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一起回家

这也难怪三个杀手有所大意。

从正常人的角度来思考,练功讲究的是循序渐进。

一名普通人,要把功力练到骨髓,达到外劲巅峰的层次,没个十年八年是很难达到的。

除非是最最顶尖,最最稀罕的一些奇葩天才!

不过这种天才很讲究遗传天赋,也就是说,这种奇葩天才,多半是武学宗师的后代里才有可能产生……

而王通,背景很清白,也很简单,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罢了。

对于这样一个高中生,十六七岁的年龄摆在那里,即便有些本事,又能厉害到哪里去??

这是人的一种思维惯性。

更何况,从之前十三号身死处的打斗痕迹,也不难看出,那个名叫王通的高中生,实力应该是在外劲中等的层次。才把外劲练到筋肉而已。

而他们三个杀手,一个是外劲中等的实力,另外两个更是外劲巅峰!

如此恐怖的战力,去对付区区一个高中生,未免有点杀鸡用牛刀的感觉……

只不过。

世界上有某些极为顶尖的存在,只要他们愿意,便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比如,洛紫衣!

在西单区的别墅之中,洛紫衣让王通潜修苦练,每当王通跌打损伤之时,她除了用特殊药酒擦拭之外,更是利用本身的暗劲,助其疗伤。

时间一久,王通在潜移默化之中,受到洛紫衣影响,整个人发生神奇的蜕变,倒也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无疑,洛紫衣这种级别的存在,显然不是这些杀手所能想象的。

……

下午的课,是英语课。

王通很喜欢语文课,喜欢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不过对于英语,却不怎么感兴趣了……

但作为班级的尖子生,王通就算对英语不感兴趣,却也不曾拖了后腿。

英语课过后,是历史课。

王通对于历史课还是很感兴趣的。

比如。

他很喜欢战国时期的荆轲……

风萧萧兮易水寒!

他去刺杀秦王嬴政,可以说不论成功与否,都是必死的局面。但是荆轲为了报答太子丹的恩情,也为了国家大义、拯救天下黎明百姓,甘愿以身殉国。

这份孤独与决然,令王通拍案叫好!

王通也很喜欢三国时期的诸葛亮和曹操……

诸葛亮本是平民,却能让刘备三顾茅庐,令五虎将甘拜下风、心服口服,光从这些信息,便不难推断诸葛亮该是何等的谋略与睿智!

“运筹帷幄于帐中,决胜于千里之外!”

这句话指的,就是诸葛孔明。

书上说:“卧龙、凤雏,得一者可得天下!”

只可惜,刘备得到了卧龙,也得到了凤雏,却并未得到整个天下……

而曹操,也是王通很喜欢的一个人物。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短短的十四个字,可以说是曹操这一代枭雄的鲜明写照。

战国时期,狼烟四起,唯有这等枭雄,才能拥有大成就,大事业!

曹操没有刘备的懦弱无能,却有着同样的礼贤下士;没有孙权的优柔寡断,却有着同样的唯才是用。

真正的曹操,绝对是一个有勇有谋的豪杰!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这一首抑扬顿挫的《短歌行》,便足以证明,曹孟德愿结交天下英雄豪杰的那份诚意!

只可惜,世人多认为曹操是个奸雄罢了。

而且,还多半是个残忍心黑的奸雄。

但,如果曹操真的像世人口中那般嚣张跋扈,三国时期那么多谋臣勇将,英雄豪杰,又岂会投到曹操的帐下?

他们并非弱智,唯有看出曹操那份一统天下的豪情壮志,才会甘心辅佐!

三国时期,魏国最强。

不论是谋臣,还是猛将,魏国的数量,可以说比蜀吴两国加起来还多!

而曹操,翻翻他的历史,不难发现,他又何尝不是白手起家??

……

看到历史上对于曹操的诸多恶评,甚至嘲讽,王通心中很是为之打抱不平。

最后一统三国,建立晋朝的人,是司马懿的孙子司马炎。而司马懿的后代能有这般本事,靠的是曹操时期保存下来的实力。

说到底,如果在三国乱战之中,非要选出一个赢家的话,那么这个赢家,不是刘备,也不是孙权,而是曹操……

一下午的课,王通一边听老师讲述三国时期的故事,脑海中一边浮想自己的判断,不由得一阵激荡。

如果有朝一日,自己也能穿越到一个前所未见的世界,那里诸侯争霸,狼烟四起,是不是也能拉拢谋臣,收服猛将,创造属于自己的异界帝国??

