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道心神灯

东隋帝国,东部。

落日城,是一个人口仅有十万的边陲小城。

城北,十里,残破的小庙里。

一个浑身流着脓疮的少年乞丐,奄奄一息的蜷缩在墙角。

窗外,大雪纷飞,寒风呼啸。

望着数里外,那些朦胧的灯光,他的眼神明显亮了一下,但很快就又暗淡下去。

他垂下头,呆呆的望着腿上的黑色石头灯,心里渴望它能发出一丝光和热,来驱散那渐渐将他麻木的寒冷。

但他还是失望了。

灯,没有一丝反应。

“师父啊,你说好的神灯呢。”

他费力的咳嗽几声,似乎知道自己的生命所剩无多了。

望着庙门外灰白阴沉的天空,不甘心的喃喃自语:“师父啊,你要我守着的这神灯,哪里是什么神灯啊,分明就是一盏厄运诅咒的晦气灯!害得徒儿我得了这怪病,如今也快要死了。三年了,我还没等到姐姐和陈大叔,却要提前去冥土找你了师父。”

“寒谷剑宗被灭了,师父也死了。姐姐啊,陈大哥,你们还活着么?好想你们啊!千万可别去那被妖怪占据了的仙门啊``````”

任谁都想不到,这个奄奄一息,命不久矣的居然是被莫云长老带走的童牧。

三年前,莫云带着童牧,重伤逃出了寒谷剑宗,唯一带出的就是这盏平淡无奇的黑色石灯。

据说是一次冒险时,虚空裂缝中掉出来的东西,可能是重宝。

莫云临死时,让童牧保护好这宝贝,以后会有大用。

谁知道,童牧拿着这黑色石灯不到半月,身上就出满了脓疮恶疾,内力一夜间尽数化为乌有,渐渐的流落成了落日城的一个小乞丐。

由于身上恶臭,其他乞丐也不愿意同他呆一起。

渐渐的,童牧的身体僵硬,冰冷了。

他的意识恍惚,仿佛来到了一处白色柔光的所在,无比的暖和舒服,一动也不想动,似乎在刹那间到了金水城的小院子,看到了姐姐做好的满桌子好菜。

一道透明的淡淡的魂魄从童牧身上飘了出来,须臾间钻进了黑色石灯里。

“嘭!”

瞬间,黑色石灯冒出了一点零星火花,居然凭空燃烧起来。

下一刻,耀眼的白光照射了千百里,红色的火焰腾空而起,方圆十里内的虚空都燃烧起来。

阴霾的天空被撕裂,雪花消融不见。寒冬转眼间变成了炎热的夏日,通红的火光,犹如一****日,灼灼天际。

“哇塞,快看,快看,天上将大火了!”

“哎哟,老天都烧起来了。”

“好热啊,快跑啊!大火烧起来。”

鸡飞狗跳,整个小城瞬间沸腾了,城内的积雪融化一空不说,一些干燥的柴火都被飘来的火星引燃起来了。

火焰,无处不在!

童牧的意识,飘荡在黑色石灯的内部。他无意的钻过一道白色的门后,脑海里就多出了许许多多的信息。

“我竟然成了道心神灯的器灵?”

童牧愣神,黑色破灯器灵泯灭,自己与它气机交合,竟然成了特殊的存在,道心神灯的器灵。

“道心神灯,也不知道是什么级别宝贝。难道是师父所说过的法宝不成?我如今成了这般摸样,见到姐姐和陈大哥,他们也认不出我了,这该如何是好。”

童牧不知道,在他心乱,胡思的时候,落日城以及周围数十里都燃烧起了大火。

再过一盏茶的功夫,恐怕就会彻底成为致命的火灾了!

“救命啊!快来救火啊~!”

隐隐的哭喊声,童牧清醒过来,通过神灯,方圆数百里的情形他都了然于心,落日城的大火可不就是神灯引燃的。

“哎呀!闯祸了!”

