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旧识
“这事就这么办了!来来来,为了庆祝我秦某人结识林小兄弟,咱们喝酒去!”秦凤山以不容置疑地口吻道,一边说一边拉着两人就往后院走。
穿过一个月亮门,走过一条走廊,再入一个月亮门,眼前豁然一处不大的小院,五间青砖瓦房呈凹字形分布。月亮门的左侧五步左右种有一棵枝叶茂盛的枣树,看起来年头不短,至少也得四五十年的树龄了。在树下放着一张圆石桌,桌的四周放着四个石墩。
秦凤山扯着两人在石桌前坐了下来,又扯着嗓子喊了两声,房间跑出来个十二三岁梳着马尾辫的俏丽丫头,清脆如同黄鹂鸟的声音也随之传过来“娘出去买东西了。爹,您怎么回来了?”
“这是我家老五君怡。君怡,冯叔叔你见过,这位你叫林叔叔。”秦凤山介绍道,“既然你娘不在,你去给我们倒壶茶来。我自己去厨房看看。”
看到林志宇,秦君怡眨了眨眼,小脸上露出了诧异的神色,半晌才道:“他是林怜儿的哥哥,我叫他叔叔,岂不是得叫怜儿阿姨了?才不要呢。”
“你认识怜儿?”林志宇也吃了一惊道。
“她是三年级三班的,我是二班的,我们经常在一起玩。”秦君怡小声地道,“你是不是把我给忘了,我以前是留短发的。”
林志宇怔了片刻,这才慢慢地将眼前的小丫头和记忆里的某个人重合了起来,拍掌道:“啊呀,你是小……”
“哎呀,不许说,不许说,都是怜儿那个臭丫头,胡乱给人起外号!”秦君怡一把捂住了林志宇嘴,出手快如闪电,令林志宇居然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躲闪,被捂了个严实。
冯得禄和秦凤山面面相觑,半晌秦凤山这才一拍脑门,恍然大悟道:“你是小怜那丫头的哥哥?”对于林怜儿那丫头,虽然没见过多少次,但是他也不陌生,印象里是一个很懂事而又漂亮的小女孩子,老妻很喜欢她,还曾经和他提议过,要不要给家里老四订个娃娃亲,老四比她高两个年级,却被知道后的自家丫头给顶了回来。
“秦伯父!”林志宇连忙起身重新和秦凤山见礼,自家妹子和人家女儿是同学,又是好朋友,自然是不适合再叫什么秦老哥了。
“嘿嘿嘿,你这么叫,我和老秦这又怎么算?哎,你可别改口叫什么冯叔叔!回头得让人笑死。”冯得禄倍感挠头道,“要不,咱们各算各的?”
秦凤山也是有些头痛,看了看女儿,又看了看林志宇,无奈地摆了摆手道:“算了,我就托大,认了这声伯父了。至于其他的,各算各的吧。毕竟老冯你们两个在一起合作的时候更多。”
秦君怡为三人端来了一壶茶,又回到了房间里去。秦凤山在自家的厨房里转了两圈,倒是提出来半坛酒,可供下酒的菜却是没有。
他翻出了一包花生,却是生的,有些尴尬地看着两人道:“我平时倒是能拿生花生就酒,要不咱们出去找个酒馆?”
冯得禄伸手接过花生笑道:“生花生也成,咱们这种人,什么苦没吃过。要是在沙海里,有的吃就谢天谢地了,还管好不好吃?”他知道秦凤山的收入不低,但是家里孩子多,他这人又仗义疏财,照顾着不少老兄弟的家人,这手头也攒不下多少钱。三人又都是大肚汉,真要出去吃一顿,哪怕是小酒馆,对于秦凤山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而且秦风山既然说了他请两人喝酒,他就是想要做这个东,也绝对不会同意。
林志宇将花生从冯得禄的手里接了过来,站起身道:“伯父,我来做点下酒菜吧。”
看着林志宇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冯得禄和秦凤山两人在外面啧啧赞叹。两人都是对厨艺一窍不通的人,家里也不止一个媳妇,自然也不缺少厨房里掌勺的人——毕竟厨艺对于明州的女孩子来说,是嫁人之前的必修课目。
“寡母幼妹,志宇这是不得不会啊。”秦凤山感慨道。虽然说明州的传统是除非是职业,否则男子轻易不下厨,但是眼前的这一幕,却是令两人感受到这是一个不在乎他人眼光、爱家人、负责任的好男儿。
“谁家女儿嫁给了他,日后肯定幸福。”冯得禄长叹了一口气,“可惜我冯家是没有这份福气了。哎,老秦,你家丫头有没有可能。”
秦凤山怔了一下,他倒是没有想到这一块来,不由得有些心动,不过认真地想了想后,还是摇头道:“恐怕不适合,不说两人之间能不能培养出感情来,志宇比她大了差不多七八岁吧,小五至少还有四年多才可以结婚,林家恐怕是等不起啊。”
冯得禄缓缓地点了点头,秦凤山说得有道理,林家如今就这么一根苗了,又是到新克拉玛干沙漠提着脑袋讨生活,肯定是希望他能够尽早结婚生子,传续林家的香火,要他们再等秦家小五四五年,林母肯定是不愿意的。将心比心,换他们处于林母的位置上,他们肯定也会这样选择的。
“那真是可惜了!”冯得禄叹息道,越了解林志宇,他就越觉得林志宇的潜力惊人,就越想将他和自家绑到一起。
秦凤山看出来他的心思,坐正了身子,正色道:“冯得禄!”
