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七章 同魂异魄
“是啊。我进了宫,封了妃,见过了群臣,还接了贵妃的宝册。反正……除了不该做的没做,其他的都做了。”她轻描淡写地说道。
浩磊扑哧一声乐了,夹着烟的手捏着她的脸蛋儿,笑道:“妹妹,人家都送上门了,你怎么还不把握机会呢?你呀,就色在这张嘴上,一动真章你就不行!”
“别碰我!男女授受不亲!”阳光拍掉他的手,懒洋洋地说道:“我就算再饥渴,也不能抓着个人就扑倒再说吧!何况他虽然是云峰的前世,跟云峰同魂异魄,但是性情容貌跟云峰完全不一样,我做不到假装他是云峰。”
“妹妹,你什么时候这么有节操了?”浩磊揶揄地说道:“我发现你回来以后像是变了个人,莫非是被封建社会荼毒得太深了?这样不好,哪天哥哥帮你解解毒?”
阳光没精打采地说了声谢谢。
浩磊看着她半死不活的样子,小心翼翼地问她:“阳光,是不是云峰的前世惹你伤心了?咱没必要跟古人一般见识啊!云峰好不容易开始知道心疼你了,你得学会珍惜眼前人,否则就功亏一篑了!”
阳光苦苦一笑:“放心,我没那么容易伤心……总之说来话长,我现在心里也是乱得很。事情这么多,只能先解决一件是一件了。”
*
浩磊的吉普车缓缓驶入郊外某军事基地的演兵场上,负责训练的军官看到他的车,立刻小跑着跑过来,唰地立正,对浩磊敬了个军礼,中气十足地叫了声首长好。
浩磊点点头,目光看向在不远处训练的士兵,对他说道:“把吴桐给我叫过来。”
“是!首长!”军官转过身跑回队伍前面,高声喊道:“吴桐,出列!”
吴桐从队伍中跑出来。敬了个军礼!
“首长要找你,去吧!”军官说道。
“是!”吴桐小跑着跑到浩磊的车前面,刚跑到跟前就看到阳光下了车,正靠在车门旁跟他招手。
浩磊也下了车。温和地对他们说道:“你们先聊着,我到那边看看!”
“是!首长!”吴桐迅速立正,敬了个军礼,大声说道。
“小伙子是挺精神的。”浩磊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
阳光看着吴桐穿着一身军装。英姿飒爽的样子,忽然觉得浩磊说得没错,小伙子是挺精神的!大冬天的在室外训练,连个军大衣也不穿,脑袋上还直冒热气儿,真有一股生龙活虎的劲头儿。
“你这是刚跑完几千米呀?怎么还出汗了?”她好奇地问道。
“十公里!”吴桐笑着说道。
“十……十公里?”阳光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惊讶了半天,终于冒出一句话,“这也太辛苦了些!”
“习惯了!生命在于运动!你知道我是呆不住的人,这里正好适合我!”吴桐颇为自豪地说道。
阳光从兜里掏出纸巾递给他:“擦擦汗吧。要不容易感冒。”
“就知道你对我好!”吴桐接过纸巾,胡乱地擦了一下脸,笑着说道:“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
阳光笑笑,“是吗?”
“以前我每次不听你的话的时候,你都会锲而不舍软硬兼施不屈不挠地想办法让我听你的!”吴桐半开玩笑地说道。
阳光想想以前,也忍俊不禁,“你能不能不跟我贫?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以前我欺负你的事儿你就忘了吧,记着没用。”
“我觉得挺好的,我当年还蛮享受跟在你身后当小弟的感觉。”吴桐笑着说道。“你也别怪公孙景。我现在依然感谢他帮助我找回了记忆——虽然你当年真的是为了我好。当年是我太幼稚,不但帮不了你,还要你替我担心。但是现在不同了,现在回想起那些事的时候。我已经可以坦然面对了;这些年,我一直以为我对你只是一厢情愿的单恋,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原来我们也曾经相爱过。我知道这些的时候,心里真的很惊喜!我心急如焚地找了你半年,就是想告诉你。我都想起来了!我想起来,我们之间曾经有个轰轰烈烈的爱情!没想到昨天居然真的如愿以偿,在雪地上捡到了你!你看,我们之间还是有缘分的。”
“吴桐,这些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很爱他,你只是我的前男友而已。所以你没有必要为了我留在这里。”阳光轻声说道:“吴桐,我们不是一路人,就算当年没有发生那件事,我们早晚也是要分开的。”
吴桐听到她说这话,眼圈微红,他转过脸,看着不远处训练的战友们,装作无所谓地说道:“我知道,我也看出来了。那个老男人当年就对你居心叵测的,现在终于被他得手了!我知道我现在还不是那个老狐狸的对手,你既然喜欢他,就跟他好好过吧,过不好了再回来找我。”
阳光想说我还没得手呢。可是看着他伤心的样子,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沉默良久,她才又说道:“我今天来这里,不是跟你说感情的事。我是想告诉你,就算你不是我前男友,我们依然是很好的朋友,所以我不想你因为我卷入这些纷争里面。”
吴桐转过头,对她笑笑,目光却坚定:“阳光,这已经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了。就算没有你,我也依然会留在这里。这不只是为了男人的尊严,也是为了军人的尊严!作为一个军人,只能向前冲,不能退缩,更不能当逃兵!你看这里不止有我,还有我的战友们,我们都是部队里抽调出来的精英,这里是我们梦寐以求的地方。不上前线不上战场的军人,不算真正的军人!”
阳光看着他慷慨激昂的模样,红着眼睛苦苦一笑:“好久没有听过这样的豪言壮语了呢。既然这是你的决定,我尊重你的决定。”她神色黯然地打开车门,准备上车。
这本来就是一场已经知道结局的谈话。她太了解他了,上高中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的脾气:做题喜欢挑难的做,打球喜欢跟强队打,掐架喜欢跟高年级的掐,就连骑着车走在路上,他也非要跟四个轮子的较较劲儿。
不管境遇怎样改变,他的性格始终没变:刻苦、张狂、任性、哪怕前面是一堵墙,他也非要撞个头破血流才甘心。
这样的性格有什么好呢?却就是改变不了,到最后还不是落个伤痕累累,依然是,不撞南墙不回头。(未完待续。)
ps:谢谢数字君的月票还有方方和小伊朵的打赏,爱你们(づ ̄3 ̄)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