童牧急忙尝试催动神灯上刚刚掌握的第一层禁制,数十里的满天火焰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给掐断了,一个呼吸间竟然全灭了。

“穿过一道门,就是掌握了一层禁制。我掌控了第一层禁制,学会了放火,灭火的神通。可惜,第二道门却进不去。”

童牧思维转动间,惊喜的玩了几遍后,熟悉了神通。

“咦,奇怪啊,刚才明明看到这里有宝光火焰的,怎么就找不到了呢。笨笨,你也好好瞅看仔细了,千万别错过了宝贝。”

一个身穿黑衣的年轻人,扛着大枪,跑的飞快,他身后紧紧跟在一头一丈高的金毛小象。

童牧心里有些紧张起来,那青年两眼冒着极度渴望的目光,甚是让他心寒。自己被这厮发现了,也不晓得会怎样。

“好强大的火焰啊!竟然将地面都烧透了。莫非是一朵异火?”

青年蹲在地上,一手抓了一把土轻轻的搓了一下,放在鼻子前嗅了一嗅,扔掉土壤。

把手在衣服上随便抹了两把后,开始用手撑着下巴,又自语道:“奇怪啊,破庙也烧没了,怎么会找不到宝物呢。”

童牧有些紧张了。

他原本的肉身早已烧成了灰烬,现在的他就是一盏黑色石头灯,普普通通,非常平凡。

目前还只会一种神通,那就是灭火和放火,并不会控制本体飞行。

“不好,那头金毛小象好想发现我了!”童牧心中一紧,就准备要释放火焰了。

“哞!”

笨笨突然惊叫一声,急忙后退几步,它感觉到一种莫名的生命危险,再靠前一步就会死亡。

“笨笨,好样的。你果然发现了宝物!”

青年兴冲冲的跑来,瞅了一眼远处黑色的石头灯,就拍着小象得意的笑起来。

他上前两步,突然停了下来,一脸惊疑不定,心中却惊骇了!

怪哉啊,老子才上前两步,就感觉了致命的危险!莫非是这黑色石头灯有真灵不成?

若是黑色石头灯有了真灵,乖乖的,那颗了不得了,绝对是重宝啊!

“神灯兄,是你吧?你看我章叶这人怎样?英俊潇洒,憨厚老实,福源深厚,仙途远大。跟我走吧,咱们以后一起扬名太始三界,成为仙人中的大帝也是极有可能的。”

章叶继续忽悠道:“神灯兄,你现在似乎不能自己飞行,若是长时间留在这里,恐怕再等百年千年也不一定会有人能遇到。岂不闻明珠蒙尘呼?”

章叶说着说着就有些词穷了,他抹了一把额头的虚汗,故作豪爽的笑道:“神灯兄,我说了这么多,想比你也明白了。跟不跟我走,你给个话!”

“哈哈,不说话,当你答应了啊。可不许放火烧我啊!”

章叶说着小心翼翼的往前走了一步,心里顿时一喜。

哈,果然没有那种致命危险了,想来神灯兄答应了!

童牧也在纠结,要不要答应此人。

不答应跟这人走吧,说不定还真要在此地埋没千百年呢。到那时候,再去找姐姐和陈大哥,说不定黄花菜都凉了。

他犹豫间,章叶已走近,伸出手轻轻的握住黑色神灯柄座。

“神灯到手了!”

章叶兴奋激动,傻笑了好一阵后,才试着把神灯往储物环里放,却发现根本放不进去。

“真是高等级的宝贝啊!”

竟然比法宝级别的储物环都高,实在是走大运了!

章叶觉得自从和笨笨东行以来,真是好运连连啊。

先是在神象冢遇到了大机缘,踏上了仙途,然后两人就被神象冢里的传送阵给弄到了东隋帝国东北老山林里。

刚出山不久,就在这里遇到了重宝神灯。

章叶把神灯固定在笨笨脊背上的塔座上,兴冲冲的再次踏上了去神象冢的道路。

按照笨笨脑海中的传承记忆,前方有着一座座神象冢宝藏在等着他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