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风邪雨
老秃洁身自好了无数年,从没被女人这么勾搭过,没有反应过来。
这种眼神,好像在哪里见过,需要遥想当年,还是少年的时候。
曾经的他,也是满头乌黑靓丽的头发,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是村儿里第一美男。
村里,有朵村花儿,好像叫阿娇,阿娇之美十里八乡都排得上号儿,追求之人能从本村,排到临村,中间隔着一条大河,两座小山,还有弯弯曲曲的十八弯,就这,也挡不住少年躁动狂放的心。
一大早,他们就会成群结队,背着山里打的野味,河里捞的河鱼河鲜,前往阿娇家探望,说是探望,其实,是少年们想看看,阿娇的秀丽容颜。
他们可以不吃饭,不喝水,但是若看不到阿娇,一天好像白活了。
这其中,就有老秃,虽然老秃是村里第一美男,但是颜值能与之相抗衡的,不在少数,因此,优势不明显,特别是有一天,村里第一丑男得到了阿娇的接见,留他喝了一杯茶,彻底打破了这种格局。
大家不知道为什么,阿娇会见长相那么猥琐,磕碜的男子,这在他们心里,根本就是对美的亵渎啊。
一时间,少年们议论纷纷,将第一丑男捉住,绑在树上,一顿拷打,终于得到了想要的答案。
原来,阿丑只是替阿娇办事,去断天崖为她采一株药草,他去阿娇家里,只是为了送草药。
对于这个答案,所有人都很满意,他们坚信,他们的女神,断不会看上这种碍眼的东西,断天崖凶险无比,去者九死一生,让他去,合情合理,死了也不可惜,毕竟,在这个以美为尊的村子里,美是第一序列。
水落石出,事情告一断落,少年们每天孜孜不倦地送各种山里的特产,对阿丑与阿娇来往,放下了戒心,直到数年之后,阿娇跟着阿丑去了城里,成了阿丑的夫人。
此事,在十里八村掀起了轩然大波,不少倾慕者想去问个究竟,结果无功而返,他们连城门都进不去,只打听到,阿丑是城里的大财主儿,在城里有很多产业,其中最出名的,就是山味斋,专卖各种山中野味儿,都是天价。
......
爱了多年的阿娇,成了别人的女人,老秃失了恋,但他始终不明白,为什么,阿娇那么美的人儿,会委身于阿丑为妻。
从此,老秃醉心于酒,沉迷于酒中,终身未娶,没想到,竟然在迟暮之年,以酒入道,踏出红尘,入了真道,走上了一条村里人,想都无法想像的道路。
经过了红尘百炼,他终于明白,当年的阿娇与阿丑合谋,倒卖少年们送去的山货,阿丑只是阿娇的助手。
一切,都是阿娇的手段,他不尽感叹,鱼与鱼,大有不同,山与山,也有高低,世间万物,皆有其缘法。
悟透了红尘,老秃平步青云,踏空而去。
今天,望着凤灵儿妩媚的眼神,他觉得错过了许多,心与心大有不同,人与人也有高低,如今,他已经站在世界之巅,有了问鼎天下的资格。
他,心动了。
不过,虽然他心动了,却不是为凤灵儿所动,而是为自己所动,他已经走过了风风雨雨,万丈红尘,走过了冰与火,心里有了权柄。
“去干什么,做你裙下之臣?”
