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插翅难逃

恋上你看书网,镇龙廷

“就在前方,减速,列阵,逢林莫入。”

陈凤鸣猛然勒住马匹。

他一声令下。

身后三十骑同时驻马,拎着斗笠状的藤盾,猫着腰身,各自扑向坡坡岭岭。

架起长枪,调匀呼吸。

期间,竟然没人发出任何声音。

令行禁止,行动如风,已是有了精锐的模样。

“陈捕头,这是何意?”

崔玉明就有些不理解了。

只是看到张坤那小子的身影,还隔着五六十步远,就开始下马布阵,你这是在搞笑吧。

难道,还等人家前来闯你的枪阵?

“崔公公,放心,为了右营参将一职,陈某敢不戮力以赴?您有没有发现,此人见着我等前来追杀,反而下马等候,这本身就不正常。”

“唔,的确是如此……”

崔玉明也不是个没脑子的。

被这么一说,心里也升起疑惑。

“那他怎么就不继续奔逃?”

“崔公公,他不是不逃,而是想一口吞掉咱们……好大的胃口,以为凭借着一座小树林,就能拉平实力的差距吗?”

陈凤鸣一眼就看穿了对面的算计。

冷然下令道:“开火。”

随着声音一起。

啪啪啪……

如同爆豆般的枪声响起,白烟腾起一片,山林鸟鹊惊飞。

远远靠近林边的一人一马,扑的一声,就迸现血光。

众人定眼望去,就见到一人扑入林中,躲到了树后……而那匹白马,却是惨嘶着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一地。

“好了,他没马了,想逃也逃不快。”

陈凤鸣笑意吟吟转头道:“崔公公,我好像听说过,这位张镖师对洋枪上手很快,一手短枪指东打西,神准无匹。咱们如果冒然冲击,不但要防着对方短枪,还要防着他的刀法。没打之前,气势就弱了三分。”

“但是,凡事有利有弊,西洋短枪的优势在于出手隐蔽,攻击快捷;缺点呢,就是射程和攻击威力了。”

“所以,你在五十步外停下,并且布下枪阵。是看准了那短枪只打五十步?”

崔玉明细想一下就明白了。

好像是真的如此。

自己上次惊慌失措逃跑之时,对方离得远了,连枪都不开。

想必,这短枪攻击距离真的不算太远,至少,离远了打不准,也打不痛人。

“西洋武器如今已被妖魔化,看穿了,其实也不过如此。想要完全发挥威力,就必须结阵连发,组成枪林弹雨,让人避无可避,挡无可挡。单人独枪,就算他长了八只胳膊,也不过如此,拿命来填,都可以的。”

陈凤鸣眉眼带笑:“事实上,崔公公只要不要着急慌忙,看准了枪口所指……你把他当做一柄无形的长枪,提前闪避就是了。避开要害,近身缠斗,对方的枪械也就没了用处。”

如今枪械已经慢慢的成为主流,但凡有见识之辈哪里会不精心研究的道理。

陈凤鸣脑子清明,早就看得明白了。

枪械这东西,好就好在,让一个普通人稍加习练就可掌握用法,真的用对了地方,用对了时机,一个练武三四十年的厉害拳师都挡不住。

但是,这东西也有坏处,那就是受限于装备,下限是提得很高了,上限却不高。

目前,无论是国内国外,再是精良的枪械,威力只是恒定的。

不能说,你的武艺够高,拿着枪械在手,就能比普通人要强多少。

打起来,攻击一个样,防御也一样,只要中枪就是个死。

出手快的那一丝半分,也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

至于身法快,能躲。

无非就是提升逃命的速度,提升生还的可能。

对战起来,对枪械攻击的增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

说白了,发明了这东西,就是把人的武力值,拉到了同一起跑线上。

让江湖高手,和江湖菜鸟,处于同一实力层次。

尤其是身处战场之上,无处躲闪之时。

就是极限一换一。

如果说,以前冷兵器时期,江湖暗劲高手,能以一挡百,在普通士卒之中,杀几个来回。

现在枪械对射时期,抛除掉极限环境的影响,双方对阵,同时举枪,你能一人对三人,就是命大。

总不能,你的手指,比普通人扣动扳机的速度,快上一倍以上。

武者的反应快,力量大,速度快,表现的是在整体动作上面,以及接触之时的杀伤力和运劲消劲的技巧。

真的局限在一根手指,一个极其简单的瞄准动作之上,区别并不是那么大。

陈凤鸣试过很多次了,才发现这个道理。

所以,他从手下数百人中,挑选出了三十位擅长枪法,对射击有着感觉的捕快,专门练习。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用枪,与手下拼起来,输赢并没那么分明。

他高兴的同时,也有着怅惘。

这是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

坏就坏在,武功没那么大用处。

自己二十年寒暑苦功,感觉练到狗身上去了。

好就好在,凭着自己的脑子,能不断向上爬。

终有一日,能指挥千军万马,成为万万人之上……机会看起来,也不算太远。

会友镖局既然瞎了心看不上自己,那好,就让被寄以重望的李尧成去撑起那艘破船。

再过二十年,再来看看,谁笑到最后?

“的确是这个理。”

崔玉明拊掌大笑,“凤鸣的确是大才,只要能把这小子拿下,你这五品参将之位,绝对跑不了。如今崇三虎已然老朽,成为病虎,还占着右营参将这个位子,就有些不合适。待本公与提督大人说道几句,让你顶缺,万无不应的道理。”

“说来说去,有个屁用,还不是要看我们兄弟几人,近前搏杀。”

看着三十巡捕鸟枪打得山响,轮番射击,除了把一匹马打成蜂窝之外,就是把那片山林树木打得木屑乱飞,其他作用,一点也没有。

也不能说是没用。

至少,就逼得张坤躲在树林里面,石头树木之后,连头都抬不起来。

朗勇几人就有些沉不住气。

他们内穿铁甲,外罩绵甲,还戴着厚重头盔……一身沉甸甸的,可不耐久等。

都做了这么多准备,结果,就看到对方打鸟,这有什么意思。

一个小贼而已,用得着打仗一般的吗?

让人瞧着,没得笑掉大牙。

还是说,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只配做一个打酱油的没用家伙?

“再不上前,他就跑林子里,绕路逃了。”

朗勇挥了挥手,就要往前冲。

“你不懂江湖人,更小看了他们的血性,以及对情义的看重。张坤号称京城四秀,岂能不战而逃?再说了,他逃了也没关系,那李小宛不是留在京城吗?那丫头长得水灵,无论是自个把玩,还是送到迎春阁,都是一笔不亏的生意。

咱们不好大军出动攻击源顺镖局,只是抓捕一个无父无母的小丫头片子,又有谁会舍命阻拦?”

陈凤鸣哈哈大笑:“只要张坤还在乎那小丫头,就不得不自投罗网,前来拼死。”

“若是不在乎,那也无所谓,发下海捕文书,阻其进京。此人从此名声败坏,如落水之狗,又能有什么成就?无非就是山野之中多一蚁贼而已,不足为患。”

他气血既强,朗声而谈,声震山林,连枪声都不能掩盖。

崔玉林听得解气,也跟着就笑:“如此,还请朗大人、陈捕头,随我杀敌,让他插翅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