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 第一团队/王一生线
……你到底是什么人物?
有一种力量,
它总是想作恶,
又永远在造福,
我就是它的一股。
——歌德《浮士德书斋》
……
……
我叫王一生,是江苏省城南高中二年级学生。
据我妈所说,因为地下赌博,我爸自我小就抛下我们远走高飞,而我妈因为做过偏瘫性脑瘤手术,长年卧病在床,从小,我和我的两个妹妹相依为命。
我有两个妹妹,分别比我小两岁和四岁。大一点的叫王雨烟,小一点叫王梦雪。我叫她们烟烟和阿雪。
我的两个妹妹从小很乖巧听话,也很长得漂亮单纯。
小的时候,我坐在沙发上,她们时常粘过来,一左一右地坐在我的大腿上,抓着我的手,眨着凝黑色的大眼睛看着我,用稚嫩的声音纯纯地问我说:哥,我们两个,你更喜欢谁啊?
或者挠着我的痒,说:哥,长大后,我们一起做你的新娘,好不好?
那时候,我真的觉得她们真的好傻,好可爱。
值得我用一生去守护。
那时候,虽然过得清苦,但是我真的觉得那是我这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
因为我妈不便下床,所以从小我们三个就轮流照顾母亲,并且相依为命。
就这样,我读完了初中,又上了高中。所谓不破不立,狂雨出青竹,暴雪助高松,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因为家庭负担比较重,所以我从小学习非常用功,课余的时间全都花在学习和照顾家人上,此外,瞒着我的家人,我也利用我闲暇时间开发的可以整合Vagrant等开源工具的Atlas云服务工具或者为大学生、研究生以及博士生代写期刊论文、毕业论文赚外快,我写过《氢负离子在几个腔中的光剥离》、《全息方法计算小秩的环数和估计黎曼空间内曲线平均秩的界》、《基于对称性的无穷维量子力学系统的建模与控制问题研究》、《基于GARCH-VaR模型和多空投股票策略的对冲基金市场风险度量研究》等著名学术论文。我的学习成绩也是极端的优秀。双休日的时候,我还会去家附近的娱乐会所打工补贴家用。
但是,因为妈的治疗需要巨额的费用,即便我赚了不少外快,家里依然入不敷出,照顾妈妈,也不免耽搁我的日常学习和智力发展。
当我上高二时,我18岁,而我的大妹已经16岁,读初三,而我的二妹现年14岁,还在读初二。
而就在那一年的年关,我被卷入了美夜子举办的“上帝游戏”之中。
这,也是一切的开始。
湿潮的空气,阴寒渗人的温度,没有风,有的只是四周伸手不见五指的黏稠黑暗。
空气中带着些青苔、湿土的气息,还有些许生物腐败的地方,脚踩在地面上,明显具有一定的弹性。而在我的四周,则是传来了人的呼吸声与心跳声,根据这些声音的位置、强度、音色和频率,我基本可以锁定周围六个人的所在位置、性别和大致体型。
综合以上,我可以基本判定,此刻,我一定是在某个山洞或者地底洞穴之中。这个洞穴并不是封闭的,因为当我后退了三步,背部撞到了岩壁时,洞穴中的回声是从高到低的锐减趋势,如果是封闭洞穴,则声音会因为回声叠加效果而放大。
我现在,被美夜子传送到了某个有出口的洞穴之中,而且,在我的周围,有六个人,而且,从呼吸声音从右下方传来的效果看来,之前在闵可夫斯基空间里大杀特杀的那个矮子也和我在一个队伍里。
所以,为了防止他对我展开突袭,我的第一件事就是背靠墙壁,缩小可能被偷袭的空间。
只是,当我背部撞到了墙壁时,我才发现和我做出同样举动的并不只有我一个人,我的身旁,还有另外两人做出了同样的举动。
不过,我现在还不能出声,我必须保持沉默,因为现在四周一片漆黑,那个叫御镜堂的矮子并不知道我们之中谁是队长,按照美夜子的说法,如果一个队伍的队长死亡,则整个团队都会覆灭,既然御镜堂和我一起来到了这里,已经足以说明他是我的队员。只要我先不暴露自己的脸,那么在黑暗中御镜堂就分不清其他人到底谁是队长,他就不敢随便开枪攻击,因为如果误杀了队长,他也会一起死。而我要做的,就是寻找机会,伺机而动,在御镜堂没有准备的时候制服他。
但是就在这时,洞穴之中却是突然响起了一道惊天动地的枪声!
