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沙漠骆驼...不,沙漠羊驼!
第二天上午九点钟,在其他地方,这会的阳光应该很温柔。
但赞达拉本就地处南海,又靠近艾泽拉斯的赤道,这里是热带地区,九点钟的阳光就已经非常灼热了,就像是一团火烤着皮肤在烧。
比这种遭遇更恐怖的是,你还身处一片一望无际的荒芜沙漠中。
那简直是热量加倍!
布莱克在凌晨时,警告兽人们,如果正午之前他们还找不到宿营地会被晒死,现在看来,这绝不是夸张。
热的已经脱下盔甲,就打着光膀子的雷德.黑手摩挲着下巴,一脸不舍的收起迅猛龙的缰绳,取下它的座鞍,把这载着自己狂奔了大半夜的坐骑,赶回纳兹米尔丛林中去。
像是迅猛龙这样的生物,在这片沙漠里是活不下去的。
好在,这些迅猛龙都是之前那个巨魔商队驯养了几十年的,它们能找到回去商队驻地的道路,因而兽人们也不必担心,它们会在丛林中迷失方向。
雷德挥舞着双臂,驱赶着那正在嚼肉的迅猛龙,往沙漠边缘去。
“昨晚那那商队里,还有一头雷龙呢!”
他对身边的弟弟说:
“那玩意可怕极了,光是脖子就有十几米长,一脚就能把我们最好的战士踩成肉饼!行走起来和一座山一样。
只需要一头,就能把我们所有的士兵都带上。
难以想象,赞达拉巨魔们到底是怎么驯服那种怪物的。幸亏那怪物不好斗,否则就咱们这么点人,根本别想对付它。”
“确实,我们在荆棘谷时,见过那些古拉巴什巨魔的迅猛龙骑士,却没有在那里见过这些稀奇古怪的陆地巨兽。”
麦姆也在做着同样的事。
在他不远处,一群兽人也在拆下那两头庞大的恐角龙身上的支架,给这些看着恐怖,实际上脾气温顺的大个头去掉约束,把它们赶回纳兹米尔丛林去。
麦姆看着那恐角龙,说:
“这种巨兽在东部大陆根本没有。
它们的力量如此强大,肯定能用作战争!如果我们能运几十头过去,就靠着它们组成骑兵,人类的重骑兵就不足为惧了。”
“别想了。”
不远处正在用兜帽包头的布莱克,听到两兄弟的对话,他头也不回的说:
“赞达拉帝国有专门驯养作战恐角龙的驯兽师,所有能用于战争的巨型恐龙,包括战斗翼手龙在内,都是被帝国剑卫管制的。
外人根本弄不到。
而且这些巨兽性格坚韧或者狂暴,没有专门的驯兽技巧,就算是最好的猎人兽王,也休想操纵它们。
它们是赞达拉帝国独有的战争兵器,每一头都会被特定的洛阿神关注,敢打它们的主意,只会让你们的部落败亡的速度更快。
最重要的是,想找死也先得等我做完我的事。
把这些迅猛龙和恐角龙赶回丛林去,别让它死在沙漠里了,然后赶紧往面前那个废墟神殿聚集,那里的阴凉能让你们熬过最毒辣的阳光。
等到下午时分凉快时,我们再出发横跨这片沙漠。”
“横跨沙漠?”
光膀子的雷德听到这话就犯愁,他背着自己的战刀,往前方一片茫茫的沙漠扫了一眼,说:
“我真的后悔和你交易了,人类,瞧瞧你这一路折腾的。”
“你以为我愿意吗?”
布莱克瞪了他一眼,说:
“如果能轻松活命,谁愿意垮了小半个世界,跑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拼命?不但要横跨沙漠,而且必须在八天之内完成...
如果你需要提振一下精神的话,这个给你。”
海盗甩手从魔法行囊里,丢出一个用兽皮包裹的东西,就丢在雷德脚下,兽人将它捡起来,揭开兽皮看了一眼,顿时瞪圆了眼睛。
这里面赫然就是完全邪能结晶化的古尔丹之心。
这就是他和雷德交易之物。
“你不怕我拿了东西,带我的人离开?”
雷德将那东西绑在身上,他往布莱克那边扫了一眼,语气低沉的问了句,这个愚蠢的问题,海盗甚至提不起精神回答。
他用长兜帽包好头,转身就朝着远方的废墟神殿飞奔过去。
在雷德身边,他的弟弟麦姆目送着布莱克离开,无奈的说:
“哥哥,他当然不担心我们毁约离开。我们手头没有船,又不如他那样通晓秘密,在赞达拉岛上,我们和瞎子一样。
现在进了沙漠,没有他带路,我们会迷失其中,不需要三天,就会变成这片沙漠之下埋葬的干尸。
现在想要离开这里,返回东部大陆,就只有跟着他一条路。
或者,我们可以去赌一赌,在我们抢了赞达拉的商队之后,那些赞达拉巨魔还能接受我们,并且派条船送我们回去。
那个狡猾的家伙,早就算准了一切。
别抱怨了,跟着他吧。”
一帮兽人将代步工具送离后,便在距离沙漠入口并不远的废墟神殿里安营扎寨,有专门的兽人拿出补给和水,分给每一个人。
又拿出在纳兹米尔丛林猎杀野兽得来的肋排,生了团火,开始烤炙。
在如此休息了两个小时之后,麦姆从午睡中清醒,他一边揉着肚子,去兽人厨师那边取东西吃,一边扫视着整个废墟神殿。
并没有发现布莱克的踪影。
“船长去哪了?”
