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29章:不服solo啊!

在岳不群面前,坦言自己有要事在身,不便留在华山治疗岳灵珊的眼睛。这番话,他并非是托辞。以沈傲的自负,他相信区区一个林平之还没资格跟他抢妹子。

之所以不愿意留在华山逗留,那是因为系统还有任务需要沈傲去完成。要知道,任务没完成前,系统是不会允许他离开这个世界的。固然,副本世界与主世界的时间比例是1:100。沈傲就算在笑傲江湖世界里呆一百年,主世界也才过去一年时间。

但是要知道,笑傲之后沈傲还需要进入《倚天屠龙记》《射雕神雕》《天龙八部》这些副本世界啊。老实说,沈傲可不愿意为了下一次副本,就在副本世界里呆个好几年。

而此次沈傲的下一个目的地,就是武当山的武当派了。武当派由一代宗师张三丰所创立!当年,张三丰张君宝创下了武当派,而郭襄则是创下了峨嵋派。此后百年间,武当派和峨嵋派成为了正道的鼻首。更是与少林,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势。

在那之后又过了百年间,峨嵋派逐渐势衰。毕竟作为一个女子门派,门中若没有几个拿的出手的高手,衰败那是必然。然而如今笑傲江湖的世界里,武林正道最强大的两个门派,依旧是少林和武当。

系统的任务里有一个支线任务,便是让沈傲击败少林派方丈方正大师,以及武当派掌门冲虚道长。

虽然说在笑傲江湖通篇剧情里,这两位江湖大佬没什么戏份,看起来也似乎很好欺负的样子。但其实不然,看看笑傲江湖里日月神教和五岳剑派最后的结果就知道了。岳不群看似狡猾奸诈,结果呢?死了!左冷禅看似手段老辣,结果呢?死了!任我行看似野心勃勃,结果呢?也死了!

到最后,日月神教被打残了,五岳剑派被玩坏了。少林和武当乐呵呵的在一旁看了场好戏,啥损失也没有。

这就是所谓大门派的眼光与底蕴,人家压根不追求什么一时的得失与强盛。更不在意被你压在头上那么几年。要不然,少林这样的门派凭什么延续千年之久?

所以,对于此行,沈傲心中亦是颇为兴奋和好奇。冲虚道长那个老头子,武功修为究竟如何呢?是不是武当的太极剑法,真有那么容易被令狐冲三两下pojie?

反正,沈傲是不会这么想的。两个支线任务,同样的难度指数。五岳剑派要打败五个掌门,少林武当只有两位大佬,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武当山,位于湖北西北部的丹江口市境内。明朝期间,武当山被皇帝封为“大岳”、“治世玄岳”,被尊为至高无上的“皇室家庙”。武当山以‘四大名山皆拱揖,五方仙岳共朝宗’的《五岳之冠》显赫地位而闻名于世。

瞧瞧,人家武当派是怎么混的。五岳剑派又是怎么混的?有皇家钦赐的身份摆在那呢。名声、地位、江湖统治力,人家需要在乎吗?事实也证明了,哪怕到了二十一世纪,武当派依旧是道家的鼻首门派。反倒是华山派、泰山派、嵩山派这些门派,成了过眼云烟。

前往武当山的路上,由于岳灵珊眼睛看不见,所以她只能和沈傲共乘一匹马。一开始,妹子显得很不适应。但随着朝夕的相处,岳灵珊已经习惯被沈傲搂抱着在马背上奔驰了。

因为岳灵珊眼睛失明,她的情绪一直很不稳定。

而在她最空虚最寂寞的这段时间里,沈傲时不时的陪她讲故事,讲笑话,逗她开心。不免在岳灵珊心里,留下了沈傲深深的影子。

没办法,谁叫岳灵珊看不见,而所听到的又全部是沈傲的声音,陪在她身边细心照顾她的也沈傲。

渐渐的,岳灵珊开始在脑海中想象沈傲的模样。渐渐的,岳灵珊习惯了有沈傲在身边的日子。在灵珊妹子的心里,令狐冲的影子越来越淡,而沈傲如今的身影却如同太阳般,完全笼罩着她的心田。

面对岳灵珊的改变,沈傲又何尝没有发现?可以说,他并不在意令狐冲那点点威胁。为什么呢?若是岳灵珊对自己没有感情,那么哪怕自己花费再大的功夫,也改变不了什么。可若是岳灵珊对自己动了感情,那么纵使沈傲什么也不做,不去和令狐冲争,她也会选择自己。

这也是沈傲和林平之最大的不同点吧!林平之对岳灵珊的,总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感觉。在他追求岳灵珊的那段时间里,他一直在逼着岳灵珊对他和令狐冲之间做个选择。虽然到最后,岳灵珊也确实选了他。可是这样一来的话,岳灵珊对令狐冲不免就会有很大的愧疚。哪怕时间过得再久,她的心里也会留有令狐冲的影子。

沈傲这种润物无声的手段,就要显得高超多了。他不会去逼迫岳灵珊选择!但是他会让岳灵珊爱上自己,他会用行动表明,他比令狐冲要远远优秀得多。

要是岳灵珊妹子为了两人从而内心出现矛盾,找他倾诉的话那就更好了。沈傲这家伙,肯定会很虚伪的回答道:没关系,不管你选择的是谁,我的心中始终有你。在我看来,爱一个人不一定是要得到她。只要你幸福,什么都足够了。

当然,这是嘴上说的话,目的只在让妹子感动和心生愧疚。有了愧疚,就想补偿,有了补偿,距离妹子到手也就不远了。

什么?如果万一岳灵珊选了令狐冲怎么办?嗯,沈傲肯定会假扮仇家偷偷割掉令狐冲的蛋,然后再一脸遗憾的唏嘘道“灵珊妹子,你看你大师兄都成了太监了,日后还怎么跟人家生娃呀?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依我看,你还是跟我走吧。”

好吧!这样做或许有些不够君子。但做君子有毛好的?像小李飞刀中的李寻欢,把自己最心爱的女人让给了龙啸云。从此以后,自己一个人苦逼的借酒消愁。结果呢,龙啸云这厮作为李寻欢的大哥,反而算计他。到最后,更是导致林诗音郁郁寡欢而死。

做这样的君子?还是算了吧。沈傲宁愿天下人不痛快,也决不愿自己不痛快!更不会让爱上自己的女人不痛快。不服?不服来solo啊!

ps:嗯,把主角塑造成这种性格,旨在图剧情的爽快。又不是做道德模范,也不是评选三好学生。话说最近书评出了几个卫道士,蚊子觉得道理应该是这样的。譬如你在路边看到一坨狗屎,你肯定会绕过去对吧?可是你非要上来舔两下,并且骂我说这狗屎味道不好。我多委屈呀!嘛,虽然对于个别的奇葩读者,蚊子不能去骂你,但是偶尔恶心一下你还是无压力的。你千万别不服,我写了千多万字的小说了。脑子里骂人的词语,肯定比你多,你服不服?...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