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石狗

其实我也有点好奇,只是心理还残留着上次两具干尸的阴影,于是道:“还能什么人,死人呗!”

楚亚纶还不死心,又道:“难道你不好奇吗?”

我没好气道:“又不是没见过棺材,有什么好奇的?”

楚亚纶不服气道:“可你见过金棺吗?要是我死了能躺进金棺,我这辈子都值了!”

“去去去,瞎说什么呢!”我听他越说越晦气,赶紧打断他。

楚亚纶见说服不了我,只好自顾走到金棺跟前,说:“如果不看一眼,我这辈子肯定会后悔的!”

我本想制止他,因为一般墓穴里都藏着数不尽的机关,稍有不慎就会触动,但还没等我开口,棺盖就被楚亚纶移开了……

“林哥?”

楚亚纶一声惊呼,仿佛看到了世间最最匪夷所思的事情!

“怎么了?”

我心里狐疑着走了过去。

谁曾想到,就在此时,棺材里忽然射出一支冷箭,稳稳地射在楚亚纶的心口。

等我冲上前抱着楚亚纶时,他的身体已经开始僵硬,然而他的眼睛,却还睁得很大很大,像是在给我传递某种信息。

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么可爱的一个小青年,眨眼间说没就没了!

我对不起楚亚纶,也对不起他的父亲楚江王……

然而,悲伤过后,我对楚亚纶临死前看到的东西终于也有了一些好奇。

可当我再次去看的时候,却发现金棺里空荡荡的,什么东西也没有!

若本就空无一物,楚亚纶临死前绝不会发出那种惊呼声!

唯一的解释,就是在那东西暴露之后,自己消失了;而且,在消失之前,它还杀死了唯一看见自己真面目的人——楚亚纶。

是什么东西,会如此重要?

我想不到,也不敢想,我怕万一自己真的想到,也会像楚亚纶那样一命归西!

抱着楚亚纶无处安置的尸体,最后我索性把他放进了金棺里,然后合上盖。

这样,也算是满足了他生前最后一个愿望了吧?

肚子越来越饿,身体越来越疲乏,我不敢耽搁太久,稍作休息继续出发。

又过一天一夜,终于快到出口了。

然而,我却忽略了一件事情。

墓穴里潮气太重,画着地图的那张纸,拐角处竟然被潮气浸湿,什么也看不见了!

单是眼前的石窟就有七八个之多,这若一个个试下去,不知要走到猴年马月!

正束手无策之时,一个石窟中似是有黑影闪过。

第一次我以为是自己太累,导致产生了幻觉,可那黑影又出现了一次,仿佛还在冲我招手。

我才意识到,或许……他是在给我引路。

因为,如果对方要害我,根本不用这么麻烦!

果然,在之后的每一次岔口,黑影都会如约出现,而我,终于在被困四天之后,从某个不知名的洞窟里爬了出来。

头顶淅淅沥沥下着小雨,天地间雾蒙蒙一片。

我仰头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任凭雨水淋在身上,这种劫后重生的喜悦,没有经历过的人很难体会!

良久,我终于缓过气来,这时,才想起墓穴里的那个黑影。

奇怪的是,四周空无一人,神秘人仿佛凭空消失了一样,不见了!

难道是……小蝶?

除了小蝶,我想不到其他任何可能,但如果真是她,完全没有必要躲着我啊?

不管怎么说,能逃出来已经是万幸,筋疲力尽下,我也没有心思去想太多。

离开时候,我忽然发现洞口遗落着一个巴掌大小的石狗。

石狗看上去并无特别奇特之处,甚至在每一个城市的每一条街,你都能看见手拿尖刀的匠人,雕刻出比这更完美的工艺品。

只是,这个石狗出现的场所太不寻常。

楚江王说,黑袍花费这么大力气挖墓,为的就是寻找一个石狗,但不会……就是这么个不起眼的小东西吧?

想到这里,我随手把石狗捡了起来。

手机、汽车、现金等物品都还在公寓,但我不敢回去,因为黑袍肯定会派人在那里守着我。

此时距离花生所说的七日之期,只剩下三天时间了。

拆去脚上镣铐,我火急火燎地赶回了报社,无奈没有花生的任何消息。

可能是失踪了好几天的缘故,回到报社,同僚们看我的眼光有些异常,好像还有意无意地躲避着我。

但我没有心情去仔细揣摩,因为我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从老家寄来的,爷爷说他自己快不行了,想看我最后一眼。

如果回家,肯定会错过花生的消息,可如果不回家,我可能会错过爷爷!

怎么办?

我低头看了一眼胳膊上的伤痕,此时不仅牙印变成了黑色,就连半条胳膊都开始发黑,想来那鬼气已经开始蔓延……

我是个孤儿,无父无母,自幼与爷爷相依为命,而爷爷也是我在这个世上的唯一亲人。

我知道,一旦现在回去,可能花生再也找我不到,然而我还是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回家的路途。

诚然,生命只有一条,但爷爷也只有一个!

老家在距江城数百里远的一个小山村,那里没有铁路,没有飞机,只能坐几个小时的长途大巴到县城,然后改乘三轮车。

我从单位预支了两千块钱,匆匆赶往汽车站。

上了车,一个中年妇女正在卖报纸,拉住我说:“案件又有新进展了,帅哥,买一份吧?”

我琢磨着,即使路上不堵车,也得三四个小时的车程,而我又没有手机、平板,于是就买了一份。

收钱的时候,中年妇女诧异地看了我一眼,像是有什么急事,报纸一扔就跑了。

我把报纸展开一看,只见头版头条竟印着我的照片,标题是:江城警方破获特大盗墓案,全市重金通缉主犯林剑!

下面还有我的个人介绍:林剑,男,二十七岁,原为我市某报社副主编,后利用职务之便组织盗墓团伙。

顿时我就懵了!

这……他妈什么情况?

我大口喘着粗气,耐着性子继续往下看。

两日前,我市警方接到报案,新城区某地有盗墓团伙正在进行盗墓犯罪活动。我市警方立即出警,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十七名,遗憾的是,墓穴已遭到严重破坏,陪葬物品被洗劫一空。

十七名犯罪嫌疑人对所犯罪状供认不讳,但是主犯林剑仍然在逃,现全市悬赏10万元通缉林剑,凡提供有用消息者皆可分领10万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