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无头案(上)

好家伙。

许星河这个想法可直接把杨瑞都给扒拉干净了。

不仅要了人家的田产不说,还拿了人家五万两银子。

甚至连别人的保镖都要带走。

这,像话吗?

但是许星河觉得挺像话的。

不然这大汉一品皇商的官职,可哪里来的这么廉价。

随后,张才缓缓的说道:“大人,小人前去为大人取卷宗来。”

张才也没有说多,说完之后,便自顾自的离开了。

许星河点了点头:“好。。”

许星河在房间处走了走。

拿了一个麻布,沾了点水,在桌子上擦了擦。

这时许星河不免想起了一句话。

没有枪没有炮,我们自己造。

过了一会儿,许星河也将主桌简单了擦了擦,看起来也好多了。

随后便看见张才取了一份卷宗回来。

好家伙。

许星河原本以为张才会取一大份的卷宗。

没想到只取了一份卷宗。

许星河有些疑惑,坐在主位之上。

缓缓的打开这份卷宗。

赫然,几个大字,出现在许星河的眼前。

【北海孩童失踪案】

一旁的张才也是拿着麻布擦了擦自己的位置,许星河也没有多管。

反而是静静地看着这一份卷宗。

【建宁二十三年,七月初七,北海郡出现孩童失踪案,民间传闻是鬼门大开,厉鬼抓孩童,大汉钦天监派人施展道法,未果,定义为天灾。】

【建宁二十三年,八月初三,大汉钦天监请来剑宗长老,为北海郡驱邪,然而道法已至,天象怪异,剑宗长老不解,出言,当不是妖邪作祟,定义为人祸。】

【建宁二十四年,三月初一,刑部差遣巡查使王平前往北海郡调查此事,发现北海郡大旱,百姓食不果腹,易子相食,询问当时郡守林平之,林平之告知此事乃天灾而非人祸。】

【建宁二十四年,三月二十,巡查使王平上报此事,中书省为救百姓之苦联合户部上奏,陛下同意,令户部拨出白银七百万两,用来赈灾事宜。】

【建宁二十四年,四月初一,刑部检察院,大理寺,携手调查此事,发现此事并非是直接干涉于大汉,而是北海郡郡守林平之差遣部下众人于夜晚强抢孩童,通过北海出海,将孩童贩卖给他国,获取暴利,蒹葭大旱,更侵吞赈灾款;将粮食变为糟糠,每日一餐,更封闭城门,不得外出。】

【建安元年,五月初一,天子成立悬镜司,命悬镜司审理此案。】

【建安元年五月初三,北海郡郡守林平之得知天子成立悬镜司要彻查此案,自知罪孽深重,于是杀掉家人,悬梁自尽,千万赃款,成无头公案不知所踪。】

【建安元年五月十五,由刑部尚书陶立言,大理寺寺卿:魏有福,共同讨论此案,审批此案,二人共同批阅认为,此案罪名已确,但千万赃款不知所踪,需得复查。】

【审批人:刑部尚书陶;立言】

【审批人:大理寺寺卿;魏有福】

【经办人:刑部侍郎;孙宁】

【经办人:刑部员外郎:钱国富】

【巡察使:王平,李玉和,樊浮,徐朗,穆哲,岳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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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把这篇卷宗全部看完。

整个卷宗所讲的内容对于许星河来说。

那便是为了寻找赃款。

但是这个赃款的线索几乎所有的都断了。

同时,这个卷宗的内容明显是有问题。

这个北海郡自己知道,那可是跟渤海隔得十分的近啊。

虽然是在京都的右下方,位于中原东北方,地区干涸。

但耐不住他跟渤海跟的近啊。

以前就有一种说话。

渤海就是北海。

北海郡,北海郡,就此由来。

只要出大太阳,一热。

那么海水自然会蒸发入云层之中。

从而降雨。

这愣说是大旱,许星河可万万不信。

而然这钦天监都算不出来,还请了剑宗的长老去探查。

连修仙之人都请了出来了,而且还是剑宗的长老。

那实力简直不用说了。

但,这剑宗的长老想驱邪,却道是区不了啊,天象都有异样。

剑宗长老的出来的结论就是人祸然而并非天灾。

还有那个巡查使王平。

去了北海郡,就只看到大旱,基本上都是什么都没写,还上报朝廷,让朝廷拨出白银七百万两过来赈灾。

要说这王平跟这个郡守没有勾结。

那自己根本不信。

大旱,看到这里的时候,许星河都看笑了。

雨水的形成许星河还是知道,在水蒸气上升过程中遇冷形成雨水。

北海那么多海风,基本上风向过来基本上都是从沿海地区吹入到内陆的。

而且都连仙道之人都出来了,大旱,大旱又怎么了?

施个法,求个雨有那么难吗?

都已经是剑宗的长老了。

或者说是剑宗的长老压根就没有发现北海郡有大旱。

许星河转念一想,也是。

在怎么厉害的道法也得有事实的依旧。

说不定求雨还需要什么特定的条件。

不过仔细的一想,许星河立马推翻了。

尼玛一个上下五行阵的光幕都能抗住雷劈,有些事情还真不能以常理来度之。

随着时间的过去,现在许星河想要去看看是否大旱,已经是看不到了。

目前也只能接受卷宗当中的内容,干旱,大旱。

其次,这个贪污赈灾款,自杀,还自己杀掉全家人的这个情况。

许星河就有点不可置信了。

哪里来的这样的猛人。

那些练功练到走火入魔的人看到亲近的人还得理性一点吧。

这也太假了,

还有这个贪污。

能做到一郡郡守的位置,智商有那么低嘛。

明明已大旱了,甚至刑部,大理寺都在关注此事,几乎都是已经摆在明面上了。

还要贪污,私吞赈灾款项。

如果不是此人脑子有病是觉得不会做出如此不智之事来的。

一般情况下,贪污。

要么就是将就一个说法,肯定不会那么摆在明面上。

比如购买一些金银御器,古玩书画之类,这样就把贪污的钱变成合法的钱了。

再稍微高一点的境界便是赈灾款批下来了,自己从中捞个一分利或者半分利。

哪儿有人一口气全吞了的。

当真是穷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