”
“我都不知道坤沙在哪。我们这个镇上的人都不知道坤沙在哪。他在我们这里,是神,是救世主。没有他,我们都得饿死。但他对于我们这样的小人物而言,他来无影,去无踪,永远都见不到他的真面目。”
“不,你女儿可以找到他。镇子上的人都这么说。你女儿娜娜是这个镇上最漂亮的女人。而最漂亮的女人都是为坤沙而生的。这点谁都知道。”
“那也不行。我已经有半年没看过我的女儿了。连我都不知道她在哪里。”
“老四,做人别太固执。这两个人,你要是不结交他,就是你的损失。话我放在这里了,你到时候别后悔。”
“周老板,你危胁我。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
“当然知道。但我说的是实话,是为了你好。可惜,你没意识到。这个镇子就要发生大事了。那两个人,是我们橄榄镇的人惹不起的。”
“去你的。看老子把他们剁成人R包子。”
几分钟后,周传琪回到小包间,脸色铁青,气色差到极点。他很明白,说服不了风老四,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而这个秘密,他又不敢向孙俊直说。眼前这一男一女,他甚至连称呼都不会叫。他们没说,他也不敢问。
话越多,死得越快。这是江湖上的规矩。尤其是对于强者。
“先生,你们的菜上来了。要不要喝点小酒。”
风老四眯着一对三角眼,满脸献媚地进来问道。孙俊从他那绿豆似的眼珠里看到一丝危险的光芒。这种人天生就是狡猾到极点的人。
“绍兴花雕两瓶。”
“先生,你们才三个人,喝不完啊。”
“吃不了,兜着走。快点上,别乱C心。”
“是,先生。我这就去拿。”
从窗户望出去,这个小镇的确很安静。夕阳早就沉沦。几只狗无精打采地东游西荡,大约是在匆忙回家。街上不时有几个人影晃动。
风老四抱着两瓶酒,走得急,额上还有些汗珠。他刚把酒放下,想转身离开,听到身后的声音。
“等等。帮我把酒打开,倒在那个酒蛊里。”
那个像中学生的小白脸吩咐道。这话说出来,完全和他的年龄不相符。刚才在黑屋里,周传琪把这一男一女说得很神奇。风老四还有些不相信。现在听到这话,他觉得年轻人简直就是个老江湖。他只有照做。
“慢些走。过来,帮我把这酒喝了。”
孙俊又喝道。
风老四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但他还是忍住了,问:“先生,你怀疑这酒有毒?”
“怎么说都行。反正我是上帝,你是仆人。上帝的话,仆人就得听。”
“小伙子,我们店里有规矩。东西只要端进来给客人,它就属于客人。我们是不能碰的。”
“规矩是人定的。也是人去破坏的。今天这包间里,我说了算,你说了不算。快点喝!”
风老四看向周传琪,眼神渐渐变得复杂起来。这个小白脸,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啊。说话霸道、粗暴,没有商量的余地。这小子,究竟什么人?难道真如周传琪所言,这个人不是橄榄镇的人所能得罪的吗?
“嘿嘿,既然客人有要求,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吧。”
风老四硬着头皮,喝了一杯花雕酒。
孙俊得意地笑道:“这就对了。记住,你千万别在我们的酒菜里下毒。从现在开始,你哪里都不能去,所有酒菜都必须你自己先尝。要死,也是你先死。懂吗?”
风老四的面部肌R变得僵硬起来,很难堪地问道:“先生,我们这家店开了二十多年了,虽然店不算大,但在橄榄镇那绝对是老字号。你好像把我们的店看成黑店了。我有这么不地道吗?”
周传琪悄悄地用脚踩了一下孙俊的脚面,用眼神告诉他,这样做是多此一举。风老四要是想下毒,绝对不会用这种手段。一餐饭下来,机会多得很啊。
然而,孙俊根本不管那么多。挟持住风老四,并没有其他意图,就是要让他觉得自己傻。他要是不傻,风老四哪有机会出手?又怎么会出手?
激将法!激一激,让风老四先跳起来,下了杀人的决心。孙俊才有可乘之机。
风老四被孙俊要求坐下来喝酒、吃菜。而且每一盆菜,都是老板先尝。这种奇葩的吃法,后果当然就是招来杀身之祸。这不是明摆着,客人对店家的严重的不信任吗?
大吃大喝一顿,两瓶花雕酒喝完,菜也吃得差不多了。眼看只剩下一些残羹冷炙,如意小精灵没有来报告。三个女鬼也没来报告。
一切都风平浪静。孙俊大吃大喝,酒足饭饱,那个陪吃陪喝的风老风,也跟着沾了光。
周传琪的心里五味杂陈。他不由暗暗吃惊,眼前这两个年轻人,是不是太过幼稚,太没有江湖经验,用这么愚蠢的办法去刺激风老四,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风老四是什么人?他的女儿娜娜可是坤沙的宠妃啊。他也相当于坤沙的岳父大人。要是连他都不知道坤沙的下落,那绝对是骗人的鬼话。所有进入酒店消费的客人,都会在第一次时间让坤沙掌握视频资料。
而坤沙只需坐在自己的寓所,看着屏幕,就知道橄榄镇发生了什么。
孙俊自从坐进风老四的店,其实就已经暴露在坤沙的视野里。他弄不明白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男孩,怎么会来橄榄镇找死?他不是活腻歪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