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四十七章 群山中的瓦莱哈尔
“哦,对了,你刚才是问我,在诸神之后,精灵之前,最早的黄金血脉之族,除了龙珠和泰坦巨人以外的,是什么来着,对吧?”陆希笑着问道,不等对方回答,他便开口道:“那自然应当是比蒙咯,否则还能是什么?凡间肉体力量最强大的生物,血条最厚的生物,防御力最强,最反文明的黄金种。当然了,其反文明的原因倒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智慧,而是因为明明拥有智慧,却特别喜欢那种茹毛饮血的生活,貌似是觉得大家一起在石器时代生活便是最好不过的了。哎呀呀,一整个族群都长着没救了的花岗岩脑袋,这大概也是一种境界啊!”
帕纳尔西斯微微怔了一下,大概是下意识觉得陆希这样描述一种可以和龙族、泰坦相提并论的神话级种族,可能是有哪里不对吧,过了好一会才小心翼翼地道:“那个,小主人,您以前也说过了,发展是因为需求。比蒙并不会魔法,也不像泰坦和龙族一样建立起了城市、打造了各种宝具装备,可是,他们自己的皮毛便能够抵御最强力魔法的冲击,巨大的骨爪便堪比任何的神兵利器。他们不会飞翔,但自己健步如飞日行千里,哪怕是身处地面,便是砸石头也能将天空中的巨龙击坠……”
“也就是说,靠着身体素质就能吃饭,所以也就不需要进步了吧?我家乡的恐龙大概就是这样灭亡了吧。怪不得比蒙现在算是各种老幼病残死剩种,可能也超不过一百头了。这倒是符合历史发展的唯物主义者客观规律……”说到这里,陆希忍不住看了老帕一眼,扬了扬眉毛又吹了一个口哨:“话说,老帕,你一只肥雪豹竟然懂得了唯物史观,长进不小啊!”
虽然不知道恐龙是啥更不知道历史发展的唯物主义客观规律是什么鬼,但肥雪豹却赶忙在脸上挤出了笑脸:“那是自然的,都是小主人调教得好。”
一人一喵一边谈着话,一边很快便穿过了树林。面前的景致很快便又一次变得开朗了起来,又是一大片广袤的原野。只不过,这一次,两侧还隐约可以看得见的山峦和雪岭,这次却直接都消失了。站在丛林之外,你眼中的原野,当然有繁星点点的花卉,有起伏不定的丘陵和岩壁,有蜿蜒的河流和溪水,有湖泊和深潭,也有深不可见的裂谷。然而,更让人震撼的,却是绿色的原野和蔚蓝色天空,在天地尽头的交汇之处呈现出了一片白蒙蒙的朦胧。
陆希确信,自己这辈子,或许再加上上辈子,大概也只是在广袤的亚瑞尔高原之上,以及当时和黄金王一战之后,被女神们拉到神域之中的时候,才看到了这样一望无垠的天地。
在这样的天地中,哪怕是最阴郁最无知的动物,也都能感受到灵魂的洗涤和心胸的开阔吧?而更重要的是,自己和帕纳尔西斯,却远远不是这片广袤的天地之中唯一的动物。
湖泊之中,大型的巴托虹蛇龙从湖面上露出了长达五米以上的脖颈和硕大的头颅,扑闪着自己人畜无害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突如其来的闯入者,五光十色的微光在脖颈上闪烁着,宛若连串的珍珠;巨蛊雕和赤翼鸟在天际中展开了自己庞大的身躯和华丽的羽翼,清冽的鸣叫声伴随着它们的翱翔而划破云空,便仿佛从宇宙中传来的洪钟;金刚龟托着比最庞大的猛犸象还要巍峨的身躯,慢慢地行走在草地上,那分明就是移动的山岳,每一次踩踏在地面上,都是一次小小的地震。
“……哈,果然是这样的场景啊!虽然早已经从乌夫斯坦前辈的笔记上看到了,已经有了心理预期,可依然还是要被震撼到呢。”陆希忍不住笑了。
“这,这些都是诸神之战中就灭绝了的动物和幻兽啊!”帕纳尔西斯喃喃地自语道。