想到这些,王通深深的吸了口气。

“世界上真的有穿越么?或者是破碎虚空?曾经听人说,太极门创始人张三丰最后是凭借武力,破碎虚空了。如果真是这样,虚空的彼岸,又会是什么?……”

想到这些,王通摇摇头,没再继续想。

因为想了也是白想。

他现在还只是内劲层次,连化劲都没到。

也许唯有洛紫衣那种级别的存在,才有资格去考虑破碎虚空的事情……

但王通并不知道,有朝一日,他这个破碎虚空的愿望……居然,真的实现了!

……

下午放学后。

王通叠好课本后,正要起身回家。

这时,新同桌丁小樱低声道:“王通,我可以跟你一起回去吗?”

“呃?”

王通一愣,问道:“能告诉我原因吗?”

这么一个校花级别的大美人陪着自己回家,虽然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但王通的父母看见,一定会认为他早恋了。

虽说父母并不反对早恋,甚至有所鼓励,但是那样一来,父母就会更加关注王通在学校的事情,以免他早恋过火。

王通作为青春期的少年,并不希望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父母的关注之下。

那种关注,就像是被剥夺了自由的鸟儿,困在笼子里一样。

而在省城西单区向洛紫衣学功夫的那二十二天,大概是王通自从上了初中后,最为轻松快乐的时光。

即便每一天都很累,但是很自由,很畅快!

“原因?”

丁小樱脸色微红,呐呐了半晌,方才说道:“苏老师说,我放学后,跟你走在一起,会更加安全……另外,我想认识一下你家的位置,这样到了暑假的时候,我就可以专门找你练习功夫。”

专门练习功夫?

这个理由倒是不错,可是,以她这般娇弱的身材,只怕要练出好功夫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啊……

“苏老师的身手也相当不错,她不肯教你么?”

王通问道。

这也是他一个比较疑惑的问题。

按道理来说,如果丁小樱的父亲,也就是f市的市长,他真想保护好自己的女儿,那么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让丁小樱自己学得一身好本领!

以一位市长的能力,找几个好师傅,应该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丁小樱看了王通一眼,说道:“苏老师的功夫是搏击与杀人,她说没父亲的同意,不能教我。”

“呃,好吧……”

王通无奈道。

“那……你同意我去你家了?”丁小樱有些欣喜的试探道。

王通哭笑不得,点头道:“我家里又不是龙潭虎穴,你去了也没多大关系。”

就这样,两人一起离开了教学楼,结伴走出校外。

途中,许多学生都看到了这一幕。

“咦,是不是我看错了?那个跟男生走在一起的妹纸,是丁小樱??”

“没错,是丁小樱。她居然有男朋友了,天啊,我可是暗恋了好几个月啊!!”

“唉,太可惜了,丁小樱可是公认的未来校花……居然就这么被别人采摘了,可恶,实在可恶!”

“那男生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我记起来了,是前一段时间篮球表演赛上的王通!当时他还在足球队队长的身上进行了一次骑扣,可以说是出尽了风头。难怪丁小樱会看上他。”

“哼哼,我听说足球队队长这段时间休学了,估计是要找社会上的人,来报复王通吧??”

……

众人议论纷纷。

王通功夫练到内劲层次,耳力敏锐,可以清清楚楚的听到不少对话。

当他听到足球队队长休学,要找社会上的人来报复自己的时候,眉宇间不由得流露出一丝冷意。

当初他面对足球队队长的屡次找茬,可以说都已经手下留情了。

如果他真的不识好歹,那么,王通不介意下点狠手!

当两人走出校外的时候。

王通突然有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

这种感觉他以前也感受过,但是,这一次的窥视感觉,很轻微,但却明确的存在。

这意味着,这一次窥视他的人,是高手。

至少,不会比那个杀手十三号弱!

比杀手十三号还要厉害的人物,自然是更加厉害的杀手。

看来,那个“强哥”所率领的杀手组织,终于是忍不住,要对自己动手了啊?

短短的一瞬间,王通已经想明白了许多关键。

“王通,怎么了?”

丁小樱看到王通忽然停下脚步,像是在思考什么问题,不由得好奇问道。

“没什么,我们继续走吧。去我家有一条捷径,今天我带你走走。”

王通轻轻一笑,说道。

他不但感应到有人窥视,而且从那种隐晦的目光之中,王通可以感觉出对方的实力,并不如自己。

最多,也就是外劲巅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