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追杀

撤退的事情瞒不住任何人。

孟超的所作所为,完全可以用两个成语形容: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在一开始的时候,被留下来当替死鬼的邯郸兵确实没发觉,还在军官的督战下,奋力攻打辟雍,为此至少留下了百余具尸体。

但守军居高临下,在城头鏖战的督伯杨宝率先发现了敌军的动向,他稍稍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决定上报。

糜晃、邵勋闻讯,立刻上城头观瞭。

“确实在撤退。”邵勋看了一眼就明白了,随即若有所思。

才攻城两天,就着急忙慌地撤退,甚至连晚上都等不及,其中一定有原因。

其实也很好猜。

一个是主观方面的因素,即孟超不想打了,不想拼光自己的实力,不值得。但这才过去两天不到,是不是过于仓促了?

另外一个则是客观因素了。其他战场的局势出现了不利于他们的重大变化,以至于不得不撤退。甚至于,形势很危急,晚走一点都可能遭受灭顶之灾。

这败得有点惨啊!

“督护,八成建春门那边有结果了,王师大胜,贼军惨败。孟超畏惧,不得不撤。”邵勋当即说道:“仆请调兵追击。”

糜晃稍稍犹豫了一下。

有必要追击吗?万一敌人使诈呢?击退敌军,守住辟雍,即便无功,肯定也是无过的,就这样安安稳稳不好吗?

不过他没犹豫太久,很快就同意了:“你做主,我信你。”

如此干脆地答应,原因有二。

其一是之前答应军事方面邵勋做主,食言自肥不是他的风格。

其二是深层次的野望,他出身东海糜氏。这个门第在后汉末年首次发家,但那会其实算不得什么大族,撑死了比较有钱,是个地方豪强、豪商,政治上的地位不高。

后来糜氏还分过一次家,一部分族人跟随刘备入蜀,一部分人留在徐州,就是糜晃的祖先了。

现在的东海糜氏,经过累代经营,勉强有了个门第,不过别说比不上琅琊王氏、闻喜裴氏这些第一等豪门了,离颍川庾氏都有很大的差距。

他的内心深处,其实是有点自卑的,同时也憋着一口气,想要让王导这种人看看,我糜晃也是能够建立功勋的。

老好人也有倔强,也有追求,关键时刻也能豁得出去!

“那就请督护坐镇辟雍,为我掠阵。”邵勋点了点头,随即扭头看向杨宝,道:“杨督伯,立刻挑十余大嗓门军士上来呼喊……”

杨宝被他看得心中一突,下意识堆起笑容,道:“我这就去找人。”

不一会儿,十几个人顺着梯子登上墙头,在邵勋的指导下,冒着敌军的箭矢,大声呼喊道:“孟超跑了!孟超跑了!”

呼喊一出,开阳门大街上一片哗然。

那些邯郸兵早就攻不下去了,此时听到守军呼喊,下意识就停了下来,面面相觑。

邵勋哈哈大笑。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孟超从明堂那边跑路,并不难以求证,邯郸兵很快就能知道他们当了替死鬼的事实,届时不炸才有鬼了。

邵勋飞快下了城头,喊来陈有根、李重、黄彪、吴前、庾亮、徐朗等人,道:“把能动弹的都给我召集起来,出去追杀。”

众人一愣,但没有丝毫迟疑,立刻喊人去了。

片刻之后,大概三百人集结完毕。

邵勋想了想,又让吴前挑了五十名年岁较大的少年,持械出战——仗打到这份上,也该锻炼锻炼他们了。

邵勋点兵的动静不小,安置在辟雍内部的百姓纷纷涌来,默默看着。

庾亮之父庾琛一贯深居简出,这会也带着家人出了玄堂,静静看着即将出战的军士们。

庾文君站在娘亲毌丘氏身后,亮晶晶的眼睛找啊找,最终锁定在一人身上。

“但随我行!”此人又扎起了红抹额,将重剑插在背后,手里提着弓,一副睥睨天下的做派。

几乎已经成为他亲兵的王雀儿甚至牵了两匹马过来,神情严肃。

庾文君捏紧了手里的绢帕。

战争对她而言是灰暗的,而那个人所带来的胜利消息,是灰暗日子中为数不多的色彩。

就像是一道阳光,刺破了所有黑暗。

他可别死啊。

“但随我行!但随我行!”陈有根等人齐声大呼。

庾亮也情不自禁地喊了起来。气氛到了,在这个时候,再没有什么世家、豪强、军户、百姓之分了,所有人都是并肩杀敌的袍泽,都是同生共死的弟兄——至少在这一刻是这样的。

徐朗的嘴跟着嗫嚅了几下,见没人注意他后,不再扭捏,呼喊的嗓门越来越大。

大门后的障碍很快被搬开,早就破损不堪、多有烧焦痕迹的木门被从内部打开。

陈有根抢在最前面,一跃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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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兵是真的崩了。