“虽然你长得有屁股有胸,有滋有味儿,我也很喜欢,但是,我得考虑考虑,你有什么资格得到我的青睐。”
“不如,我给你个机会,你来说说,若你说得好,本尊起了兴致,赵子修承诺你的,我也能做到,在上域,他只是个二代,而我,是初代。”
凤灵儿听到初代二字,完全把礼义廉耻抛诸脑后,眼里开满了小春花,使她看起来,更为放浪,更为骚气,以至于,引得周围温度都高了八度。
看着凤灵儿发花痴的样子,赵子修没有阻止,虽然他对凤灵儿有意思,但是改变不了他上域的身份,能在上域呆着,本身就是实力的证明,他们的灵魂都很特别,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元魂。
元魂只所以称为元,是因为修出了一丝元初之力,此力一出,能够让人明心通幽,趋吉避凶,最厉害的是,此力非正非邪,超脱物外。
想天下芸芸众生,无论高低贵贱,能超脱物外者,眼不能见,耳不能听,不能触,不能闻,不能品,归元之初诞生,谓之元初。
所以,赵子修无论被凤姿俘虏也好,被凤灵儿诱惑也罢,还是对林花花,巫尤的沉迷,都是表相,是元魂的选择,这就好比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一样,虽然邪,却近道,道之争,分毫不差,谓之元争。
凤灵儿虽然极邪,却也是代表,她心中无情,却有道,此道邪而坚,俏而挺,好像阳光下的一缕幽暗,微风里的一抹清凉,别致,新鲜。
“哎呀,光头哥哥,瞧你,长得这么好看,这么干净,还用人家说嘛,若真要说,人家能说三天三夜呢,不如,你我找个僻静之处,小妹烹茶煮酒,与你慢慢详谈?”
凤灵儿上前搂住了老秃的胳膊,身子紧往他身上靠,老秃闻着她身上的芬芳,元魂都舒展开来,久违的味道,缺什么,补什么,元魂找到了老秃生命里缺少的东西,特别活跃。
望着她在老秃跟前极尽谄媚,凤霸夏有种日了狗的感觉,甚至觉得这样说,有点侮辱小狗狗。
他觉得,自己眼不瞎,但是心瞎,并且还很贱,一次次坠入她的爱河,一次次被她的浪花打脸,他痛还快乐着,不是贱是什么?
贱人,没有选择权,更没有尊严。
凤族的脸,让他们一个大长老,一个族长丢尽了,他想做个有尊严的人,尊严却被无情践踏,若凤灵儿心里有他,哪怕一丝,也不会不顾他的感受,肆无忌惮地,在别人面前发骚吧。
这,能怪谁?风霸夏心里有答案,却还要问问自己。
他想远离喧嚣,偏偏居于闹市,他想父慈子孝,却膝下无子,他做的与他想的,永远背道而驰,他的心,放不下,他被她深深的吸引,所以,他只能狼狈不堪的活着,成了一个贱人。
天哪,让这歪风,吹得更猛烈些吧,让这邪雨,倾盆而下吧。
无声的呐喊,如道道雷霆,轰击着凤霸夏的心灵,爱她,就给她一切,爱她,就给她自由,不要害怕过了火。
她还要给自己生孩子呢,自己受些委屈,算得了什么?
是风总会止,是雨总会停,经过心灵的风暴摧残,凤霸夏升化了,从一个贱人,升化成了软蛋,甚至看着凤灵儿在老秃跟前卖弄风骚,他心底,隐隐生出了奇异的感觉,觉得自己很宽容,很伟大,能人所不能人,忍所不能忍。
“好不好嘛,光头哥哥,你的好,小妹从第一眼看到,就看出来了。”
“你这人,不但虚怀若谷,大智若愚,而且神圣高洁,集世间一切美好于一身,小妹看到你,就像花儿看到了阳光,时时刻刻,都想沐浴在你的光辉里。”
老秃觉得凤灵儿是个实在的人,说得句句在理。
果然,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她定是受过了无数委屈,无数折磨,才养成了这种习性,果然,每一个悲伤的灵魂,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可惜了,可惜没有早早遇见她,好好呵护她,若有他的呵护,以他的身份,地位,能力,定然能够填满她空虚寂寞的心,就算她是深渊,他也能把她填满。
不由自主地,老秃握住了凤灵儿的小手,元魂激动起来,竟然奇迹般的粗壮了一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