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好印象
在饭桌上,大家其乐融融,给夏暮晨的感觉好像又回到了大学时轻松快乐的日子。只不过身边的朋友换了,曾经心爱的许薇也已离去。
想到许薇,夏暮晨不但没有了刚分手时的伤心,反而觉得与这个女孩已是前生的故事,仿佛她已经离开了很久很久,可仔细一想,也只不过是一个多月以前的事情。如今,他又爱上了另一个女孩,也许这就是男女之间的感情,重感情的一方往往是受伤的一方,懂得放下才不会遍体鳞伤。
菜过五味,自然到了敬酒的时间,夏暮晨、张宇等几位销售部的新员工走到杨广面前敬起酒来。
“经理,我们销售部的几个新员工敬您一杯,以后还请您多多指导,多多关照。“张宇说道。
“哦?好,好,咱们销售部的要面对各种经销商,必须有酒量,这样吧,咱们换白的。”今天的这种场合其实并不适合喝醉,但是杨广想要探探几个人的酒量,也想根据每个人的“能力”适当地分配外派的地点。这无疑是个好机会。
听见要喝白酒,除夏暮晨与张宇之外,其他几人都有些面露难色,毕竟是刚毕业的学生,酒量自然不比成人。
夏暮晨和张宇则很爽快地答应了。其他几人见状也纷纷表示同意。
换了一瓶五粮液,几人都将二两半的杯子斟满。
“这是咱们销售部的第一杯酒,一定要干了。”杨广再次给大家出了难题。
“好,经理,那我们先干为敬,以后还要请您多多照顾。”夏暮晨欣然地接受了,同时他也不想给领导留下扭捏的印象。
见夏暮晨一饮而尽,杨广很是高兴,随后,其他几人也纷纷把一杯白酒喝进肚内。
张宇虽然比较能喝,但是一口一杯白酒还是第一次,他显然慢了夏暮晨一拍,其他几人更是困难,有的甚至分了两三口才把白酒喝下肚。
见夏暮晨豪爽,杨广暗道:这个小伙子不但身体结实,酒量也很不错。他有意要探一探夏暮晨到底能喝多少酒,于是便拉着旁边的人事部经理周涛说道:“老周,这位就是上周五救了你们人事部员工的夏暮晨,你要不要敬杯酒,好好地感谢感谢人家呀?”
“哦?今天白天听李玥说过,不错的小伙子,挺有力气的,我该敬一杯。”虽然被叫老周,不过周涛也就30岁左右的样子。他虽然不是销售部的,平时不用经常和酒打交道,但是身为一名西北来的汉子,他经常喜欢与杨广喝上几杯,两人关系很好,今天又比较开心,自然也就放下了架子。
见周涛有要喝酒的意思,夏暮晨赶紧将杯子斟满,并谦逊地说道:“周经理,您客气了,要敬也应该我敬您,以后还请您多多指教。”
“好,夏暮晨,这杯酒可是代表咱们销售部敬的,你一定要干了啊。”杨广继续难为着夏暮晨。
“好。”夏暮晨虽然能喝,但是一下连干两杯白酒实在有些承受不起,不过他还是爽快地答应了。
人毕竟是肉做的,这第二杯酒就着实难咽了,夏暮晨喝着明显没有第一杯那么轻松。
见夏暮晨豪不含糊的样子,杨广暗自点了点头,心道:“小伙子不错,有两下子。”
敬完酒后,大家都回到了各自的座位上。
不过,拼酒并没有因此结束,其他各部门的新同事都纷纷跑来敬酒,由于夏暮晨与领导们同桌,自然要被大家拉着一起喝酒,只不过没有了杨广的起事,他便换回了啤酒。
敬完领导,新同事之间也要相互加深感情,对于大多数的男生,加深感情的方法就是酒。李天成与几个技术部的同事拿着酒杯与夏暮晨和张宇相互说着话。
“这是咱们第一次聚餐,大家今后就是同一个战壕的兄弟了。”张宇说着。
“咱们能到同一个公司也算是一种缘分,以后都相互照应着点。”技术部的王凯琪说道。
“尤其是夏暮晨,别总是帮美女。”邓子涵半开玩笑道。几天的相处,他与夏暮晨已经相当熟悉,说起话来自然比较随意。
“哈哈哈……”听见邓子涵的玩笑,大家伙都笑了起来。夏暮晨也是,有些醉意的他也不显做作。
年轻人们有说有笑,杨广则暗自观察着这些新来的手下,在他心中已经有了自己的小九九。身为销售经理,他平时常与人打交道,见的人多了也就有了一套看人的本事,这些初入社会的青年自然逃不过他的法眼。
此时的杨广对夏暮晨的印象不错,他喜欢这个青年,从夏暮晨的身上他似乎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杨广读的是专科,刚刚毕业时,他就在一个软件公司做起了销售,那时的他颇有一股闯劲,经过不断努力,再加上市场的行情不错,他的销售业绩蒸蒸日上,在软件圈内也算是小有名气。很多公司都想把他挖走,这其中也包括大德公司。然而,当时的大德才刚刚建立,无论在名气还是实力上都远不如其他的大型软件公司。不过,最后杨广仍然选择了加入这里,因为在这个新成立的公司中,所有的一切都是新的,员工和思想都还相当活跃,他喜欢挑战,喜欢从零开始去创造自己的事业。可以说大德能有今天也离不开杨广出色的能力。
几轮酒战,夏暮晨算是喝得最多的,当然,也有了几分醉意。不过,他并没有表现出醉酒的样子,仍然泰然自若,对于他人的敬酒更是来者不拒。虽然大脑有些混沌,不过他依然明白,领导能够多次提到自己的名字,并且主动让别人敬酒,这从分说明了他在领导心中已经有了一定的位置。这么想着,夏暮晨也就开心了许多。
然而,这么喝酒却让旁边的郗可熙有些心疼了,她不断地小声劝道夏暮晨少喝一些。
听见郗可熙的关心,夏暮晨更是开心,醉意自然也就散去了一半。
一次聚餐,让彼此之间更加熟悉,尤其是与这些领导们的关系。通过简单的酒菜就能拉近很多人的距离,所以中国人都喜欢在酒桌上交朋友。
饭后,夏暮晨仍然负责送郗可熙回家,虽然喝了很多,而且醉意浓浓,但是夏暮晨仍然装作若无其事。
当然,醉酒后的他也出现了某些幻觉,他想要与郗可熙更进一步了,不过,理智仍然让他保持着头脑清醒。
“你没有事吧?要不我送你回去吧?我看你今天喝得太多了。”郗可熙关心着夏暮晨。
“没事,我酒量还能应付得来,万一你回家太晚,被坏人劫持了,我可放心不下。”
“这么繁华的北京城,能有什么坏人。”
“坏人只有在诱惑面前才会是坏人,强盗只有在钱的面前才是强盗,流氓也只有在美女面前才是流氓。”说完夏暮晨笑了笑,他心道:虽说自己不是流氓,但是在美女面前也想要变成流氓了。
送完郗可熙,夏暮晨才放心地走回家,被晚风一吹,他终于控制不住了,在一个大树旁,大口大口地吐了出来。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喝白酒,在大学时他很少喝白的,即使是喝也从不大口干,这种喝法实在太伤身体了。
第二天早晨,夏暮晨仍然有些头痛,他只记得送郗可熙的过程,至于是怎么走回的家,却成了空白。“以后不能再这么喝酒了,这要是像上大学毕业时那样失态,该怎么办?尤其是在郗可熙面前。”他暗自地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