“呵呵,都不开手机灯照明,是想伺机制服老子对吧?都打开,给老子打开手机!”御镜堂那粗野的声音传来。没想到这个矮子也算到了这一步,这家伙果然够阴毒。
一滴冷汗从我的脖颈之上缓缓爬落而下,我下意识地提了提衣襟,裹紧了内衣里那本书。
“是吗,呵呵,有意思。我就是队长,我是王一生。”无奈之下,我打开了手机,照亮了我自己的脸,“御镜堂是吧?我必须要提醒你一句,从现在开始,你的生死就在我手里,如果你敢不服从我的命令,我可以直接自杀。当然,你也可以对其他人开枪,但是同时我也有转移我的队长权限的资格,不管你现在打伤了山洞里除你之外的六人中的谁,只要没一枪打死,我都会把队长权限转移给他,等到那人死了,大家就是一起同归于尽。所以,给我乖乖收起枪吧,还有,其他人,都给我拿出手机,不用隐瞒自己身份了。”
很显然,周围的人没有一个是头脑简单的人,得到我的承诺,周围的手机灯光陆续亮起,我的目光迅速在这个洞室之中略过,很快就确认了在场的人的身份,
和我一同背贴洞壁的是之前那名头戴灰色兜帽手提红枣叫尉文龙的男子,而如我所料,站在洞穴中央具有最广的射击范围的是那个叫御镜堂的矮个子男子。而在洞穴的其他角落,则是分布着另外几名之前我在美夜子的空间之中见到过的人。
一名是那位行动优雅身材修长的美男子,叫司伏见。
一名是那位身穿青袍,嘴唇殷红的云发女子,凝霜皓腕之上,则挂着一串醒目的青梅。
一名是之前那位处变不惊的青袍道士,此刻他正双手合十,双目半闭半阖地站在御镜堂身后两米处。
最后一名是一位穿着西装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下巴留着细碎胡茬,从他那蓝色的眼睛、直长的鼻梁与棱角清晰的面部构架判断,他应该是欧美人,他着装端正,西装内部是一件白色宽领衬衫,还系着红色领带,基本可以推测他是知识分子和高层工作者。
我看了一旁的尉文龙一眼,然后缓缓地朝着举着手枪咧嘴面对着我的御镜堂正步走去,然后淡淡地环顾四周,沉声道:
“从现在开始,你们所有人必须服从我王一生的命令,不然——”
我直接走到了御镜堂的面前,让御镜堂的枪口对准了我的腹部。
“就是死,知道么?”
“哈哈,小巴辣子倒是挺拽是吧?毛都还没长齐就跟你爸爸学唯我独尊?就算老子杀不了你,信不信老子射断你的腿让你下半辈子汤轮椅?”御镜堂狂中带笑的声音再次响起,但是我却是缓缓伛下了身,将额头贴在了他的枪口之上。
“是吗,敢开枪的话,就试试吧。”我淡淡地一笑,静静地凝视着御镜堂的豆子眼,“快,扣动扳机,御镜堂。还是说,需要我帮忙?”
看到我微笑的表情,御镜堂的脸色凝沉下来。
而一旁的司伏见却是笑了起来:
“呵,顺便让我再插一句,御镜堂,你的两把手枪都是英国韦伯利左轮手枪,转轮容弹是六发,第一把在闵可夫斯基空间射了四发子弹,而现在这把则射了三发子弹,两把手枪的子弹剩余数分别是两发和三发,子弹数并不足以杀死我们这里所有人,以你的体魄,我想就算你杀了其余人剩下的人也足以制服你。”
而站在一旁的尉文龙则是淡定地吃着红枣,不紧不慢地道:
“从之前在闵可夫斯基的射击来看,由于左轮手枪的后坐力和转轮转子弹需要耗费时间,你每发子弹之间的时间间隔是一到两秒,瞄准目标转身定位需要一秒,也就是你射死一个人至少需要两秒以上的时间,有了这个时间差,你最多能杀死两个人,剩下的人就有充裕时间制服你。”
尉文龙和司伏见的话让我略略讶异,但是我很快就平复了下来,能被选入这场上帝游戏之中的人,都不是等闲之辈啊。
“哈哈哈,真是一群有趣的家伙,真以为我会怕你们的威胁,老子可是个疯子,不讲什么规则道理,刚刚才杀了三个人,手瘾还没过呢!”御镜堂把枪口抵在我的额头上,桀骜不驯地笑道。
“呵呵,真是一尊敢于鸡飞蛋打的小佛爷,不过你的这番话倒是不对哦,你方才杀人,可不是什么疯狂的壮举,换做是我,在那番情景之下也会做出这般作为呢。”这一次,轮到了青袍的窈窕女子发了话,她轻轻地将纤细滑长的指尖划过了猩红色的嘴唇,唇角绽放出丝丝笑意。“你说呢,那边那个穿西装的?”
