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凶兽、神兽
路童将劳荣堂拖到了一处僻静之处。
现出龙骨刀,挥刀便将其头颅砍下,
装到手里拿着的皮口袋里。
他正要将其尸身加以焚毁之际,
路童突然感觉到一阵心血来潮。
路童知道,这是圣兽塔中与其意念相通的逗乐想出来。
路童心想,出来透透气也好。
逗乐在圣兽塔中也有快一个月的时间了。
但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当‘逗乐’出现在他的面前时,路童吓得差点没坐到地上。
他忘了,圣兽塔内的一天等于在外修行一年。
‘逗乐’在圣兽塔里等于积累了将近三十年的修为。
出来的‘逗乐’体型已是如牛一般大小,
一身红色毛发,身上布满了密密麻麻如箭簇般锋利的尖刺,
面貌如老虎,头部还长出了两个小小的牛角。
但是叫声还是跟野狗的叫声一样。
最骇人听闻的是,其背上长有一双翅膀。
‘逗乐’出来之后,直奔路童手中拿着的劳荣堂的人头扑去。
路童大惊,立即将装人头的皮口袋装进了戒指中。
‘逗乐’见状,无奈的转身一口就将劳荣堂的尸身吞进口中。
同时哼了一声,鼻中两道白光一闪,将劳荣堂的魂魄吸食进了肚子里。
然后又转过头眼巴巴的盯着路童,想要说话的样子,
可是喉咙里不停的发出呜呜的声音,就是说不出来。
路童明白,看来此兽心智已开,就差临门一脚了。
他马上想起小时候,公孙道和蓝凤师傅教给他的启智术。
是用来专门给灵兽开启灵智的。
这时候真就用上了!
路童口中默念咒语,右手食指一点‘逗乐’的咽喉。
立即将其横在喉部的一块骨头化去。
只见‘逗乐’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说道:
“感谢主人启智之恩!”
‘逗乐’能说话了。
路童好像看到此兽眼中充满了泪光。
“起来吧!”
这时虚无突然出现在路童身旁。
一个圆圆的肉球上面长着五官,悬在路童的面前。
把‘逗乐’弄得一愣,刚要扑上去时,
再看到虚无的修为,马上就趴那不动了。
毕竟‘逗乐’现在还是幼年。
根本不是虚无的对手。
“公子,哪来的这个东西?”
“哦,路上遇到的。
扑到我怀里了,那时还小。
没想到在圣兽塔里一个月内就长这么大了。”
圣兽塔内不同的修为层级,不同种族的,甚至不是群居的妖兽都有自己单独的空间,彼此没有任何联系。
所以即使同在一个圣兽塔内,虚无也不知道有逗乐的存在。
这时玲珑不放心路童,悄悄跟了过来。
当她看到虚无时,油然而生的是一种亲切感。
毕竟在人界彼此也都见过面。
当她看到‘逗乐’时,却浑身不停的发抖。
赶紧躲在了路童的身后。
路童不解的问道:
“夫人怎么如此畏惧此物?”
“我也不知道,就是害怕!”
“害怕是肯定的!
将来等他长大了,即使是鬼王见到它都会害怕。”
虚无说道。
“我出来就是告诉公子,此物叫穷奇。
能存活于三界之中。
喜食人,而且每次都先吃头。
可以说是种凶兽;
不过又喜食鬼魂。
是恶鬼的天敌,所以也可以说它是神兽。
此物绝非善类,公子是否收留它,要慎重考虑。”
“哈!虚无,你可是也修的魔修,我并没觉得你非善类。
它喜食的都是它认为的食物范围。
至于今后是善是恶取决于我的教化。
所谓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它只不过行的是妖修而已,希望他将来也能修成正果。
殊途同归罢了!”
“主人说的是。
公子大爱,虚无佩服!”
“哪里,还是虚无你博学。
我当时以为他只是冥界之物,你也不见得知道。
所以当时就没叫你出来。
这么说来,那天他扑我,是因为他当时饥饿难耐,要想吸食我的魂魄。
没想到我并不是鬼魂。
而且那时它还十分弱小,没有能力吞噬我的身体。”
“嗯,公子明白就好。
不过现在既然它已认主,也不会再危害到公子的安全了。
这种缘分可遇而不可求。
公子没事就好,虚无继续回去修炼了!”