“啊?”听秦凤山这样郑重其事地叫自己名字,冯得禄不由得为之一怔,睁大眼看向秦凤山。
秦凤山压低了声音,却是极其郑重地对他道:“我说,老冯你可别想过多插手志宇的私事,那样做只会引起他人的厌烦的。”
冯得禄愣了一下,心中一凛,秦凤山说的对,自己的想法确实是有些过线了,没有人喜欢自己的私事被他人过多的干涉,而且越是有本事有能力的人,越是如此!
很快,林志宇就将几碟下酒菜端上了桌,秦凤山提起偌大的酒坛,给大家面前的海碗斟满酒,林志宇注意到,这一过程中竟然是滴酒不漏。
秦凤山随手将酒坛放到了自己的足边,端起碗来爽朗地大笑道:“不是什么好酒,勉强能入口,还请两位海涵,这里秦某先干为敬!”说完话,一仰脖,片刻间已将一海碗酒喝了个干净。
林志宇看着面前的海碗,面露难色,家中贫困,自然是不可能将有限的钱花在酒上,他也是走出学校,进入陈氏狩猎堂后,才有机会喝酒。总共也没喝几回,倒是没有喝醉过,但是也从来没有拿着海碗喝酒的经历。
秦凤山将海碗撂在了桌上,大笑道:“痛快!”说着又提起了酒坛,给自己满上。
冯得禄也端起了碗,对林志宇道:“你随意,不用管他。老秦他是酒缸一个,咱们犯不上和他拼酒。”
林志宇这才暗暗地长出一口气,他虽然对酒颇有兴趣,但是绝对不想醉酒。
秦凤山夹了一筷子菜,丢进了嘴里嚼了两口,动容地看向了林志宇道:“小林,你这厨艺不赖啊,君怡她娘做了一辈子饭,也就是这个水平。老冯,你尝尝小林的手艺。”
冯得禄放下了手中的海碗,有些不相信地道:“老秦,真的假的?这小子还有这一手?”秦凤山妻子的厨艺在他们这圈人里可是有名的,要说和酒楼里的那些职业大厨相比起来,肯定还是有差距,但是说到家常菜这一块,那可是公认的好厨艺!
“你尝尝不就知道了!”秦凤山翻了个白眼道,心说老子得多傻,才会在这种分分钟被拆穿的事情上骗你?
冯得禄话出口就知道自己做了件白痴事,讪笑了两声,吃了两口菜后也不禁一挑拇指道:“嗯,确实有嫂子七八分水准了。”
“献丑了!”林志宇也长出了一口气道,“秦伯伯你们满意就好。”林家搬到南城后,自然也就请不起仆人了,林母又得赚钱养家,一天下来回到家里常常是累得手指头都不想抬的,所以很多家务林志宇就主动地承担了下来,包括做饭。
家里穷,没有什么丰富的食材,又希望家人能够吃得开心,自然就要在厨艺上多动脑筋,这些年下来,林志宇自然也就锻练出来了。不过,他也没自大到认为自己的厨艺有多么出色,毕竟他所能够掌握的食材也就那么多种,换点青云都里价钱稍贵的食材来,他就不知道应当如何烹饪了。
“来,咱们为小林这手好厨艺干一碗!”秦凤山端起碗来大笑道,原本都打算拿生花生米就酒了,没想到居然还有这样的神转折,这心情自然是大爽。
待到秦凤山的妻子回来时,石桌上已经是盘碗狼藉,石桌旁放着两个空空的酒坛子,秦凤山和冯得禄已经醉得认不出对方来,嘴里嘟囔着谁也听不懂的话,倒是坐在一旁的林志宇,只是脸上微红,略有酒意,神智却很清醒。