拿不战自溃来形容他们都算轻的了,在得知自己当了替死鬼后,震惊之后便是绝望乃至愤怒。

一部分人沿着开阳门大街直接开溜,一部分人则冲进了明堂,嘴里咒骂不休。

辟雍守军紧随其后,大声喊杀,士气爆棚。

在这一刻,再懦弱的追兵也成了勇士。

在这一刻,再勇猛的河北人也成了懦夫。

局面从开始就是一边倒。

邵勋策马冲入明堂,左右开弓,接连射毙数人,很快追上了拥挤在西门处的河北逃兵。

门不大,逃跑的人又争先恐后,挤作一团。

河北骑兵都弃了马儿,扔掉甲胄,拿刀左劈右砍,在同袍的惨叫声中夺门而出。

邵勋翻身下马,抽出重剑,如同天神下凡一般冲了过去。

在他身后,大群勇士紧紧跟随,满脸狰狞,杀声震天。

河北兵挤得更猛了,压根没有抵抗的心思。

“墙列而进,墙列而进忘了吗?”李重看着阵型有些前后脱节的己方士兵,大吼道。

队列很快整好,锋利的长矛成列捅了过去。

闷哼、惨叫声不断响起。

有敌兵痛哭不已,很快就被一矛钉死在墙上。

有敌兵跪地求饶,当场就被枭首,血流了一地。

有敌兵拼命往前挤,背上很快就被长枪捅入,挤着挤着就无力倒下。

更多的人一哄而散,试图逃得一命。

邵勋的重剑上下飞舞,所到之处,残肢断臂满地都是。

陈有根换了一面大盾,护在邵勋前方,环首刀时不时来上一下,必有斩获。

说真的,他很久没遇到过如此痛快的厮杀了,敌人都不怎么反抗的。

他现在愈发感受到,跟对人是多么地重要,甚至可以改变命运。

那就——杀!

杀杀杀,谁跟督伯作对,我就杀他个底朝天。

杀到别人怕,杀到自己怕,看看能不能杀出个名堂。

少年王雀儿手持一杆长枪,立于邵勋右侧。

他不像陈有根那么勇力过人、生死不惧,更没有多少基础。他是邵勋当上队主之后,才正儿八经接触严格、科学的军事训练的。

他不懂什么大道理,就知道督伯对他好,因此十分听话、百分感激,习文之时非常用心,训练之时苦学长枪刺杀之术。

是的,他的绝大部分精力花在长枪上面。数百个日日夜夜,就练习着那么十几个单调的动作,此刻在战场上,常年累月训练的成果展现了出来:

枪出如龙,简练、快捷、高效,这是“邵家班”的风格——不要浪费力气,战场上的体力是很宝贵的。

王雀儿毫不留情地刺杀着每一个试图靠近督伯的敌人,无论他有意还是被迫。

刺杀的人多了,他心中甚至升起了几点感悟,隐约觉得自己可以提前判断敌人行动的方向、下一步可能的动作。

这是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通过敌人的步伐、表情,辅以战场上的大势,提前下手,一击毙命。

他尝试了几次都成功了,简直爱上了这种感觉。

督伯杀人,有一种独特的韵律美感,很多时候像是敌人把脖子送到他的刀上一样,王雀儿以前不明白,现在懵懵懂懂揭开了一层面纱。

邵勋靠的是经验积累,王雀儿却是天赋,二人殊途同归,都是一样的杀人机器。

明堂西门处的敌兵很快被清除一空。

邵勋踏着满是残肢断臂的血泊地狱,来到了平昌门大街上。

远处可见仓皇逃跑的敌军背影,孟超的将旗隐约夹杂其中。

“收拢马匹,给我送来!”他下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