说罢,虚无便消失在了圣兽塔中。
路童一招手,穷奇‘逗乐’瞬间缩小了身形,也回到了路童体内的圣兽塔中。
玲珑见那只穷奇被路童收入体内后,
这才敢从路童身后转到路童前面。
她惊魂未定的靠在路童的怀里,说道:
“相公,咱们回家吧!”
“走,回家,事儿全都办完了,也该喘口气了。”
书中暗表,穷奇可不是一般的凶兽,他在上古凶兽的排名在第二位。
他是不会随便就认主的。
穷奇的祖上乃是十二祖巫之首帝江之孙,死后的一股怨气化生而来的。
所以穷奇乃祖巫的后代。
而之所以他会认路童为主,
就因为路童手上的那枚通灵宝戒中,拥有的一缕祖巫之精血。
就是在路童戴上后,融入到路童身体里的那缕神秘的黑色液体。
路童的身上,也就因此获得了祖巫的精血。
而正是因为这缕祖巫的精血,路童才有了通灵的能力。
所以当路童让穷奇认主时,
逗乐便把路童当成同一族类。
他完全没有拒绝。
而为何这枚骷髅骨戒戴在越王的手上那么多年,
祖巫的精血却没有进入到他的体内。
而一但到了路童手上,他却可以轻而易举就得到它呢?
请大家继续往后看,到后来自然就会真像大白了。
无忧无虑酒馆的后堂。
房间里的木床上,南宫玲珑此时已瘫软在路童的身上。
经过刚才在路童身上不停的纵横驰骋,尽情的嘶喊后,
玲珑心满意足的微微的合上了眼睛,她在大口的喘息着……
路童用床边准备好的香帕,给玲珑擦试着额头上的汗珠。
等玲珑平静下来后,
路童在自己的储物戒指中,拿出了那枚玫瑰红色的宝石戒指,
并把它举在玲珑的眼前。
“这是枚高阶的储物戒指。
送给你的!”
玲珑起身拿起那枚玫瑰红色的宝石戒指,
看到它时,那双刚才已经迷离的大眼睛,突然间又放出了光芒。
“太漂亮了。
谢谢相公!
我马上将其认主。”
“这还有一百块中阶五行灵石,也给你。
有了这些灵石,你也不用开酒馆了。
我们置一处大的府邸,
然后潜心修炼,达鬼仙之大成,得无限之寿元。
以便你我二人今后,可双宿双飞,永生永世。”
最后那句话,玲珑听进去了。
“夫君,我都听你的。”
“本来我打算把那只穷奇送你做宠物的。
我不在你身边时可以陪着你,没想到你会如此的惧怕它。”
“我可不要!
看见它我都胆战心惊的,你自己留着吧。”
“好吧!
过两天我就回幽冥山庄复命。
这几天咱们就把酒馆处理掉。”
“嗯嗯。”
几天后,酒馆就卖掉了。
两千两银子。
买酒馆的是组头刘玮。
刘玮的巡逻队组头的活儿,也辞职不干了。
谁都不想成天去给别人卖命。
不定哪天就会被打得魂飞魄散了。
都想自己过两天快活的小日子。
和刘玮交接完酒肆之后,路童便带着玲珑,乘着飞升台来到了神荼城。
玲珑来到冥界后,十余来年一直都在渡口镇的无忧无虑酒馆中劳作。
从来没有来过神荼城。
进城之后,玲珑被这里的繁华和喧闹给吸引住了。
路童和玲珑找了一家这里最大的客栈住下。
然后就是路童陪着玲珑一起出去,在城里到处游玩。
同时也是到各处去看看,哪里有准备出售的房子。
这是玲珑第一次跟路童出来到大城市里玩。
两人在神荼城里转悠了半多个月。
路童看出,玲珑非常享受跟他在一起出来,到处吃美食,看美景的这种生活。
所以也就多陪了她些日子。
这期间,他们在城主府附近的黄金地段买下了一处豪华府邸。
五块五行中阶灵石的价格。
这已经是天价了。
所有的家具和日常用品,乃至仆从杂役都被路童留了下来。
买下府邸的三日后,
路童和玲珑就从客栈就搬到了这里。
此时府邸大门口上面的牌匾,已经换上了‘路宅’二字。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路童就前往幽冥山庄复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