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四话 竞拍即将开始
看出了他们是同族人,只是不知道为何要这样分开来坐,并且看上去就像有着血海深仇一般,感觉非得要把对方弄死才行一样。紧张的问起义父来。:“到底怎么回事,义父?现在又来一群,这下去,不是更加难对付起来,到底有没有胜算啊?”吕宗泽所考虑的,已经不再是对方人数的多少,出现的这个家伙,有些日子没有见到,这一次居然也回来,还真是有些出乎预料,可更加期待的,是他们风狼族的人,来的越多越好。这样就能够确定,此次的竞拍大会上,有他们要的东西,并且是需要争抢的,这样来说的话,自己所要的东西也会出现。虽然一时间多出这么多的竞争对手,但只要能保证东西会出现,那就不会失望,要是无法用钱财获得,早就留好了对策,那就是一定会动手抢过来,只不过要动手解决这么多人,确实有些费劲,可这东西自己势在必得。没等吕宗泽开口说话,另外一个女子进入大家的视线当中,相同的打扮服饰,已经不用再去多想,还是风狼族的人,相同的方式,距离他们而坐,都是相互看不顺眼。同是在喝酒,又不时的往另外桌看去,时刻都观察者对方的动静,就怕错过关键的事情,从而受到对方的暗算。果真是可怕的不得了,还没有开始竞拍呢,就已经来了这么多的人,看来他们来拿的东西,真的非常的重要,摆明了是一场充满血腥味的抢夺,死人,是无法避免的,但愿不是在这里开战,否则很多人会被牵扯进来。风狼族虽然团结强大,可只是表面的样子,传言他们可并非那么团结,在他们的族长的统帅下,衍生除了许多的分支,每一个有本事的家伙,都带着跟随自己的兄弟,成为一分力量,并且实力都不弱。但还是得听从风狼族,族长的一切命令来行事,才会让他们变得像个整天,比起其他族来说,他们没有传承继位这样的说法,不管在位的族长有多么英勇善战,都无法让自己的后人继承位子。对于他们来说,只有强大的力量,才能有统治全族的能力,也正因为要这样的本事,才能让全族人来信奉他,愿意跟随在他身后。:“看来这一次必定能够拿到我要的东西,只不过会变得有些棘手,等会可要听我的指挥来行动,否则一旦出了状况,我可是没有办法护好你,到时候你就只能自求多福了”从义父现在的举动来看,跟刚才已经大不一样,整个人的气息动荡起来,严肃的认真起来,端起热茶喝上几口,暖暖身子的同时醒醒酒。避免误了大事,酒还是应该少喝一些,本来自己这个年纪的人,就不应该再谈恋佳酿,再说上自己所练的武功,更是必须要克制,否则的话,会影响到气的流通,一旦动起手来,会伤到自己的内脏。连义父都变得认真起来,自己更不能这样痴迷下去,大口大口的吃着东西,尽快把失去的体力补充回来。突然间不明白起来,义父现在为何变得如此紧张,明天才是竞拍的时间,为何现在就这么激动起来,不明白的他再一次发问起来。:“义父,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你不是说明天才竞拍吗?看你的样子却是这样的紧张”扭头看着他的瞬间,一股强大的杀气,压得他完全喘不过气来,双手搭在桌子上撑住,可脑袋还是不停的往下低去,心中不停的反问自己,到底说错了什么,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吕宗泽上了年纪,虽然没有了年轻时的冲动,可更加令人害怕的,是他沉着冷静,还有心思缜密,虽然已经不随时动手,但必要的时候绝地不会手下留情。聪明的家伙,才能够待在他的身边,愚蠢的庸才只会被嫌弃,半生走来,最讨厌的就是像白痴一样的家伙,特别是没有脑子,还舍不得努力动脑的家伙。要是吕义不是自己的义子的话,刚才肯定不只是散发出内力来,必然是一掌直接打碎他的天灵盖,傻可以,但如果是蠢,那是完全不能容忍的。:“果然带着你出来,是个愚蠢的决定,你跟猪一样的地方,那就是长着一刻猪脑袋,难道不是今日嘛?”赶快回想着,两人赶到客栈的时候,天色已经变黑,那时应该是酉时,可跟老太婆周旋了半天,才能够得到进入的机会。等两人彻底到达大厅的时候已经进入了戌时末,然后所有的目光全被打架的几人吸引过去,再接着就是风狼族,又听着义父讲了一大堆的事情,直到看到有歌姬上台表演。掐着指头算过去,那时应该是子时过了一个多时辰,自己竟全然不知道,又接着耗了片刻,才看到此时进来的风狼族,这时才完全反应过来,立马扭头看向圆台后的漏,这才立马瞪大双眼,额头开始不停的流汗,吓得浑身发抖起来。现在竟然已经到了寅时,才真正的意识到,不再是昨天的日子,已经是竞拍的时间,不由的自责起来,可吕宗泽并没有要怪他的意思,因为没有耽误什么事情,之所以会这样骂他,全因为他做事不长脑子而已。距离竞拍还有两个时辰,打算先去休息片刻,养足精神才行,因为从太阳升起的那一刻,这里将会是人山人海,到时候可就不能像现在这般轻松了。低着头默默的跟在后面,突然小工撞到吕宗泽,不是简单的撞,而是故意撞向他,并且是将自己撞倒的程度。并没有打算去拉扯他,双手放在衣袖中,迟迟没有拿出来,只是轻微低头看着他,只听见他小声的说。:“大人,据可靠的消息来报,后面还有风狼族的人,还不止一队人马呢,你要的东西,听说已经在来的路上,看来这次你不会空手而归了”手伸出来丢出一锭金子,不做任何回应径直往前面走去,小工翻转身子让开路,顺手将金子放进怀中,捂着自己的胸口,大声抱怨起来。:“这简直是什么人呐,撞了别人,不赔钱也就算了,还不扶人家一把,最可气的是,又踩人家一脚,还有没有人性啊,看把我疼得”大部分人都相信他说的话,可在这里,命可是很值钱的,命也是不值钱的,就要看是什么样的身份,只是这个会场的小工而已,没人会在乎他的生死。看到这样都没能引起关注,只好自己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冲着大伙翻个白眼,抱怨着走来。:“你们这些没良心的家伙,见死不救”其实他非常的聪明,生存下去,才是这些下等人必想的事情,为了能够活着,可谓想尽办法,想要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就要懂得里面的规矩,消息是最容易倒卖的,来银子也是最快的。但是,回报越高的时候,伴随的风险也就更大,送命的速度也是同样的快,这就要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清晰的头脑,才能做好这种事情。为了避开当家的盘查,只有用这种简单而没有破绽的方法,才能把所有换来的银两,全部尽收囊中。这样只要每月来三天,哪怕做成一次,也可以养活全家的人,这就是小吴热衷于在此的理由,他从十一岁开始,已经在这里待了十五个年头之久,比起其他新人来说,他是如此的老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