“你不是说过了吗?在这个领域中,一切都是有可能的。”陆希笑道:“而且,你知道吗?和外面那些被我消灭的悲哀亡灵不同,这些动物是活生生的存在。这个神国,不仅仅是束缚了那些狂暴的神力,也绝不仅仅是那些可悲亡灵们的依托,更是一个真正的避难所吧?神孽和光灵的亡灵们只能在外围区域游荡,却客观上成了这里的守卫。”
“……是,是这样吗?”肥雪豹惊讶地问道。
“谁知道呢?我也只是通过先人的笔记来预估了一下而已。大地女神孕育了万物的身体,火神赫萨点燃了生物的灵魂,他们算得上是凡间一切生命的源头。在诸神之战那样的大战中,即便是赫忒希斯、雅梵娜以及赫萨那样的远古大神都自身难保,像这种灵智介于动物和智慧种之间,有一定实力却又没那么强,身上却自带天材异宝的巨兽,就一定是死的最快的。如果没有两位大神建立的这个避难所,它们才是真的要灭种了。不过,这也是玛拉女神唯一能做的事情了。”陆希笑道:“按照乌夫斯坦大人的笔记记载,他们和某个神孽大战一场,也遭到了光灵的袭击,在损失将近一半队友之后到达了这里,总算是得到了难得的修整和喘息。他们在这里花了三天时间休息,如果不是知道外面的世界还需要他们,差点都准备在这里繁衍生息了。关于这一点,嗯,矮人的文学作品中好像有一首非常有名的叙事诗歌,描绘了隐藏在群山之中的,如梦似幻的辽阔世界。一群冒险家偶尔来到了这里,度过了一段难以忘怀的岁月……”
“啊?这个,您说的不会是?作者是哈达夫黑须,启明战争时期很著名的矮人战士和战地文学家,写了不少大战中的英雄史诗呢。”肥雪豹想了一会才反应了过来:“对啊,他是山丘之王乌夫斯坦的好友,当年应该也是参加过这个冒险队的。”
“瓦莱哈尔在矮人文化中指的是一个完美的,无暇的,万物和谐的自然世界。在那短短三天的时间,对于诗人来说,大概便是他此生最幸福的一段岁月了,便这样在脑补出了一个发生在如梦似幻,天国一般的桃源净土中的,人与自然的故事。”陆希笑道:“怎么样,想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吗?”
帕纳尔西斯刚想要说一声“好啊好啊”,但随即意识到,陆希要是有那么好的人品自己也就不用辛苦只要当一只吃了睡睡了吃的安静的宠物就好了,又哪里可能还被赋予向导老司机炮灰应急口粮等等职务了。他当场便忍不住哆嗦了一声,在脸上挤出来了一个难看又勉强的笑容:“这个,最好还是不要了吧。我们……啊不,小主人您的时间最宝贵的,老帕我啊,还是能跟得上的。”
陆希不置可否地笑了一声,视线在原野上扫了一圈,然后用力弹了弹手指,放出了机动力最好的星灵——“骑士”亚历山大,以及在仅仅两个月以前才刚刚契约成功的两个星灵,“战车”卡里乌斯以及“游骑兵”拉萨勒。
前者是一个由四匹披挂甲胄的高头大马拉拽着的大型双轮敞篷战车,由一名穿着锁链甲头戴敷面的大汉驾驭着,战车至少可以乘坐三人以上。当然了,仅仅从那战车两侧车轮上的刀刃,和四头高头大马浑身包裹的铁甲,以及冒着火星的双目便能看得出,这毋庸置疑是星灵中正面冲击和突防能力最强的一位,甚至超过了连人带马都是重装备的亚历山大。
至于后者,则看上去要灵巧了很多。不过是一个体型甚至略微有些矮小瘦弱,骑乘着一匹体型敦实的大青马上的男子。他披着皮甲,头戴铁盔,脸上则蒙着亚麻面纱,武器是弯刀和弓箭。一看就是亚瑞尔高原和奥格瑞玛大草原之间的普通游牧骑兵的装束。
在陆希把星灵召唤升到了20级以后,他契约的星灵数量也越来越多,倒是真的有一种奥鲁赛罗老爷子当年的星灵军团的味道了。
“我要一群陆行鸟!至少要五匹以上。”陆希简单地命令道。
三位有骑乘能力的星灵点头从命,绝尘而去。
“那个,小主人,您这是要……”
“当然是坐骑咯,难不成还是食物不成?放心吧,我身上还带了几块兰巴斯,就算真的弹尽粮绝,靠这个也能让我们坚持到明年去的。”陆希笑着拍了拍肥雪豹的脑袋:“当然,就算是连兰巴斯也没了,我不是还有你吗?”
