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三十七章:就当被疯狗咬了
耿傲微微一愣,他有些没想到岳重这么好说话。.d.
在耿傲看来,岳重既然能够让沈心翼认同,肯定有他厉害的地方。年纪轻轻就出类拔萃,想必是很傲娇的。
不过无论从岳重的动作还是眼神中,他都没有看到任何自认不凡。
相反,岳重非常实在。
“哈哈哈,爽快,喝!”耿傲大笑一声,直接跟岳重碰酒。
两人咕咚咕咚便是将酒碗里面的酒喝了一个底朝天。
看到岳重喝酒痛快,耿傲也是来劲。
最喜欢这种喝酒实实在在的人,喝起来有劲儿。
“再来!”耿傲给自己以及岳重倒满酒后说道。
“好!”岳重也不矫情,端起来跟耿傲碰了一下之后仰头就灌。
跟萧瑟喝酒喝多了,岳重现在也是好爽的很。
几碗酒下去,耿傲跟岳重俨然已经熟络了,话也多了起来。
“那个不二兄弟,我也敬你。”耿傲身边两个家伙也是说道,这个岳重似乎挺好打交道的。
这两人岳重也都知道名字。
一个叫卞军,一个叫卞兵,是两兄弟。
“军哥,兵哥,喝着。”岳重也是不客气,说u跟卞军卞兵两人碰碗,接着就喝起来。
卞军和卞兵两个人的性格很像,都是那种闷~骚型。
平时不爱说话,不过几碗酒之后那性子也是爽朗的很。
四个人喝了几轮下来,都是已经称兄道弟了。
土婆婆坐在一旁,既不跟恭叔克一道,也不跟岳重他们喝酒,只是冷眼看着周围的一切,眼神微微眯着,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看到岳重跟耿傲他们混得熟络,恭叔克心中有些不爽,同时也有些不屑。
“几个手下败将。”恭叔克冷笑道。
他们能够坐在这里,就是因为击败了耿傲这些人。所以,恭叔克说的话倒也不错。只是酒桌上说这话,显然是有些不给耿傲等人面子了。
听到恭叔克的话,耿傲脸色微微一变。
他之前就是败在了恭叔克的手上。
而卞军则是输给了冯战,卞兵败在了埃米尔手上。
“这世道么,总是物以类聚的。”冯战也是不屑的说道。
“冯兄,人家失败者找点共同话语,你就别打扰了。”埃米尔朝着冯战说道。
“嗯,也对。”冯战哈哈一笑。
卞军卞兵以及耿傲都是眼神微沉,要不是因为考虑到大局,他们早就翻脸了。不就是赢了他们一招半式呢,真要生死相向,还说不准谁死谁生呢。
岳重则是连连摆手。
“耿哥,军哥兵哥,别生气别生气。”岳重说道。
岳重嘿嘿笑了一声后说道:“这被疯狗咬了一口,咱们总不能咬回去对不对?放宽心啦。”
众人都是一愣。
紧接着,耿傲三人都是大笑了起来。
“不二兄弟这话在理,来劲儿!”耿傲极为豪气的说道。
“我卞军算是遇到知己了,二弟,跟不二兄弟喝酒。”
“放你狗屁,你才是我二弟rads;。”卞兵怒道。
两个人是双胞胎,这谁是哥哥谁是弟弟是从小争到大的。
土婆婆脸上也是有些微微的笑容,这岳不二真是胆气冲天啊。
至于恭叔克三人,脸蛋已经黑的跟焦炭一样。
更可气的是,他们还不能发作。这毕竟是沈狂风的宴会,这要是闹起来,沈狂风估计会发怒。
宴会大概持续了两个小时,场面还算是和~谐,并没有生出什么乱子。
“城主大人,我等先告退了。”宴会结束后,恭叔克直接便是拱手跟沈狂风说了一句,然后便转身要离开。
“恭叔兄,记得明天出发去猎兽。”沈狂风立即说道。
“知道了。”恭叔克也没有回头,应了一声直接就走了。
至于冯战和埃米尔,他们现在都已经成了恭叔克的狗腿子了。恭叔克都走了,他们便也告退了。
看到三个人离开,沈狂风微微摇头。
这恭叔克还真是傲气的很,虽然确实有实力,但也着实是有些太不知进退了。
不过沈狂风也就想想,完全没有放在心上。恭叔克又不是自己的属下,他管不着。
倒是那岳不二,这小子似乎很上路子啊。
沈狂风不禁看向岳重和他手下那三个掌控高手,四个人已经喝成了一团,勾肩搭背,抱着酒壶,一边喝一边聊人生谈理想,很要好的样子。
“哎,这时间过得可真是快!”耿傲看到人已经散得差不多了,不禁是埋怨了一句。
“是啊,没喝够!”卞军喊道。
“我才喝到一半。”卞兵也是扯着嗓子。
“你们几个行了,明天还得去狩猎那红眼野兽,今晚都好好休息rads;。”沈狂风说道。
沈狂风都发话了,耿傲几个自然是要听令。
“那个啥,不二兄弟,搞定了红眼野兽,我们怒喝三天三夜。”耿傲冲着岳重说道。
“对,不喝个三天三夜不痛快。”卞军和卞兵同时说道,不愧是双胞胎,连说话都一样。
岳重摇了摇手指道:“最起码五天。”
“草啊,说好了啊,不喝不是真男人。”耿傲现在对岳重那是相当的喜欢。
岳重嘿嘿笑了几声,然后站起来有些摇晃的走到沈狂风面前抱拳道:“城主大人,这个,我就先回去了。”
“好。”沈狂风点点头,“别忘记明早出发。”
“不会忘记的,城主大人放心啦。”岳重摆摆手告别。
然后便是一步一摇的朝着后院走去。
“城主,老身也告退了。”土婆婆跟沈狂风说了一句后便是快步离开,似乎是追着岳重而去的。
看着土婆婆离开的背影,沈狂风微微皱眉。
“心翼,你悄悄跟上去,这土婆婆恐怕不简单啊。”沈狂风冲着身边的沈心翼说道。
沈心翼展颜一笑,然后嗖的一下便是消失在院子里。
沈狂风苦笑,他哪里看不出来沈心翼对岳不二的好奇,他只是希望自己这妹妹不要陷得太深。毕竟你已经三十七八了,而那岳不二,连三十岁都不到啊。
更何况,这个年轻人身上有一种强烈的自信,估计也不是什么简单角色。
岳重走的不快,一边走着还一边哼着小曲。
嗯,还是那首挖矿工之歌。幸好他唱得不是很大声,不然的话估计要吓死一群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