他问了句。
“他一个小时前,带着些水出去了。”
雷德抱着一块刚烤好的肉排在大口大口的吃,周围的炎热没有影响他的好胃口,这兽人酋长的吃相糟糕极了。
他一边吃,一边对自己的弟弟说:
“他说,他要去找一些‘朋友’的踪迹,神神秘秘的,把我们当贼一样防!嘁,我就是因此讨厌那个家伙,一点都不豪爽。”
麦姆点了点头,他盘坐在雷德身边,也伸手拿了块烤肉,一边吃,一边对雷德说:
“哥哥,我有个想法,要和你说一说。”
“你说嘛。”
雷德是正统兽人的性格,做事狂野粗犷,对敌人凶狠异常,也有勇气,而且对弟弟非常好,总是护在他身前。
他大手一挥,放下手里的骨头,听弟弟说话。
麦姆犹豫了一下,压低声音对雷德说:
“哥哥,我...我想,我不和你们一起回部落去了,我想以后跟着布莱克,在海上打拼。”
他有些羞愧,低下头,似是不敢去看哥哥的眼睛,而雷德却一反常态,没有和一个兽人一样粗暴的大喊大叫。
相反,在听到弟弟的话后,他那张粗野的大脸盘子上,也露出一抹思索的表情。
几秒之后,雷德说:
“其实,我也有这个打算,弟弟。你之前受伤的时候,那个讨厌的人类和我说过一些,关于部落以后可能发生的情况。
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因为古尔丹的背叛,部落的败亡或许真的已经是改变不了的结局,奥格瑞姆.毁灭之锤根本不信任我们两兄弟!
就算我带着古尔丹之心回去,他也不可能把黑石氏族还给我。
如果部落真的失败了,如果我们分崩离析了,那么我很难再有把握完成父亲的遗愿,重建正统部落...
在海上的时候,我听那人类法师说过他们的一句俗语,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雷德.黑手叹了口气。
他对自己的弟弟说:
“黑手家族就剩下我们两个了,我们都肩负着家族的使命,弟弟,我会回去,努力的按照我的想法去做。
但如果我失败了,还有你能接替我完成它。
我虽然讨厌那个狡猾的人类,但我也不得不承认,这一路走来,他确实展现出了很多和奥格瑞姆很相似的气质。
他或许也能和奥格瑞姆一样,成为一个首领。
更难得的是,那家伙并不和其他人类一样,对我们兽人深恶痛绝,他嘴上说自己是兽人杀手,也足够心狠手辣。
但看看那个狗腿子邪眼,他能接受第一个兽人,就自然能接受第二个。
跟着他去吧,弟弟。
如果我们足够幸运的话,未来黑石氏族的领地,也将不再局限于陆地!但我们也不能太着急,布莱克现在还在为自己的人身自由努力。
等到他真正战胜了那个恐怖的引魂人之后,你再做决定也不迟。”
“不,哥哥。”
麦姆咬了一口烤肉,对雷德说:
“那个时候就迟了...既然做了决定,就要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他帮助,这是我们兽人结盟时古老的智慧。
我今晚就告诉他我的决定,不能再拖下去了。
我有种感觉,哥哥。
布莱克会赢的,而且会赢的干脆利落,会赢的钵满盆满,到那时,他的胜利,会成为我的胜利,也会成为你的胜利。
会成为我们黑手家族,在艾泽拉斯世界里的第一场真正的胜利。”
“恢恢恢”
就在麦姆说完话的时候,神殿阴影之外的沙漠里,突然传出一声古怪又柔和的嘶鸣,像是某种温顺的驼兽在玩耍。
几秒钟之后,在一众兽人愕然的注视中,他们英明神武的船长,骑着一头古怪的玩意,慢悠悠的从前方的沙丘里走了出来。
那东西的个头在一米五以上,外形很像是小马和山羊的集合体,拥有修长的身材和颈部,头很小,耳朵又大又尖。
在这灼热的沙漠里,这玩意身上也布满了厚厚的黑灰色绒毛。
它那张脸长得很有意思。
很像是骆驼。
但看的长时间了,总感觉这家伙是在“笑”,还是那种很憨厚的傻笑,一双大眼睛又黑又圆,而且透露出智慧的气息。
它没有尾巴,就那么驮着布莱克,一蹦一跳的从沙丘上冲下来,又伸出手,从布莱克手里去吃海盗拿出来的树叶。
“这东西是什么啊?”
连藏在阴影中的迦罗娜,都好奇的从阴影走出,靠近那头驼兽,转了几圈,她问到:
“这就是你出去两个小时,找到的‘朋友’?”
“不不不,它不是朋友,而且它有名字,它叫羊驼,你可以叫它茉莉。嗯,它脖子上的小木牌显示叫它茉莉。”
布莱克骑在这可爱的小东西背后,他一边伸手抚摸它的脑袋,一边往身后的沙漠看了一眼,说:
“但它,会带来我们需要的‘朋友’。”
“你们吃饱喝足了,对吧?做好准备,或许很快就会有人来拜访我们,我对你们只有一个要求...不准放跑一个,但也不许伤害它们!
我们能不能在八天内横穿沙漠,就看那群小可爱们愿不愿意帮忙了。
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