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再访学校
然而刚放出来第一章,这个女警就卡壳了。
因为第一张案情上面有就我的照片,竟然还把我列在了嫌疑人的位置。
第一张案情就是当初发生在城郊高速旁边的案子,先是卡车司机死了,然后是和我一起看仓库的老高出去鬼混,然后也死掉了。
其实我被列为有嫌疑的人也不奇怪,毕竟我和老高住在同一个屋子里。
“这不是胡闹么,莫处长怎么会是嫌疑人,赶紧撤掉。”张局脸上也不好看,刚来了一个救火队的,还是队长级别的,他可是知道四十九局这帮人性格都挺怪的,这要是把我气走了,没人破案最后还得他顶雷。
“没关系,不过过年前后发生的案子可以先跳过了,因为当时害人的怪物已经被我灭了,这次应当是新的怪物出现了。”
第一次的案情我知道的差不多了,当时行凶的白骨妖灵也被我灭了,因此没什么必要接着听下去了,还不如赶紧跳到下一段。
老乔他们听我这么一说,这才明白怪不得之前他们把整条高速路都溜达遍了却什么都没发现,原来已经被我不声不响的解决了啊。
“看我干什么,一切都听莫处长的。”
张局长一看女警还有些犹豫,不知该不该听我的,于是连忙说道。
“是!”
“第一次发现受害者是在今年年后,发现受害者两人以及刑侦小组收到不明攻击之后,我们变向四十九局通报了这件事,当时四十九局华南分处处长罗秉申负责跟进这起案件,然而之后便没了消息,于是我们就把这起案件定性成了悬案。”
“然而在今年九月,我们再次发现了受害者,受害者的死因与第一次的两名受害者基本相同,全都是身体中的水分在极短的时间内被抽干,而且体表没有明显伤口。”
“事发地点依然在城郊,在一家汽配厂中发现了受害者两人,一人为汽配厂的洗车工,一为前来提车的车主,因为车主要求提车的时间较晚,所以当时汽配厂中只剩下了他们两人,具体死亡时间无法确定”
“因为之前四十九局就和我们警方打过招呼,一旦这种事情再次发生需要立即通知你们,但是那段时间罗处长不在羊城,所以线索再次消失。”
女警说到这,坐在我旁边的老乔他们有点脸红,因为当时罗秉申不在,他们三个负责调查这起案件,然而他们却什么都没发现。
“这次的受害者是前天夜里在羊城大学校园内被发现的,如果当事人的证词没错的话,受害者是在挂断电话后的几分钟之内变成干尸的。”
“事发时间大概是前天夜里十时十五分至十时二十五分之间,事发地点附近还有别的学生在,只是天黑没有灯光,没人看清案件到底是怎么发生的,知道受害者的朋友到达约定地点才发现已经死亡的受害者。”
女警的讲述就到此为止了,警方掌握的线索也就只有这么多了。
不过老乔是法医出身,而且九月份发生的案件是由他负责的,他说不定能发现受害者遗体上不对劲的地方,因此我转过脑袋问老乔他当时发现了什么。
“说来惭愧,我真的什么发现都没有,受害者身上什么伤口都没有,但是身体中的血液,水分却一点都没有了,根据尸检结果,很可能这几个受害者都是死于一瞬间体内水分被抽走之后无法呼吸,心脏停止跳动而死。”
我不知道老乔说的受害者死法对不对,我也不是法医,我只知道白骨妖灵能吸取人类的血气,别的不太清楚。
“那这样,我们一起去看看这次受害者的遗体吧,我也需要找找线索。”
我说话自然没人拦着,于是我们就一起去了警局中的停尸房,张局自然不跟着我们了,找了个机会走了。
专案组那几个人也走了,只把那个叫做方芸的女警花留了下来。
警局里面的法医显然认识老乔,手脚麻利的把报告什么的都填好了,之后把受害者拉了出来。
我看过这姑娘之前的照片,还挺漂亮的,但现在一看就跟木乃伊一样,不过身上并无一点伤口。
但是我略微一感应,就能发现这姑娘身上缠绕着浓重的的阴气。
这种信息远超之前我在那白骨妖灵身上感受到的,这种感觉并不像是白骨妖灵,反倒像是从阴泉之中逃出来的恶鬼。
我的脸色刷一下就黑下来了,以我现在的修为,如果害人的还是白骨妖灵,我弄死她没什么压力,可如果害人的是阴泉之中不知活了多少年的恶鬼,那问题可就大了,我可不知道能不能接的下来。
受害者已经看过了,接下来就是得去事发地点看一下了,第二次出事的汽配厂就没必要了,时间过去很久,就算当初有什么痕迹,现在也早就被磨灭了。
本来我的意思是我和老乔他们一起去就行了,没想到方芸死活要跟着,她刚入职的时间不长,接到的第一件大案就是当初城郊发生的命案,案子没破不说,后来竟然还牵连进来了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
她本人并不相信,但是没想到后来还冒出了一个专门负责这种事情的四十九局,这让她的世界观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现在她就处于一种将信将疑的状态之中,她需要给自己找到一个答案,所以才非要跟着我们不可。
最后我决定了,愿意跟着就跟着吧,反正学校里人多,想必出不了什么事。
很快我们就到了学校,这次我们没打着警方的旗号,之前警车开进学校,之后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的,不说满城风雨也差不多。
在车上我接到了老庞的电话,他说胖圆已经醒过来了,现在胃口也没那么吓人了,虽然吃的有点多。
老庞十分的感谢我,但是我却脸上发烧,因为我并没有彻底解决胖圆的问题,相反把事情弄得更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