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是变态

听了叶余的话,金秀贤拍了拍他肩膀笑道:“其实这样就挺好,既然李社长信得过你,你也就不必过度在意,虽然这是我第一份正式的工作,但是有个道理我还是懂的,就是:有一个英明的决策者就够了,不然每次计划方案,两个决策者一旦争执起来,天知道计划什么时候才可以实行,反正公司能发展的好就行,我想李社长也是因为看透了这点,才默认你当决策者的。”

叶余闻言笑了笑:“这点我知道,承灿也是这样跟我说的”

“那你还担心什么,安啦”金秀贤摊了摊手。

叶余却摇了摇头:“你不懂...人与人之间,朋友之间,隔阂和猜忌,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来的,哎...所以我当初一直不同意跟承灿一起创业...”

“说这些多没意思,你现在已经是社长了,你只要做好自己的分内工作就够了,如果你没真心要去夺权,那么时间自然会为你证明,李社长也自己会看清楚,反而你也会看清楚,李社长是怎样的人”金秀贤难得正经起来,安慰叶余。

“可偏偏我就是最不喜欢这样的证明方式....”叶余耸了耸肩。

是啊,这样的方式太被动了,不是叶余的风格。

“你那破性格,能改就尽力改改吧,生性多疑,又唯我独尊,还有强迫症,你觉得有几个人受得了你”金秀贤摇了摇头,然后叹了叹气:“别说当哥的啰嗦,弟弟,我再强调一次,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了,你有家人,你不需要活的那么累,就算输了一切又怎样?以你的才华难道白手起家就很难么?而且,你不是还有我们这些家人么,你看看这店,生意不错吧?那起码饿不死你,也饿不死我是不是...”

叶余看着金秀贤笑了笑:“哥,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被你教训,虽然我也觉得你说的对,可我就是不爽...”

当然不爽,明明自己比对方成熟,可很多时候想法却没对方全面,屈辱啊。

其实,叶余只是当局者迷罢了,前世的记忆无疑是带给他很大的优势,可凡事有利必有弊,叶余的弊端就是今生的生活环境,还有成长经历都跟前世截然不同了,甚至性格也渐渐改变了,可行为处事的方式依然与前世一般无二,自然就会造成叶余偶尔出现迷茫的心态。

他是活了两辈子,可有些东西,不是数学题,不是简单的加法就可以得出结论的,叶余的灵魂年龄或许能算活了四五十年,可他真的算四五十岁的人么?

重新经历截然不同的童年、少年的叶余,在心态上甚至都比不上他前世。

所以他有时候会冲动,有时候会失去理智,有时候也会迷茫,也正因为如此,叶余才像如今这样有血有肉,而不是那个孤独、冷漠、自私又不择手段的人。

“哈哈哈,不爽你也得憋着!谁让我是你哥”金秀贤闻言哈哈大笑。

金秀贤可以说吃透了叶余了,因为他跟叶余有类似的经历,以前的性格跟叶余也非常像,所以他能明白叶余的想法,自然他就知道怎么去劝说。

家人,是叶余的死穴,只要拿家人说事,叶余就会就范的。

只要自己一天是叶余的哥哥,叶余都会重视自己的话。

“行了,不想听你说教了,我去跟婶婶打下招呼就吃饭去”叶余对金秀贤翻了翻白眼。

“去吧,我也去帮老爸忙了”金秀贤挥了挥手。

兄弟两人站了起来,相互轻轻打了一拳,然后分开。

特地去收银台跟婶婶打了招呼之后,叶余就来到小水晶对面坐下。

饭菜都上齐了,都是叶余喜欢吃的东西,不是烤肉,而是偏中餐的饭菜,不用问自然是婶婶为他准备的,而小水晶压根就没等叶余,已经在笨拙的烤肉吃了。

可小水晶明显不太会烤的样子。

“我来吧”叶余抢过小水晶手中的肉夹子,开始为小水晶烤肉。

“聊完了?”小水晶吃了一口问道。

“完了”叶余笑了笑。

“那赶紧吃饭吧,吃完还要去游乐场呢”小水晶记性相当好。

“好好好,没问题”叶余没好气的说道,随后看了看盘中的肉又笑了笑:“水晶啊,你有福气了,你是第二个吃我烤的肉的人”

“是嘛...”小水晶一脸无所谓的应了声,然后自顾自接过叶余递过去的肉开吃。

“......”叶余自讨没趣,相当尴尬。

或许是看出来叶余的尴尬,吃了几口之后,小水晶不情不愿的问道:“那第一个是谁啊”

“你泰妍欧尼”叶余无奈的回答。

“哦”小水晶敷衍的点了点头。

“.....”叶余一副我就知道你会这样的表情。

小水晶吃完几块肉之后,从叶余手中抢过烤肉夹子说道:“我自己来,你吃饭吧”

叶余见状笑了笑:“行”

于是叶余也开始吃饭了,吃着吃着,叶余突然停了下来,看着小水晶入神。

小水晶发现之后,摸了摸自己的嘴角,没发现什么肉末之类的东西,随后她警惕的问道:“阿扎西,你盯着我看什么!”

叶余有些期待的开口说道:“秀晶啊,跟你商量个事”

“说”小水晶把位置挪远了一点。

“我能不能认你当妹妹?”叶余一本正经的开口。

“啊?”小水晶有点没反应过来。

这句话,叶余是真心的。

其实,叶余一直都希望有个妹妹,无论前世今生。

渴望亲人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就是他希望能当一个哥哥,能充当一个可以照顾人的角色,而不是被怜悯的角色。

还能有什么比,一个拥有一个可爱的妹妹,更能满足男人的保护欲呢?

现在,他有家人了,有一个哥哥(算是哥哥)有一个弟弟(如果能算是弟弟的话),喜欢的人也有了,一切都很美好。

可是问题就出在,哥哥是个逗比,还经常教训自己。弟弟是个性格恶劣又不需要自己保护的人,喜欢的人嘛....不提了,爱和当哥哥保护弟弟妹妹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现在叶余觉得,如果自己有一个妹妹的话,自己的人生就完满了,即使三个人中没有一个是有血缘关系的,他也满足。(TC的叶余,应该也不算血缘关系吧)

可大白天的,做梦都嫌早,哪去找个妹妹呢?

心血来潮,灵光一闪的叶余在茫茫人海中看到了小水晶。

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开始,叶余就喜欢上小水晶这个熊孩子了,所以就算小水晶弄脏了他宝贵的衣服,他也没生气,甚至还拉着她的手走路,怕她摔倒,怕她被路人撞到,保护她。

第二次见面,小水晶送给他那个手表当生日礼物,他当时是感动的一塌糊涂的。

所以,就算当时一个玩笑的承诺,叶余依然牢牢记住,等到小水晶生日那天,用整整小半个月工资给她买了一份礼物,打算亲自送给她,如果不是被Jessica中途截住的话。

再加上,小水晶本身就很可爱,性格又傲娇,完全符合叶余这个变态宅男心中完美妹妹的形象,于是就有了上面这么一出。

“阿扎西....”小水晶又挪后一些问道:“阿扎西,你是变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