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回放
三个人头混合碎肉块变成了三个怪物,看上去勉强有些人的影子,可是碎肉太多了,胡乱怼到一起,结果就是三个肉球似得怪物,只有一个脑袋在最上面,看上去十分滑稽可笑。
刘会庆一点都笑不出来,眼前的场景超出了他的认知,他这辈子除了科幻和鬼怪电影之外,从没见过这种超现实主义的画风。
三个肉球怪物成型之后,眼睛依然一片惨白,鼻子倒是一动一动的,似是闻到了什么气味,然后一窝蜂地冲向了刘会庆。刘会庆被吓傻了,他呆坐在地上大呼小叫,双手胡乱挥舞,好像这样就能把肉球怪物赶跑。
那可是三个像小山一样的怪物,刘会庆这样胡乱抵抗能有什么用,眼看三个怪物就要把他给撕成碎片,这时忽然一声炸雷也似的爆响!
“通灵神雷,孽障还不住手!”马飞威风凛凛地大声说道,他自然不会眼睁睁看着刘会庆被干掉,所以关键时刻出手震慑了三个怪物一下,只是他并未直接攻击它们,所以通灵神雷炸了个空。
三个怪物犹豫了一下,通灵神雷让它们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可是刘会庆大呼小叫,那种生人的味道让三个怪物欲罢不能,它们怪叫一声,竟不理会马飞,自顾自地扑向了刘会庆。
顷刻间刘会庆就被三个怪物啃的血肉模糊,他惊声尖叫,惨叫声几乎震破了玻璃。马飞皱着眉头捂住耳朵,他挥手道:“镇魂旗,去!”
也不知马飞从哪儿弄这么多旗子,除了黑漆漆的邪恶招魂旗,这会儿又甩出一面鲜红色的镇魂旗。镇魂旗一出现就压在了三个怪物正上方,一片血光笼罩下来,三个怪物立刻动弹不得。
“啊啊啊!”
刘会庆手脚乱挥,嘴里还在吱哇乱叫,马飞哭笑不得,只好上前给了他一巴掌。
“啪!”
“冷静一下!”
脸上生疼,马飞这一巴掌倒是让刘会庆镇静了下来,他回过神来第一件事就是掏出电话拨打120。
“我受伤了,很严重,要马上去医院,我被怪物袭击,身上伤痕累累啊,我要去医院……”一边拨号,刘会庆一边不停嘟囔着。
马飞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小子,你怕个鸟,你哪儿受什么伤了?”
“这还不是受伤吗?”刘会庆指着自己浑身血肉模糊的样子说,“我这都快死了呀!”
马飞打了个响指说:“通灵眼,撤!”
刘会庆眼前一花,就觉得身体里好像少了什么东西,再看眼前,什么情况?怪物呢?宿舍里空荡荡,哪来的什么人头碎肉?低头看自己,完好无损!哪受什么伤了?真特么见鬼了!刚才难道都是幻觉?可是身上这么疼是怎么回事呢?
刘会庆疑惑地望向马飞,不等他发问,马飞就主动解释道:“我刚才给你开了通灵眼,你就可以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阴灵。你看到的三个怪物,是307宿舍被害死的三个人,他们死后怨气太大导致无法投胎,尸体被看成碎块又火化掉了,他们的魂魄甚至无法离开这里。至于你身上的伤,那其实不是真的伤势,不过是他们啃掉了你一些灵魂能量,别担心,你年纪轻轻阳气旺盛,睡一觉就会好了。”
马飞说完就夺过刘会庆的手机,把电话给挂掉了。刘会庆惊魂未定,可是看看自己确实完好无损,就知道马飞说得都是真的,他长出了口气说:“这……这也太吓人了。”
“哈哈,这有什么好吓人的,等将来你真正成为通灵师就会知道,这些都是小阵仗。我们通灵师一直在默默保护人类,和这些阴灵恶灵怨魂做斗争,是我们与生俱来的使命!”马飞慷慨激昂地说。
刘会庆默默点了点头,有些被马飞的言语所感染。马飞说:“你还要不要继续?我理解普通人第一次见到阴灵之后所受到的冲击,所以如果你选择逃避,我不会拦你。但是你要想清楚,既然加入非调局,那么这种事情以后就将是你生活的常态,和恶灵之间的战斗,是你无法避免的。”
刘会庆想了想说:“给我通灵眼吧,我不会再失态了。”
马飞看着刘会庆坚定的眼神,不由得满意地点了点头,他再次为刘会庆开了通灵眼。刘会庆看着红光笼罩下的三个怪物,虽然心底依旧有点发怯,但他强忍着一句话都没有说,也没有做出任何露怯的举动。
马飞面对着三个怪物,手上亮起一道银光:“尔等可识得此通灵寂灭神光?怨魂克星,触之即死,是真正的魂飞魄散!”
三个怪物明显感到了巨大的威胁,一个个瑟瑟发抖蜷缩了起来。马飞冷哼一声道:“你们生前被人碎尸惨死,有所怨恨我能理解,但这不是你们滞留在此坑害人类的理由!等下我会助你们一臂之力,帮你们进入投胎之门!但是在那之前,你们要告诉我,究竟是谁杀了你们?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听到马飞说可以帮助自己投胎,三个怪物本来还很兴奋,可是听到马飞追问那天被杀的事情,三个怪物立刻颤抖起来,仿佛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你们都已经死了,还有什么好怕?难道你们不想报仇雪恨吗?”马飞大声问道。
三个怪物犹豫了一下,互相看了看,其中一个默默点头,于是三个怪物六只眼睛同时放出雾蒙蒙的光亮。这些光在空中交汇,形成了一幅画面,虽然模糊不清,但大致上能看出这就是307宿舍的布局。画面很快变幻,一个模糊的人影拿着一个箱子出现了,人影模糊不清,怎么也看不清长相。
当画面再变的时候,箱子打开了,一个黑漆漆的神像被摆在了桌子上,下面四个人在跪拜。接下来就是不停的跪拜神像,直到丁少原开始拿刀砍人的画面出现,雾蒙蒙的亮光就结束了。
马飞点了点头说:“看来,事情的关键在于那个神像,还有那个拿来神像的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人就是住在宿舍的第四个人。”
刘会庆不解地说:“那个人叫做马万里,他是宿舍的第四个人,可是那天他有不在场的证据啊,案发当时他在开辩论会,很多人参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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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人说我在胡乱写,写的乱七八糟,我只想说——你说得对!
我在简介里说的很清楚,这是一本乱七八糟的小说,连主角是谁都不知道。
说句不好听的,我写这本书,收入为千字一元。
完全是兴趣爱好,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就是这么任性。
不爱看滚蛋,真不稀罕你这一个两个的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