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长街刷颜
春日的阳光已经微微有些炙人。
苏锦歌与秦云谦漫无目的在繁华热闹的街市上行走着。
堂堂金丹修士居然为了钱发愁,说出去恐怕都能笑掉一众修士的大牙。
苏锦歌驻足在珍味楼的门前,嗅着空气中的鲜香直郁闷。自从那年被师父捡回扶光后,她还没有为了钱而发过愁。若是在修仙界,没有了灵石大可以打些灵兽去换。可是在这里,难不成要去江里捞鱼吗?
苏锦歌开始为了赚钱大计思考起来。捞鱼卖明显有些慢,到不如找个荒山野岭去打几头老虎狗熊。那样很快就能换到一笔银子。
秦云谦见她停在珍味楼前直勾勾的看着里面,忍不住提醒道:“此非灵蔬,食入无益。”
苏锦歌叹息道:“就是想吃,也没银子啊。”她意兴阑珊的转过头,看了看秦云谦,脑海中忽然闪过了一丝灵光。真是反应迟钝,守着这么一天然无公害的制冷机,还要打什么猎。直接像那些种田文里的女主一样制冰来卖,岂不是很快就能发家致富。而且有秦云谦在,她连硝石都用不着。
苏锦歌笑的见牙不见眼,抬脚就走进了珍味楼。不过半柱香的功夫,她又撅着嘴出来,奔着对面的酒楼走去。秦云谦不知道她要做什么,想要问清,她却跑的比追风兽还要快。在这地方不便用灵力追赶,他只好迈大步子跟在她的身后。
半日之后,苏锦歌又开始合计去哪里找个深山老林了。原来唐末的时候就有人懂得用硝石制冰了吗,那些小说里可不是这么写的啊。白白跑了这半天了,苏锦歌摇头叹气的转回了头。这一回头。苏锦歌的眼睛立刻就亮了。
让她双眼冒光的自然不是跟在她身后的秦云谦,而是秦云谦手中那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的香囊、络子、丝帕,鲜花,其中竟还夹着两件成色不错的玉佩。
“哪来的?”苏锦歌话一出口,就立刻想起了什么,“该不会是姑娘送的吧?”
秦云谦摇了摇头,纠正道:“是砸过来的。”
苏锦歌并不管那是砸的还是送的。她抓过他手中那些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笑的见牙不见眼。这还想什么发家致富的法子啊,让秦云谦在大街上多赚几圈,就什么都有了。
秦云谦见她这表情。不由脊背一寒,“你该不会是想这么赚银子吧?”
见苏锦歌无比确定的点了点头,秦云谦顿觉无语。堂堂金丹修士,这样来赚取花费。真的好吗?
苏锦歌看秦云谦脸色不好,便忽悠道:“刷脸也是本事啊。靠脸吃饭也不是人人都行的。”
秦云谦笑着摇了摇头。“如此倒还不如去天桥上摆个摊子。”
“那多费劲。”苏锦歌不死心,还要再劝时,秦云谦已经转过了身。
他走了几步后,忽然又转回身道:“那年慕容道友送你的两只玉铃铛可还在。”
“在呢。”
苏锦歌从璎珞圈中取出了那对漂亮的玉铃。拆出来一只递给了秦云谦。秦云谦摇了摇玉铃铛,苏锦歌手中的那一只便也一同响了起来。他收好铃铛,便转身向着天桥走去。
这玉铃铛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威力。与那串避水珠一样,不过是一件小玩意儿。功用有趣。却并没有什么太大用途。当两个人各持着一只铃铛时,其中一人摇响,另一只便会感应到,一同作响。哪怕两只玉铃铛相隔了千里,铃铛的主人也能依循着玉铃寻找到另一位持有铃铛的人。
秦云谦要这个,无非是怕两人的距离超过神识能覆盖的范围,会找不到对方。
看着秦云谦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苏锦歌连连啧嘴。明明能靠脸吃饭,却偏偏要去当神汉。这人的性子真是别扭,若是风离落的话,恐怕此刻她都能舒舒服服的坐着数银子了。