“呵呵,你们这几只人类真是有趣啊。呵呵呵呵。”被青袍女子点名,那名戴着眼镜的教授打扮的中年男子推了推眼镜架发话了,浑厚而深沉的声音响起,
“自私基因聚合的生存机器总是寻求最大的生存概率,刚才这只矮小的人类所做的行为,的确符合生存几率最大化原则。让我们计算一下吧,第一、参加比赛的一共是四十九人,七个队伍,每个队伍七人,但是当时在场的有五十人。第二、美夜子说了要选择一个人淘汰,但是一直到倒数计时把选手送入世界时还没有淘汰一人,所以可以确定美夜子会在最后一瞬间才选择一人淘汰掉。第三、美夜子没有公布淘汰谁,所以谁都可以被淘汰,所以,假如美夜子一开始决定淘汰的是蒋永强,但是如果御镜堂杀死了司伏见,那么为了让七个队伍保持人数平衡,美夜子就会重新安排要杀死的人,比如把原本应该杀死的蒋永强塞入到王一生团队之中替代司伏见的位子。所以御镜堂的作法:一避免了自己被杀,二减少了竞争对手。第四、御镜堂不怕自己因为队长死了自己会死,因为美夜子一开始就安排了第五十个人不加入任何队伍,也就是说有一个位置注定空缺,御镜堂只要最后残留的人数是七的倍数,美夜子就会不得不为了保证人数均衡而保护自己,而如果是二十九人,那么御镜堂自己有可能会死,但是如果正好是二十八人,那么御镜堂基本不会死,因为四个队伍正好二十八人,这也是御镜堂敢赌一把杀死蒋永强的原因。第五、因为美夜子一开始就要杀死一人,而御镜堂有办法让自己不变成被杀死的那个人,所以御镜堂需要考虑的只是自己队长死了之后自己死亡的情况,也就是万一美夜子钦定第五十个人只有她自己能杀其他人都不准杀死的情况,而这种情况下自己杀死七个队长中的三人,是有七分之三的概率让自己死亡的,因为这第五十号人已经在被美夜子杀死之前受到了美夜子保护了。第六、御镜堂先动手杀人某种意义上是划算的,因为某种意义上来说世界之书就是手枪,等到你的对手攻略了世界学会了怎么用手枪和你对抗再杀人跟对方还是不会使用手枪的新人时杀人是不一样的,先动手胜算高多了。第七、连御镜堂有手枪而且可能会杀人都没有意识到的人不是圣母就可能是智商和警惕心不足,所以御镜堂先杀死弱智队长也是一种聪明的表现。”
我静静地看着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中年男子,微微眯起了眼,随即笑道:
“不但说着一口流利的中文,而且还用‘只’作为形容人类的量词,看来也不是等闲之辈呢。”
西装中年男子轻蔑地笑道:
“人类的基因本来就不比任何生物高贵,要比基因复杂度,人类基因还不如西红柿,这种低级生物有何可以自称高贵的?”
“无量寿佛。御施主,敬人者,人恒敬之辱人者,人恒辱之。往生之孽,来世之报。且莫徒添身上孽债魔性。”青袍道士目视着右手食指指肚搭在扳机上的御镜堂,声若洪钟地道。
“哈哈哈哈,有趣,太有趣了,真是太有趣了,不愧是能跟老子分到一伙儿的人,果然脑子都够精,不是三两斤的半桶水。老子就暂时认了你们这班妖孽。反正成仙的名额有七个,老子还不愁急着跟你们翻脸!”
说着,御镜堂对准我眉心的枪口缓缓移去,左手掰开了转轮,取出了其中的三发子弹,然后塞进了裤袋之中,同时他又左手一翻,从上衣袋中翻出了另外一把左轮手枪,紧接着他一手持枪对天,扣下了扳机。
两声如若雷龙的枪响后,御镜堂轻描淡写地收回了枪,放入了上衣袋中,丑陋的脸上露出狞笑面朝着我道:
“好了,该打的枪老子打了,剩下的子弹也收起来了,够表示老子的诚意了吧?姓王的小子,老子告诉你,虽然那个叫美夜子的婆娘把书给了你,但是别以为老子会把你当队长,咱们,不过是利益合作关系,懂?要是做出什么让老子看不顺眼的弱智举动来,老子照样一枪打烂你的鸟。”
我轻呵一声,浅笑道:
“《晏子春秋霸业因时而生》曰:识时务者为俊杰,通机变者为英豪。御镜堂,你还算是个灵机通变的枭雄。我王一生给你一句话,只要你活着一天,就不会看到我做蠢事。而且,我奉劝你一句,嗜酒如命的你还是少喝酒,免得酒精限制了你的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