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末路穷徒 (3)
白宝庆当年跟一个叫姜戎的同伙一起抢了几万块现金,可是分赃的时候两个人各怀鬼胎,反正最后白宝庆把姜戎打死了。因为使用的工具是姜戎家里的一把斧子,所以警方判定是姜戎想将赃款占为己有,白宝庆过失杀人属于防卫过当,不过鉴于白宝庆劣迹斑斑,所以判了白宝庆几十年的有期徒刑。可是这个被白宝庆打死的姜戎竟然跟白宝庆还有书信往来,所以我们不管给白宝庆写信的是人是鬼吧,反正初步可以判定是那个“姜戎”协助白宝庆逃回了老家。只要有点犯罪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时候白宝庆的亲朋好友门口都有便衣警察在蹲守,等着他回去呢。不过谁没想到白宝庆并没有回家,而是去当初被他抢了几万块现金的受害者家里,杀了夫妻二人还抢走了所有的财物。
这要一天二地恨、三江四海仇,绝对不致于刚刚越狱就来杀人。可是我们理解不了为什么对方明明是受害者,他杀白宝庆还情有可原,白宝庆抢了人家的钱还那么很对方,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最后梁璐决定把当初的案子再查一遍,等我们真的了解了实情,才知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是真理啊。原来受害者夫妇都是工薪阶层,之所以身上会有几万块的现金是因为家里的男人是一个公司的出纳。他带着公司的钱去银行存款,可是半路上遇到了白宝庆和姜戎。这两个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抢钱也算是够猖狂的,反正钱被抢去之后受害者就报案了,这件事情甚至上了当地的报纸和新闻。让警方没想到的事,警方还没查清楚这桩抢劫案是谁干的,就先接到了凶杀案的报告。原来白宝庆再跟姜戎打斗的过程中惊动了邻居,所以邻居在他们还没结束打斗之前就报了警。警察赶来正好看到一身是血的白宝庆,被逮了个正着的白宝庆自然也就认罪服法,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这些事情我们之前都知道了,可是这一次详细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个之前没有注意到的细节,那就是那几万块赃款实际上并没有追缴回来。虽然很多不法之徒在得了不义之财之后都会把钱立刻挥霍掉,可是几年前几万块的购买力还相当强呢,这两个人没买车没买房,几万块的现金到底哪去了?
白宝庆的说法是姜戎私吞了这笔钱,还想杀他灭口,所以他才以死相搏,最后杀了姜戎,自己也不知道钱去哪了。可是白宝庆的话我们不能全信,作为一个犯罪经验老道的惯犯,白宝山知道该跟政府坦白什么,不该说什么。我们不能排除白宝庆知道那笔钱的下落,可是为了留下赃款所以把责任推脱给姜戎的可能。不过当初法官许诺过,如果白宝庆能把赃款上交,就考虑给他减刑。白宝庆到底会不会为了留下那几万块多坐几年牢我们不知道,可是有一件事情我们很确定,那就是那笔钱曾经是在姜戎手里!这样一来我就有了疑问了:姜戎杀白宝庆干什么?他拿着钱跑路或者根本就不承认自己抢过钱不就完了?姜戎和白宝庆都是犯罪分子,去报警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谁也不能拿法律威胁彼此。姜戎要是想独吞赃款,就是不给白宝庆的话,白宝庆也无可奈何啊!要是白宝庆恼羞成怒想杀姜戎,那姜戎就可以正当防卫除掉白宝庆,他们抢劫的事情谁也不敢跟别人说,这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吗?既然姜戎想主动出击,那就是想攻其不备,怎么还被没有准备的白宝庆杀了呢?更何况他们应该在逃离犯罪现场的第一时间就分赃了,怎么可能让姜戎把钱带走,几天之后才见面分钱?这太可疑了,我开始怀疑白宝庆在说谎。
换位思考一下,他当时刚刚被警察发现他杀了人,那对他来说摆脱谋杀的指控是当务之急。所以白宝庆说是对方来他家跟他分钱,可是姜戎没带钱来,却带着一把斧子。如果真像白宝庆说的那样,那姜戎这一次来就是想杀白宝庆的。既然是这样白宝庆最恨的人应该是姜戎啊,他怎么会跑到受害者家里去杀人泄愤呢?一想到受害者我又想起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白宝庆要在杀人之后把受害者的家里翻得乱七八糟,似乎是在找什么东西一样。他能从千里之前以最快的速度回到老家,足以说明有人帮助他,并且资金充裕。受害者夫妻二人都是工薪阶层,谁都知道他们家不可能藏很多现金,现在找到存折也取不出钱来,白宝庆到底在找什么呢?最后我终于明白白宝庆要找的东西了,他要找的,一定是那被抢了的几万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