想到这里,苏锦歌心念一动,从璎珞圈中摸出了锁颜。嘴角不由咧到了后脖颈。不就是刷脸吗,秦云谦不配合,还真就当她就没办法了。
当秦云谦揣着一袋子金叶子找到苏锦歌时,他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
眼前的街道早已被堵的无法通行,许多女子疯狂的向前抛着物件,丝帕、发钗、镯子、鲜果、鲜花,甚至还有绣鞋。两旁的楼阁上,除了疯狂的往下抛洒东西的女子,亦有不少男子拥挤在窗前,争相的向下张望着。
人群的中心,立着一名风华绝世的男子,面上带着一抹似有似无的慵懒笑意,缓步前行。举手投足间无一不美,却又不失男儿的洒脱。这样人物,仿佛根本不该存于世间的。
神识笼罩之下,秦云谦敏感的发现,那些投掷到他身上的物件,凡是成色好上些的金银珠玉都会瞬息消失。而那些手帕、鲜花等物件则都滚落在地。不用说,那些消失了的东西一定是被收进了苏锦歌的储物法器。
秦云谦真想敲开苏锦歌的脑壳,看看里面装的究竟都是些什么。装成自己师父的样子,用这种方法来聚财。这种行为,已经让他找不出任何词汇来评价形容。
想起自己结交的另外几名扶光弟子,秦云谦开始深深的怀疑起来。是所有扶光弟子都是这般奇葩,还是仅有几个奇葩恰好被他遇上了。若是那样,他的运气也太“好”了些。
此时苏锦歌无比苦恼起来,钱财是收的够了,可是要怎么脱身呢?
看着越来越多的如人群,苏锦歌把牙一咬抛出法器,直接飞起化作了一道遁光,眨眼间就消失在天际。人群立刻骚动起来,有的喊妖怪的。也有的喊神仙。
秦云谦扶额,摇响玉铃,悄悄的往城外走去。
城外,长长的江堤之上,绿柳郁郁,远远望去犹如翠烟云雾。宽阔的江面上,怒涛如雪。一片浩荡澎湃。美景如斯。苏锦歌却看不进眼中。她坐在一处僻静的柳荫中,正用手将一样样精致首饰上的珠玉拆下,然后手指一拢。那精致的钗环便成了一团团看不出模样的金银乱团。
秦云谦寻到她时,见到的便是这么一副场面。
“直接卖掉不是更值钱吗?”
“哪有那功夫。”苏锦歌沉溺于毁坏钗环的乐趣中,并不抬头看他。
可惜她和秦云谦都没有火灵根,不然可以直接将这些化作金块银块的。乌娘倒是有这本事。只是她却不便当着秦云谦放出灵兽。她身上可是连一只灵兽袋也无。
秦云谦默不作声的看着她乐此不疲的捏着那些金银首饰。半晌后,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你这样。对重华真君不太好吧。”
苏锦歌仍是头也不抬的道:“有什么不好的,师父要是知道了一定高兴得很。”
秦云谦无语,顿时不想再跟她讨论这个问题。只是默默的将那袋金叶子递到苏锦歌手中。
苏锦歌打开袋子,顿时觉得金光扑眼。她抬起了头。“这是你算命算来的?”
秦云谦点头。
“秦七哥果然有本事。不过这些你都给了我,你自己用什么?”
秦云谦微微一笑道:“我花用不到。”
苏锦歌摇摇头,“怎么花用不到。虽说辟谷了可以不吃饭。马车还是要买的。不到万不得以,还是不御器飞行的好。”
秦云谦用眼睛斜斜的看向了她。脸上分明写着:所以刚刚那种情况就是万不得已了。
苏锦歌看懂了他的意思,干咳几声收起了那袋金叶子,道:“我去买些能用得上的东西。”
秦云谦指了指天空道:“天色已晚,你不是说这地方夜晚不能进城吗?”
苏锦歌就地一躺,透过柳枝看着高悬在天幕之上的星子。“那就明天再去。”
她休息够了,便拿出一盏琉璃灯,用火石点着。掏出一本书册,就着这火光翻看了起来。
秦云谦好奇的看了看那灯,又看了看了她手中的书册。白日里她冒充重华真君时穿的衣物和这两样东西,都并不难猜到来处。定是用他先前收到的那些玉佩换的。可是这书上的文字,......。
“小六,你认得这种字?”