“……”
“所以说了,你又哭个啥?”
“……不,呜呜呜呜,我只是突然觉得,我以前读过的,实在是太适合现在这个场景了。呜呜呜呜,尤其是在第三幕,女主角为了主角去喂苍髯狼的时候……”
陆行鸟当然不是用来吃的,而是驱赶过来赶路的。这是一种和陆希的家乡的鸵鸟有八九分相似的大型鸟类,但体型更加庞大,毛发的颜色介于淡棕色和金黄色之间,看上去相当地柔顺华丽,而且长了一张相当人畜无害的脑袋,倒像是一只大号的金丝雀,一双漆黑圆溜溜的大眼睛宛若黑珍珠一般,一直呈现着温和友善的目光。
在神话纪元,这是一种生活在奥格瑞玛大草原的动物,奔跑和载重的能力远远超过一般的马匹,而且由于性格温顺忠诚,外形虽然大只了一点却还算可爱,也是当时在北方世界非常流行的一种牲畜兼宠物。记得吉尔萨拉德的黄金帝国最为繁荣的时期,被打仆街的格尔萨人一方面傲娇地不承认自己已经臣服,一方面却各种老老实实地跪舔,还给菲茵女神送来了一群陆行鸟。其中一只金黄色的雌鸟尤其得到她的宠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当时乌尔克城的大明星。
可惜的是,这样一种实在是太缺乏攻击性的动物,即便是有着极强的体魄和速度,但是在那个混乱的神魔大战中根本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就此从外面的世界完全销声匿迹……
当然,不仅仅是陆行鸟,还有这个巨大的避难所领域中所有的动物。
“真是可惜啊!如果不是诸神们硬抗了起来,他们本来是不会灭亡的。这些美好的动物,本来也不应该在这样一个避难所中苟延残喘嘛。”陆希叹了口气。
帕纳尔西斯默默地看了陆希一眼,欲言又止。
然而,这个表情还是被陆希看到了,他并不准备放过对方:“你想说什么?”
“……不,那个,我只是单纯觉得,这种万物的大爱不适合……啊不,我是觉得,小主人已经拥有了如此这样的人间大爱,您的心灵真的和您的外表一样美丽啊!您就是光,您就是电,您就是唯一的神话……阿噗……”
“毫无诚意的马屁,你素不素以为我洒,摆出一张二哈式的脸我就听不出你的讽刺了?”陆希收回了敲在肥雪豹脑袋上的法杖。
三位机动力极强的星灵,很快便驱赶着十只左右的陆行鸟群返回了。星灵们是骑士和战车,是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无双猛士,但很显然,就算是真的要去当牧民也还是会很合格的。
陆希挑了其中一头毛发为淡棕色,个头特别肥壮的陆行鸟,一只手便把肥雪豹提溜到了对方的背上,并且随手召唤出了两条藤蔓精灵把它个绑住。背上多了一头大型猫科动物,陆行鸟的反应最开始的确是有一些恐慌,但很快便在陆希的安抚下平静了下来。驮着这样一头数百斤的肥大喵星人,这大鸟的动作倒是一点都没有受到影响,步伐依然稳健而迅捷。
陆希自己则非常骚包地挑了一头金黄色的陆行鸟,和菲茵女神当年养的那头名宠物一样。
帕纳尔西斯从头到尾都老老实实的,总算是也没有傻乎乎地问出“我们为什么不乘坐您的星灵”赶路这种蠢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