苏锦歌心下一惊,却也没有否认,“认得。”
“恕我冒昧一问,你似乎很熟悉这里?”
苏锦歌仍然没有否认,却也没有细说原因,只是嘻嘻哈哈的道:“并不熟悉,不过能比你好上一些。你就只管听我的就是了,包你吃香的喝辣的。”
秦云谦目露不解,“吃香的喝辣的,又是何解?”
苏锦歌转过头看了看这位素有博学广记,惊才绝艳之誉的青云第一公子。凭他再怎么聪明,落到这里还不一样是两眼一抹黑。苏锦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以后你就知道了。”
秦云谦只是轻轻一笑,也不再追问什么。身体往后一倾倚在树干上,闭目养起神来。
天地之间一片静寂,唯有江水声和着虫鸣清晰入耳。苏锦歌合上了那本书,满怀怅然。
这里果然不是她所知道的那个北宋。
夏商周秦西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又十国。这些与她认知中的并无差别。只是自宋太祖后,历史就完全的偏离了原本的轨道。宋太祖赵匡胤之后,即位的不是宋太宗赵光义,而是宋太宗赵德昭——那个本该被自己叔叔逼死的太祖长子。这里的这位太祖长子着实彪悍,在太祖重病时杀叔逼宫夺得皇权,改元“天命”。把烛影斧声这个事件抹杀的一干二净。登基后休民养兵,改制变法。大有秣兵历马,再征天下扩大版图的势头。
那么就是自己能够成功结婴,活到千年之后。可还会遇上前世的亲人好友?即便是遇上,他们又还算不算是前世自己的亲人好友呢?
苏锦歌忽然觉得事情有些复杂了。若是她的亲人好友会在这个时空中出现。那么,岂不是说这个时空中,也会出现一个前世的“自己”。那些亲友只是那个另一个“自己”的亲友,而不是她的。
不知道这个时空的“自己”在死后会不会有一个修仙的机会。
苏锦歌望着天幕中渐渐多起来的星子,忽然间便想通了。前生事早已前世了,又何必过于执拗。人,是要活在当下的。一切随缘而行,随缘而为便就是了。天地万物的运行都自有它的意义。该遇上时自然会遇上,该散去时亦不必强求。顺其自然便是顺应天命,顺应天地之间的规律法则,方能融于其中求得天人合一的境界。
苏锦歌闭上眼睛,只觉宇宙浩渺,星辰大地各自按照自己的轨道运行着,潮起潮落,花开花凋谢,四季轮回亦各有其律,......。有那么一刻,苏锦歌觉得她脱离出了躯壳,与万物融成了一体,......。
秦云谦感受到四周的灵气渐渐浓郁起来,睁开眼便见到苏锦歌的身畔正慢慢的形成着一个个小小的灵气漩涡。他眉头一挑,随即悄无声息的起身,在她周围画下的几个聚灵符文,这才又重新坐回了树下。
这种地方这种境遇,她竟然能得一场顿悟。这姑娘的所思所想果然是与常人不同的。
良久之后,苏锦歌终于睁开的眼睛。耳畔便传来了秦云谦那一贯温和的声音:“恭喜小六得了一场顿悟。”
苏锦歌面色沉静,微微一笑道:“多谢秦七哥。严格说也并非是什么顿悟,我只是找了我的道心。”
这意思是说先前没有找到道心吗,那她是怎么的结的丹?记得这姑娘进入苍梧时连半步金丹也还不是。唯一的解释便是在苍梧雪山之中遇到了什么机缘了。
涉及于此,秦云谦便不再多问。苏锦歌倒是大方的将刚刚的感受讲给了他。风离落曾说过,在修仙界顿悟了是不用与人分享的。可若交情好,本人为此愿意分享,又当另说了。她与秦云谦之间,那都不能叫“交情”而是“交命”了。
道法自然。她的道心便是自然。
苏锦歌在那一刻的玄妙感受,其实是无法用言语准确描绘的。她只能极力的形容出其中的玄妙。
夜,变这样的过去了。
朝阳初升,苏锦歌与秦云谦来到了城中。先买了一套舒适的马车,并两匹好马。他们并没有在此处落脚点的打算。四处走走,才能有希望寻到回去的契机。若是寻不到契机,他们也好找一处灵气较为浓郁的地方落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